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叶向往过路的风

作者:芬妮的辫子

编辑:羊小小姐

配图:网络


图片发自简书App

1

    黄昏的余晖刚好从大厦的顶端倾斜下来,铺卷在路街上的车水马龙。暮色的流离中,似乎总有说不完苍白的对白。码头的汽笛声正焦急地催着,风也在大厦的天台上上窜下跳着。这座城市不大,向远处一眼就能望尽。但就在这不大不小的城市里,每天都会发生着许许多多的故事,而我们只是故事里星海的一隅,有自己的宿命,有自己滴滴点点的成长和失落,有对一个人的爱或者恨。

2

    我沿着通往停车场的台阶,小心翼翼地迈脚伸腿,裤兜里的黑莓手机还在不停地振动着。我的腿忍不住颤了一下,犹豫片刻,我仍然决然的向下走着,不管它发疯了似的响,似乎丢失了知觉。我木然地继续往前走着,直到停车场暗淡的光亮从空荡荡的地下室映入眼前,沈欢就站在那里,用一副怜悯乞求的目光盯着我。

    “你怎么不接电话?”她小心翼翼地问。

    “你知道原因,别做说客。”我的声音在昏暗的停车场环绕着,震耳欲聋一般,像是噪声撕裂耳膜一般的痛感。

    “出去喝杯咖啡吧?”沈欢试图缓和充斥着浓烈火药的氛围。

    “戒了。”

    我们就僵在那里。灯光靠着墙壁一闪一闪的,映着两个纤长孤单的影子,我一时看不清她的脸,只隐隐约约看见那一对闪闪发亮般的琥珀一样的眼睛,眼中的情愫正蠢蠢欲动。我快步走过去准备上车,她依然立在原地,擦肩而过的时候,她轻轻地努动了一下嘴唇,上下的唇齿张开一丝缝隙,只是良久没有说出一句话。

    发动机引擎的声音轰隆隆地响,连同带着车身一起剧烈的抖动。我把车窗缓缓地摇下来,探出头说道:“咖啡戒了,不如喝杯酒吧。”沈欢像打了一个冷颤一般,然后迅速回过身看着我,一副茫然的样子。

    良久,她的眼泪夺框而出,她站在原地只顾用手抹去不断溢出眼泪。等到眼泪终于被止住,她又看向我时止不住地笑开了花,“我真是神经病。”她说。

    “上车。”我说,她这才反应过来,急急忙忙跑上车。一路上她在车里忙着补妆,应该是刚才的眼泪哭花了她的妆容。我无法见她这么狼狈不堪的样子,更不喜欢她大度的样子,我说,沈欢你可以自私一点的,你喜欢的应该拼了命得到。她补妆的动作一滞,低声说:“我现在就很自私,自私地想你和慕白能够重归于好。”

    我没有回答她,也不知道要回答什么。转过头,看到车窗外是跨江的大桥。从这里到对岸,很多东西似乎都一闪而过,迎面而来的相遇,只有停下来才能留住,无论谁多走一步,下一秒便是背对背的过路。

    我想我和周慕白大概就是这样。

    3

    第一次见周慕白是在大学新生迎新晚会上,沈欢是晚会的主持人,我记得我演唱完《一生所爱》走向后台的时候,沈欢趁着登台短暂的间隙对我说,后台有个叫周慕白的人在等你。我礼貌性地点了一下头,但却并不知道这个叫周慕白的人是谁。

    “梁梓晨对吧?”我刚推门,他便开口说道,“我是周慕白,你一定听过吧,咱们学校的十佳歌手,没错就是我,其实我没觉得自己唱的多好,觉得自己也一般。”

    “不是,是一般般。”我说。说完,紧接着便是一阵沉默,两个人相顾无言。后来大概是我们俩都站累了,就坐在后台上,时不时眺向门外,期待那个能打破僵局的人快速到来。

    我们一直等到晚会结束,才等到拖着疲惫身躯的沈欢推开门。一霎那我们都迎过去,仿佛过去的两个小时有太多的话没处诉说,沈欢见到我们,强打起精神问到:“怎么样,聊天还愉快吗?是不是英雄之间惺惺相惜,感觉相见恨晚?”我和周慕白只能哈哈笑着,自己都能感觉到假到不能再假,但至少一点我们都必须承认,有些默契是与生俱来的。就像不是英雄所见略同,而是臭味相投。

    临走的时候,周慕白忽然喊住我,“梓晨,我想组建一个乐队,我是吉他手,沈欢打架子鼓,你来负责主唱吧?”

