他早逝了,我早已记不清他的模样。唯有他瘦削而精干的轮廓,手拿一把棕叶扇,身穿一件白褂子,酒壶不离身。粗糙的皮肤,胡子拉碴,以至于亲吻时候,扎得人生疼。对他,深刻的印象是那双黝黑布满皱纹的糙手,手背上密密的汗毛,指腹布满了劳作的小伤口,指甲盖里是黑黑的垢。
他嗜酒,总爱闲暇之时小酌几口。他的面部总是红润而有光泽,分不清是酒醉还是清醒。他总是笑眯眯的,眼睛弯弯地眯成了一条缝,嘴角自然地翘起,露出白白的牙。从那张布满皱纹的笑容藏着他饱经风霜的沧桑,流露他真诚质朴的温暖和热情。
我自然是不记得他的,可是他在他的黄金年代肆意发挥的泼墨般的艺术行为,那些片刻的欢娱与不幸,并没有在转眼间跑到专属于他的似水流年之中,而是成为了一个个那个小镇上人人传说的故事。
他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金老爷”,是地主家任性妄为的少爷,是小辈们心目中永远的“爸嗒”。
他完全是一个幼稚鬼,孩子气十足。经常用“变月亮”的骗术哄走了我们的月饼,要不就是总和我们争那个最大最圆的汤圆。他实在是调皮得可爱,简直是妇女之友,三姑六婆之中没有不喜欢和他拌嘴的。
挑个天朗气清的好清晨,趁着畅快的好心情,煮上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坐在门口的青石上。几句俏皮话,就气得对面张大姐哭笑不得,一个劲叨叨叨地怼他讨人嫌。可他倒好,一声不吭。呼哧呼哧地吃起了面条,三下五除二,面汤都尽了。趁着张大姐骂累了叉着腰休息,他钻进屋子,眨眼工夫又捧着碗面条出来。这回张大姐可不会放过他了,只见她撸起袖子,哒哒哒地从她家阳台上冲下来,指手画脚地骂着。他又是那样神定气请地吃着面条,末了,道声再见回了屋,剩下张大姐气得直跺脚,旁的人都看着有趣
他说话直接里不乏含蓄,宛转不少情感明确,幽默讽刺,语言犀利,既能编故事,又可出段子。虽然常常爱闹爱打趣开玩笑,却也都是无伤大雅,所以邻里喜欢他。
他特别喜欢热闹,无论谁家请客,有他在的饭桌总是最为热闹。他也很喜欢请客,不论逢年过节。他请客不注重形式,唤来知己好友便可。他总是切下一块鸡腿给我,“小娃儿!”摸摸我的头,顺势一把把我抱在他的身边。
他最爱喝酒,饭前他总是要三大碗一饮而尽,再给大家夹三大夹菜,菜也必然是桌上最为值得称赞的。虽然他是一个小学都没有毕业的农民,但他特别喜欢谈论政治。话糙理不糙,他谈起时事来头头是道,通俗易懂的话语往往一针见血。他也会朗诵诗歌,行个酒令,还会说一两句俏皮话,加上丰富的专属表情包。
时而情绪高涨地大笑,时而慷慨附言后饮酒,时而默默倾听他人的讲述。情感所至,他拉起二胡,伴随着悠扬的二胡声,眯着眼睛微笑。曲尽,众人鼓掌,他害羞地挠挠后脑勺说:“嘿嘿,好戏还在后头呢!”于是蹭地跳将出来,即兴来一段新疆舞,我们都开心地为他打着节拍。有时他还会举着酒杯唱起,“噢,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噢,亲爱的姑娘。。。。。。”然后,望着他的小芬,拉着他的小芬旋转跳跃,最后再深深地一吻。
虽然他很早就被酒精夺走了生命,在他短短的四十几年里,他的人生从未因此而黯淡无光,以至于在那之后直到现在的这些年里,他一直活在小镇上每一个人的心中,一直为人们津津乐道。
他并不是一个大英雄,他不过是一个不为人知的老农,有些孩子气,有些可爱,调皮到把平凡的日子舞成了一门艺术。
他只是一个默默无名的舞者,从不吝惜自己一丝一毫的情感,在名为人生的舞台上,不停地旋转,不停地绽放,散发着自己勃勃的生命力,展现着生命的灵力。用尽所有气力,把每一个动作表现到极致直到最后一刻。
ll fait clair,asns nuages.
愿我们都在心底想每个有风扬起的好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