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都正经吃肉,只有我装不正经喝汤。
别人都正经喝咖啡加糖,只有我装不正经加胡椒粉。
别人都正经健身,只有我装不正经顺拐跑圈。
别人都正经护肤,只有我装不正经喜欢全身涂口红。
别人正经唱KTV,只有我装不正经马路边狂吼
别人都正经怕辣不吃辣,只有我装不正经怕辣还吃辣。
对,你说对了,我就是一朵怒放的奇葩。
在认识小Q前,我确定我还是一枚正常的直男。正常到每天三点一线,吃饭睡觉上班。而不小心在朋友的一次聚会上,让我遇到了这只千年的小妖精。她娇妖小小,五官精致,却透着股古灵精怪的劲头。羊蝎子吃到一半她突然提出所有人手机置色子,赢了的人吃肉,输了的人喝汤。总之一晚上下来,我被迫喝了N多碗肉汤,而小妖精却一次次美美的吃着羊蝎子,好像她的手机有魔力。更可怕的是,我感受到了所谓的一见钟情,对,是一见就时刻的挥之不去,梦里有,白天有,吃饭有,走路有,反正时时她的娇俏的影子就会跳出来和我打招呼。
相思病,没错,就是他妈的得了想思病,老子决定去表白,拿着鲜花电影票的那种?不,高档西餐厅的那种?嗯,还是楼下苦守的那种?
算了还是老套路,约吃饭!偏偏这个小妖精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直接点名到一家咖啡馆。我理了个超级拉风的的头发,喷了许久不用的古龙水,穿了件不大合身的西装。嗯,是有点装逼。刚一落座,小Q热情又诡异的送上个微笑,“来,玩个大的吧?”“玩什么?”“嗯,你如果敢把这杯美式加胡椒粉的咖啡喝了,我就做你女朋友,敢不敢?”“这叫什么玩法,敢!”我答应的毫不犹豫。然后把那杯怪物般的饮料一饮而尽,任由他们在肚子里慌慌作响。整个下午胃里有火烧一样的奏鸣曲。我从来不吃辣。
是的,祝福我吧,我赢了,抱得美人归!
哪知道,自此以后我的噩梦便开始了,小Q热衷于整蛊我而且不带重样的。晚上端上来的饺子刚刚夸奖她的手艺,下一秒却说,“有一半是青椒馅的,一半是茴香”看看咱们俩谁更好运气。然后鬼马一笑,我当场便懵逼了,妈呀,青椒馅啊,我从来不吃辣!可那天我足足不幸的遇到了十个,哦,不止!
某天早上一睁眼,肚皮上突然出现了只红红的小熊,咧着嘴向我挑衅。第一次发现口红还可以如此血淋淋的诱惑。小妖精在一旁嘻嘻个不停还拍照留念。如果惹她生气了,便会时不时会罚我顺拐跑圈,罚我在马路上穿着草裙唱爱很简单。这样的事情很多很多。总之她乐此不疲,我也耐心享受。和野蛮女友里一样,甜蜜又辛烈。在一起不知不觉已经一年,我害怕像电影里一样失去她。于是决定向她求婚,在2月14日情人节,天台上有烛光有礼物有惊喜还有恶作剧。觥筹交错,我们深情对望,我啖了口葡萄酒,故做镇定,幽幽的说“我们分手吧,我,我,我爱上别人了!”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原本是想要整蛊她一次,可瞬间我就觉得空气冷到了极点,那个娇俏的身体开始颤抖,再颤抖,然后一杯红色液体扑向了我的眼睛,那一刻我顾不上抹去酒迹,只是从眼睫毛到脚后跟的后悔。嗓子眼儿里的“嫁给我吧”还没说出口,她已经跑进了夜色,随后的几天,电话关机,微信不回,小妖精消失的无影无踪,我走遍常去的餐馆街道,问遍所有朋友同事,她就像人间蒸发。
我像失去了主心骨,像走失了的孩子,像无骨的行尸。
自此以后,我爱上了一切不正经的事情。
别人都吃肉,只有我不正经喝汤。
别人都喝咖啡加糖,只有我不正经加胡椒粉、
别人都正经健身,只有我不正经顺拐跑圈。
别人都正经护肤,只有我不正经喜欢全身涂口红。
别人正经唱KTV,只有我不正经马路边狂吼。
我用一切不正经唤回我的爱人,我用一切不正经挽回所有回忆。
当一切不正经成为习惯,拼命不正经的正经着,才发现这种爱已经深入骨子。
恍恍忽忽过了两个月,我习惯性的拿着放好胡椒粉的咖啡,慢慢走过热闹的街道,不宁的心神突然有些异样,是她!我惊慌间转头“漂亮吗?”我的小妖精穿着婚纱,站在婚纱店门口,我的哈喇子忽忽拉拉,一时间语塞。呆在那里。“我要结婚了!”“哦,哦,祝福你!”我不知道怎么就说了这样的话,然后想转身逃离,可一瞬间却被一股温柔的力量拉了回来,“怎么不问问是谁?”“谁?”“你!”
那一刻我觉得上辈子我一定是拯救了宇宙,“傻瓜,我盯了你两个月了,爱上谁了?我怎么没发现?”“我,我,只想和你来个恶作剧”
“恶你个头!晚上想吃什么?”
“饺子,青椒馅的!”
爱一个人,就是连她不正经的虐待,都能当正经的习惯。
爱一个人,就是将她所有的不正经,化成正经的爱。
那如妖精般的赤热的小火花,在爱情里,暖的人耀然夺目,我爱你,更爱你的不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