    我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个提议后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也许是从我听见沈欢两个字的时候,或者是从我见到沈欢第一眼的时候。感情往往像风一样,如何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也会不声不响。

    有一次我饶有兴趣地问慕白,你和沈欢是怎么认识的。他把脸一撇,仰起头望着漫天扑朔的繁星,忽然回过身冲着我故作神秘地说,就像星星和月亮第一次见的时候一样。

    话音像一记重锤,顿时我觉得坐如针毡,连同扑面的微风都像冷厉的刀,我看着夜色里无际的天地,突然很讨厌眼前的星辰月光,心情像丢弃在大海里的石子,随着浪潮浮沉起伏,漂泊不定。我伫立良久忽然说,那你们的爱情一定很美好吧,毕竟沈欢是一个特别优秀的女孩子。

    慕白一愣,随后用手重重地拍着我的肩膀说,想什么呢,我俩发小。

    按理来说这对我来说本该是一个欢呼雀跃的消息,可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就像如果我从未察觉到沈欢对周慕白的感情,便也不会饶有兴致地问他们是如何相识的。

    “那她是为你而来这所学校的吧?”我问。

    慕白想了一会儿,“她像个跟屁虫一样的。小的时候就是这样,我去哪,她就嚷着去哪里,我扮王子,她就要扮公主。上了高中,我喜欢逃课,她就自告奋勇地来我家给我补课,我让她捎给校花的情书,从来没有一封到达过校花的手里,都让她扔垃圾箱里了。明明可以上更好的学校,却偏偏要跟我来这里,从来没人劝过她,也没人劝得了她。”慕白说完后,我不知道他此时在想什么,也许过往都渐渐浮现在他的眼前。直到现在这个被称为“跟屁虫”的姑娘依然跟随着他,他可能讨厌或者享受这样的日子,但在他的表情上我没有看出片刻的不悦,或者是片刻的欢愉。

    以后的有些日子,慕白常喊沈欢跟屁虫,沈欢便把辫子一甩,说我就是跟着屁。一时间我们三个人哭笑不得。大学四年,不知不觉间我们混成了死党。所有的人都知道,周慕白有个“跟屁虫”一样的发小沈欢,所有人也都知道,沈欢有一个“跟屁虫”一样的我。

    沈欢喜欢用手攀着慕白的肩膀,我也学着用手攀着沈欢的肩膀,三个人像一列轰轰隆隆开往远方的火车,一厢连接着一厢,没有人愿意掉队,也没有人愿意后退,现在看来就像是大学毕业以后我们的写照。有时突然很怀念以前沈欢说的一句话,愿意看风从我们身旁紧紧后退,我只要抱住你,不管多久还有多远,哪怕是做你的一根铁轨,只要还可以拥抱你来时的车轮。

    沈欢从来没有亲口说自己喜欢周慕白,我也从来没有亲口说自己喜欢沈欢。她像慕白一样,毫无防备,全然不曾察觉那一份悄然间日益见长的爱,我们都竭尽全力游离在别人的世界,对于那些贸然闯入自己生活的人没有任何的预料。

    曾经我想这样的日子还要持续多久,我似乎忍受不了日复一日见到沈欢后,那刻骨的刺痛,我是爱她的,每过一天便更加浓烈,只是我却不能告诉她,我允许这样的沉默,就得默许这样的可悲。只是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们三个人会陷入同样的可悲,从周慕白结识了佟莹莹那天起,这一天就愈发迅速的来了。

