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22年,是我国历史上的春秋时期,这一年,郑国的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子产已经垂垂老矣,他是一个极富领导力的成功领导者,在他的主持下,郑国由一个中原地区的小国,成为可以抗衡晋国等大国的强国。
纵使再成功的领导者,也敌不过岁月的侵蚀,子产要交权让位了。他的继任者游吉作为新任的领导者,心中难免惴惴不安。子产安慰他说:“你执掌郑国的国政,一定要用威严来治理人民。”为了进一步说服游吉,子产还用水和火来举例,“你看那熊熊大火,一看就威猛、严厉,所以很少有人被烧伤;你再看水,外形柔软平和,却有许多人淹死在水里。”因此,他建议游吉要严厉威猛,那样老百姓就不敢轻易犯法了。
这是子产一生经验的总结,但是在游吉看来却有点太过严苛,他不想自己一上任就采取这么严厉的手段,因此一改子产的做法,采取比较宽松的法令。没过多久之后,郑国的年轻人就感觉到了这其中的变化,他们拉帮结派,在芦苇丛生的沼泽地带,做起了盗贼。这伙盗贼威胁过往商旅的安全,而且越聚越多,大有威胁国家安全的趋势。
这时,游吉终于坐不住了,率领战车、骑兵,深入沼泽之中,和这些少年交战,打了整整一天,才将他们镇压。许多年轻人死在了这次战斗之中。
看着遍地的尸体,游吉想起了当初子产举的那个例子。大火看着严酷,所以人们不敢去碰他,因此烧伤的人就少。水则相反,看似安全,其实隐藏了巨大的危险。游吉的做法就好比水一样,让许多本是良善人家的少年,慢慢滑向了犯罪的深渊,并因此丢了性命。
有鉴于此,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了“必罚明威”的主张,意思是说要明确惩罚以彰显威严。如果做到明确惩罚呢,这就要求领导者在制定制度的时候,要让他如火一样。火有什么特性呢?
火有明亮的火光,任何人都能看到。制度就是如此,要有火一样的光芒,任何受制度管束的人都应该看到,要做到韩非子所说的“明”。
火有炙热的温度,一碰就会痛。制度的制定不是为了装点门面,不是为了显示领导者会制定制度,而是让制度的执行者,明白制度背后的惩罚手段,产生一种威慑力,让执行者不敢触碰,就像碰到火一样,一碰就会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