    4

    入职的时候,有个叫佟莹莹的姑娘与沈欢一同被分入公司的市场部。没几天她就自称是沈欢最好的闺密,时间长了,沈欢也渐渐把佟莹莹当成了最好的闺密。

    工作忙的时候,我们仍然每一个周末都会聚一次会。作为沈欢的新闺密,佟莹莹当然被我们一同邀请参加聚会。记得有一次周慕白说自己晚上有应酬,不知道能否赶过来。沈欢就坐在那里等到十一点钟,我说天凉了回去吧,他可能不来了。沈欢却很坚定地说,他一定会来的,他知道我会等他的。周慕白到底是来了,他醉醺醺地推开门,沈欢忙过去扶着他,他挥着手没有理睬,拿起桌子上的酒杯说,我来晚了,自罚三杯。身体里过多的酒精麻痹着神经,松动了原本藏起来的弦,他开始嚷着佟莹莹的名字,瘫倒在沈欢的怀里,慕白发出莫名地嘻笑,佟莹莹的名字不断从他模糊不清的声音中涌现,我说慕白你喝醉了,慕白又挑着眉毛看着我说,我没,没醉,是佟莹莹,是她。

    那天霓虹灯的路上出奇地静,沈欢等到了她想等待的人,她说他一定会来的。他来了,却不是因为沈欢。就像这个世界对于慕白来说有更值得的人,但那个人不是沈欢。沈欢或许早已经明白了这点,但她依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爱上他。

    沈欢最后一次笑嘻嘻的介绍佟莹莹的时候,是沈欢的父母坐飞机来看望她,佟莹莹临在他们临走前笑着对沈欢的爸妈说,叔叔阿姨,你们放心,我会替你们照顾好沈欢的。

    一周之后,我接到沈欢的电话,她有些低沉的说,她把工作辞了。我再问,沈欢却挂断了电话,我怕她犯傻,急急忙忙赶到她的出租房。她是与佟莹莹合租的房子,佟莹莹刚刚搬走,地上还散落着几件撕扯破的衣服裙子。玻璃的碎渣由卧室向客厅铺盖着,我忙推开卧室的门,沈欢正在撕相片,她见我急切地神情,强挤出一丝笑容,说:“放心把,我还没那么傻。”

    我不忍看她这样,轻声对她说:“一起出去喝杯咖啡吧,沈欢。”她看着我,良久才说道:“戒了,出去陪我喝杯酒吧。”

    那天我们背朝着阳光,各自顾着走自己脚下的路。看到我们的影子离我们越来越远,仿佛沿着那条悠长的路无限延伸放大,却始终没有任何交集。沈欢说,其实她和佟莹莹都是彼此的影子。无论她们走多远,距离有多近,她们再不是她们自己,都不会再有任何交集。

    直到夜色降临,我们才走到一家酒吧。发现是我们大学时候驻唱的一家,听说老板已经把这间酒吧盘出去了,却依然有新人来驻唱。听着那些熟悉的旋律,沈欢一杯接着一杯地喝,我看着她毫不在乎地灌着自己,直到有些醉了的时候,我才知道沈欢被佟莹莹嫁祸,起因是她们一起负责的一个项目。项目失败,佟莹莹心不甘心,借此机会向领导汇报说是因为沈欢向竞争公司泄了密,顺其自然地栽赃给了沈欢。沈欢拉着我的手,头摇的像拨浪鼓一般一遍遍地说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浓密的长发搭在她的肩膀上,滚烫的泪顺着绯颊倾泻而下。我看着她,心里便有说不出的心疼。直到那一刻我才渐渐明白,沈欢其实比任何女孩都要脆弱。她已然不再是那个仗着爱走天涯的侠女,她仅仅是普普通通的自己,是受了伤也会躲在尾巴后面后哭泣的沈欢。

    5

    时光似乎不曾走远,很多事情犹如眼前,有时候经常对一种特定的场景异常熟悉,怀疑我们是不是经历过一模一样的过往,就像我和沈欢此时正站在酒吧的吧台,她对我说: “梓晨,我知道你不想听,可我还是要说。”

    “想我和周慕白重归于好?不可能了,除非他决定不要和佟莹莹结婚,要不然他在我这里,永远就是一混蛋。”我愤怒道。

    “可是看得出来慕白是真心喜欢佟莹莹的,我们是他最好的朋友,如果连这样都不支持他,他会怎么想,又该会有多难过?”沈欢语气平和地继续说道。

    “沈欢你到底是怎么想的?佟莹莹是那个嫁祸你的人,而周慕白他是你爱的人,你永远不懂得争取吗?你只要告诉周慕白,佟莹莹她对你做过的事情,他自然就知道了。就算你不说,我也可以告诉周慕白。”我有些难以压制自己的情绪。

    “那个人不是佟莹莹,不要告诉慕白。”沈欢低下头说。

    “不是佟莹莹?那你日记本里写的又是谁?沈欢,有些事情是瞒不住的,你不能如此大度,你连自己都不顾了吗!”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个定时炸弹,正在沈欢乌云密布的世界里等待爆发。可我最终还是败下了阵来,因为我面对的毕竟是沈欢。我只能沉默一会儿对沈欢说:“对不起沈欢,那天晚上醉酒送你回去,看你留在桌子上的日记,我知道,我不该看的。”

    沈欢半晌没说话,她拢了拢头发,摇摇头说:“梓晨你说的,都过去了,一切都会好的。只是别让慕白知道,他既然喜欢她,那我们就祝福他们在一起吧,不要赌气了,我更希望看到的是,我们三个人的感情,是固如堡垒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面对沈欢此刻低沉的声线,竟无丝毫抵抗力。她像卑微在墙角刚刚探出头来的花朵,把自己早已遗忘在角落。我无法残忍的拒绝沈欢,她只是希望周慕白幸福,而我终究不过是想看到沈欢快乐。所以我答应了,在沈欢高兴的打电话给慕白的时候,我劝服自己,这是沈欢想要我做的,那我没有什么理由不照做。

    周慕白很快来了,推门进来的时候,他难以掩饰自己的喜悦说:“我来晚了,自罚三杯。”沈欢忙拦住他,对他说别逞强。周慕白兴奋地说:“一个月以后就举行婚礼。”我说:“这么快?”周慕白说:“这还快,我恨不得就明天。”沈欢没插话,她只是一个劲儿的陪笑,一个劲地陪着周慕白喝酒。

    酒过三巡我提议说出去走走,在路上,我们像大学时候一般,沈欢的手搭在周慕白的肩膀上,我的手搭在沈欢的肩膀上,仿佛那列火车又轰隆隆鸣起汽笛开向远方,路过我们的大学,路过那场新生晚会,路过我们驻唱的酒吧,路过我们的毕业典礼,路过每一场我们的聚会,路过我们心里每一个冉冉升起的地方。只是远方的车站再没有归途的车票,我们只能轰轰烈烈奔赴远方,路过新的地方,希望遇见新的爱人。

    那天晚上我们人仰马翻地躺在沈欢的单人床上,三个成年人躺在一起别说有多挤了,我们却仍然想要它再挤一些。我和周慕白之间隔着沈欢,她似乎怕我们从床上跌落,两只手用力紧紧攥着我和周慕白。仰头望向的一片星宇中,有稍纵即逝的流星划破夜空。每一颗繁星都静悄悄的,漫长静谧的黑夜里,我在睡梦中仿佛拥抱了沈欢。我忽然觉得这个世界太小了,梦里梦外,兜兜转转,回过头来才发现依然是你,路过了我的全世界。

    6

    一个月过后,在收到周慕白请帖的那天,沈欢打来电话,她说她想出去旅游一段时间,可能去不了周慕白的婚礼了。我说:“沈欢你不去,那我也不去了。”沈欢连忙说:“不行,梓晨你一定要去,答应我一定要去。”我终是忍不住问她要去哪里,要走多久。她想了一会儿,说不知道去哪里,也不知道要走多久,但她说她一定会完好无损的回来。

    婚期将近的那几天,周慕白急匆匆地打电话问我说:“梓晨你最近见过沈欢吗?”

    我不紧不慢回答:“没有。”

    他说:“沈欢不见了,打电话无人接听,出租房里也没人,过几天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她去哪了?”我听得出来他的声音里有些着急。

    我说:“周慕白,你是为她不能按时参加你的婚礼着急,还是只是因为寻不见她着急?”

    他犹豫了片刻说:“大概,都有吧。”

    我不知道周慕白的犹豫是为什么,但我最终还是对他说“别想了,她该回来的时候会回来的,完好无损的回来。”

    “那婚礼她会到场吗?”

    “我不知道。”我说。“也许来,也许不来。但她比任何人都想你过得好。”说完我便仓促地挂了电话,把手机关机。我无法替沈欢回答任何关于周慕白的问题,我没有答案。我想沈欢应该会有答案吧,就像她对周慕白那份多年的感情,就已经是最好的答案。

    周慕白婚礼现场那天,我早早到场,从七言八语里听说佟莹莹短短时间里已经混成市场营销总监。无论我多么不喜欢她,也得承认这个女人总是可以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无论用尽什么手段。就像她喜欢的即便不属于她,她也要拼了命的得到。

    就在我思考着佟莹莹的时候,我看到了周慕白穿着光鲜亮丽的燕尾服,紧紧牵着佟莹莹的手。那件洁白圣洁的婚纱似乎装载着许多少女的梦,它预示着此生能够嫁给一个你爱的人,是既难得而又幸运。而此生能够遇见一个你喜欢的人,也会有小小的感激,不管结局,都去感谢宿命。

    慕白与佟莹莹婚礼按部就班的进行着,台下所有的人也都聚精会神地听着司仪问,“周慕白先生,你是否愿意娶佟莹莹女士为妻?无论贫穷,还是富贵,此生都只爱她一人。”

    我不知道怎么,在这种场合我还是奢望周慕白能够有一丝犹豫,想象着沈欢能在这个犹豫的间隙,跑上台拉起周慕白的手,转身就跑,有多远,跑多远。

    可是沈欢终究没有来,周慕白也没有片刻的犹豫,整个教堂充斥着雷鸣般祝福的掌声,花童撒满遍地的鲜花,在婚礼进行曲的末尾,周慕白拥吻住了佟莹莹。

    仪式过后,酒宴间我们被一句“我来晚了”打破喧嚣,是沈欢,她的脸庞看起来比以往消瘦,却仍然婷婷玉立。她微笑说,我来晚了,自罚三杯。

    周慕白愣在原地,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说:“不晚不晚,我还以为你不来了。”一旁的佟莹莹,用手紧紧挽着周慕白的手臂。沈欢依然微笑着,拨开我阻拦的手,连喝了三杯。所有的人都在想接下来沈欢会怎么样,包括我。后来沈欢回忆说道,她又能怎样呢,她只是觉得当天的三杯酒太辣了,从脸颊的温热,过渡到泪腺,她在众目之中慌忙擦眼泪,装作好像是被油烟熏到眼睛而流眼泪般平常,侥幸骗得过别人,却终究逃不过自己。

    7

    周慕白结婚后,很少再与我们来往,听说是佟莹莹不许他与我和沈欢聚会,听起来真是可笑。直到一个月后的一天,沈欢忽然打电话给我说是约酒,待我匆匆赶到包厢时,只看到有莹莹的光亮,空酒瓶杂乱地倒在地上,沈欢已经喝了不少,整个人瘫倒在沙发上,手里还举着刚打开的伏特加。

    我过去扶她,她突然攥住我的手,渐渐从沙发上起身,她眼神迷离着,嘴唇上的唇彩借着昏暗的视线愈发动人。她双手搂住我的脖子,轻轻地喊,慕白,我知道你会来,我知道你也会走,可是我会等。

    我轻轻地放下沈欢的手,她就这样醉在我的怀里,我能听见自己怦怦地心跳声,感觉到沈欢在我胸膛的鼻息。沈欢睡着了,我把她送回家,关上她家房门的那一刻,我听见树梢沙沙作响,突然想起歌词里唱过的一句,你只是一个过客,从我的世界路过,我不敢太多不舍,怕你看出我难过。

    第二天,我接到沈欢发来的短信,她说自己胃穿孔,正在医院。

    我慌慌张张推开病房门的时候,沈欢正虚弱地躺在床上。她脸色苍白,见到我时才努力挤出一个笑容,说:“别担心,已经好多了。”

    我说:“我这就打电话给周慕白。”她忙摇着头,用尽全力抢夺我的手机,声音却仍然微弱地说不必打扰他。

    我们彼此都沉默了一会儿,沈欢忽然问我说:“梓晨,你说树叶是喜欢枝头,还是喜欢向风。”我想了想说:“向风吧。”沈欢微笑着说:“即便树给了它一切,可它仍然会向往过路的风,向往远方的路。”我装作听不懂问沈欢什么意思,沈欢看着我说:“爱你的人可以为你付出一切,而你却依然为你爱的人痴心不悔。

    8

    在那过后,我大约有半年没见周慕白和沈欢。直到一个阳光躲起来的下午,天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周慕白给我和沈欢发消息,说去那家曾经驻唱过的酒吧。沈欢的心情似乎放晴了,周慕白三个字像一支穿破云霄的箭,顿时她的世界雾霭消散,晴空万里。

    周慕白的情绪似乎有些低沉,他不说话,只顾着喝酒,一瓶接着一瓶。沈欢二话没说,陪着他一瓶接着一瓶。我说:“沈欢你不能喝酒。”沈欢看着我说:“梓晨,以后我都不会喝了,但除了今天。”

    我望向周慕白,他似乎没有听见我们之间的对话。我一把夺过沈欢手里的酒,一饮而尽,我说:“沈欢你看好了,今天你喝多少,我就替你喝多少。”

    沈欢没有说话,酒过三巡后我们都醉了,歪倒在沙发上。我口齿不清说:“周慕白,你个,王八蛋,喝,喝这么多酒,你有什么事。”

    周慕白笑起来,疯癫了一样笑着说:“老子绿了,绿了,戴上绿帽子了。”

    我与沈欢忽然之间清醒起来,看着眼前又哭又笑的周慕白。沈欢问他什么时候的事。他愣了几秒钟说,就昨天,亲眼所见,没什么好辩解的,佟莹莹也承认了。

    我说:“那你打算怎么办?”周慕白说:“离婚。”

    沈欢依旧没有说话,但第二天她背着我们独自一人去找佟莹莹。我很难想象气急败坏的沈欢是什么样子,只知道她见到佟莹莹后,二话没说上前就是一记耳光。沈欢说:“这一巴掌我是为慕白打的,打的是你不知廉耻。”佟莹莹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两人随即在办公室扭打起来,期间办公室便有人报了警。

    我是在夜里接到派出所的电话,通知我领回沈欢。领回沈欢的时候,警察大叔说:“小姑娘以后别再打架了,都多大了,你是他男朋友吧,回去好好说说,别有下次了。”我拉着沈欢,应声道:“好的,好的。真是太不懂事了她,我回去一定好好教育,真不好意思,给您添麻烦了。”沈欢跟在我身后,扯着我衣角小声说:“你不会回去真要教育我吧?”我突然窜起来大声道:“当然了,你以为和你开玩笑嘛?!”一旁的警察叔叔吓了一跳,忙整理了一下帽子说:“批评教育就可以了,严禁家庭暴力啊。”

    往外走的时候我们正好遇见了周慕白,我说人我已经领出来了,他说他是来领佟莹莹的,我们互相看了一眼。临走的时候周慕白忽然对沈欢说:“沈欢,我不需要你再替我打那一巴掌。”

    我拉着沈欢头也不回地走了,一路上我听见沈欢小声地啜泣,在昏暗的路灯下,我还是没忍住拥抱了她,我想就算她不爱我,但我可以爱着她。不需要问什么理由,也不需要问有多久,如果这一辈子够长,我就爱她一辈子,如果这一辈子不够,那就来生。

    9

    后来,周慕白还是离婚了。一个人住起了单身公寓,生活乱成一团糟,工作被辞退,夜里忙着宿醉。

    只是沈欢常去照顾他,知道周慕白爱干净,就替他收拾家务,知道周慕白爱喝醉,就替他熬粥做好早餐。她总是知道周慕白的习惯,照顾他到无微不至,只是我,忽然像个局外人一般,很少再去找他们了。

    一天午后,沈欢打电话问我最近怎么玩消失,我笑着说:“最近工作有点忙。”沈欢沉默了一会,说她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因为周慕白要回老家了。我问她还会回来吗,她说可能会,可能不会。我问她如果这样那你和周慕白还有没有可能,沈欢最终还是没藏好语气里的失落,说周慕白忘不了佟莹莹,而自己也不是周慕白要寻找的靠岸。自己只是一个过路人,有幸遇见周慕白而已。

    我知道,也许以后,我真的要与沈欢从此相隔千山万水。所以那一刻我鼓足了勇气,对着电话的另一端说,沈欢,我喜欢你。沈欢沉默了片刻,轻声说道,谢谢你,梁梓晨。

    后来的后来,我在沈欢的博客上看过一句话,爱情是一支穿过风起云涌的箭矢,是对着哈哈镜喜怒哀乐的自己;爱也需要勇气,就如同爱一个人是需要鼓起勇气不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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