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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是我唯一重要的事,莱斯特小姐。有人认为爱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点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许真是这样的,莱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怎么想吗?我觉得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
这段话出自短篇小说《破碎故事之心》,作者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美国作家——塞林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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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的霍根施拉格,是一位周薪30美元的印刷小工,单身狗一条。一天,在第三大道的公车上对雪莉·莱斯特,一见钟情。
通常,有两种女人可称为“致命的女人”。有种致命的女人是通杀型的,也有种致命的女人不是通杀型的。
那这位让霍根施拉格“想触碰又收回手”的莱斯特小姐是什么样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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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20岁,身高1.62米,体重53公斤,职业是速记员。提到雪莉的长相,人们总会这样说:“雪莉美得像画里的人。”
当霍根施拉格对雪莉·莱斯特一见钟情的时候,
雪莉在读车壁上的一则化妆品广告,在她读的时候,她的下巴也随之略微放松了。在雪莉张着嘴、双唇微启的那一小会儿里,她可能是全曼哈顿最有杀伤力的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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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钟情固然美妙,但这只是故事的开始。当男孩遇上女孩,接下来的情节该怎么样发展?
通常,我们会希望这两个人发生一段浪漫的故事,最后幸福地走到一起,这是人对美好事物的本能想象,但是很抱歉,这种故事的写法,在小说里,都是不存在的!
塞林格并没有按照温柔动人的言情故事往下写,对他构思的情节来说,这两个人物太普通了,他没法以合适的方式让他们"走到一起"。他没法让霍根施拉格和雪莉按套路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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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林格想表达的是,现实往往都是非常黑暗的!他接下来,假设了几种故事发展的可能:
第一种,霍根施拉格直接对雪莉莱斯特直抒胸臆:
“请原谅。我太爱你了。你让我疯狂。我很清楚这点。我会用一生去爱你。我是一个印刷助理,每周能赚30美元。靠,我怎么那么喜欢你。你今晚有空吗?”
正如塞林格自己所言:这种人活在过去尚有可能,在今天肯定是绝迹的。
2018年的今天,我觉得肯定也没有这种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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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给霍根施拉格安排得当的身份和借口,去搭讪:
让霍根施拉格分别以插画家的身份想要给莱斯特画速写,以及假装将莱斯特认作自己老家西雅图的威尔玛·普丽恰德两种借口,去搭讪,均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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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第三种假设,非常幽默搞笑。这个片段,原文送给大家:
也许霍根施拉格会晕过去,并试图抓点什么来稳住自己:可能是雪莉的脚踝。他可能撕坏人家的长筒袜,没准还撕出一条漂亮的抽丝线。人们会给倒霉的霍根施拉格腾出地方来,而他则会站起身来,嘟囔着:“我没事,谢谢!”接着,“啊,天哪!我太抱歉了,小姐,我把你的丝袜扯坏了,请一定让我赔。我现在手头现金不够,麻烦把你的地址留给我。”
雪莉不会给他地址。她会说,心里想他怎么不去死啊。不仅如此,这整个构思都很脱线。霍根施拉格,一个西雅图小伙,做梦也不会想到去抓雪莉的脚踝。至少不是在第三大道的公车上。
喜欢一个女生,却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别人的丝袜扯坏,在今天看来,绝对是个变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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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还有第四种假设:
更符合逻辑的可能是霍根施拉格会铤而走险。至今仍有一些人愿意为爱铤而走险。
没错,霍根施拉格故意抢夺走莱斯特小姐的手包,后面被抓进监狱。
他这样做,只是为了得到莱斯特小姐家的地址,所以,他就在监狱里给她写信。
雪莉只回复了第一封信,第二封信,杳无音讯。
后来,霍根施拉格的狱友带着一群罪犯逃狱,很不幸,只有霍根施拉格被击毙了。
至此,当男孩遇上女孩”的小说——一个柔情、刻骨的爱情故事——的计划,因为男主角的死而流产了。
好了,以上是霍根施拉格遇到雪莉莱斯特后,“当男孩遇到女孩后,男孩应该主动出击”的4种假设。
结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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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莉·莱斯特在56号街下了车,而霍根施拉格在31号街下车。那天晚上,雪莉·莱斯特和霍华德·劳伦斯一起去看电影,她很爱他。霍华德觉得雪莉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但仅此而已。
同晚,霍根施拉格宅在家里,收听力士香皂播送的广播剧。他整晚都在想雪莉,第二天接着想,之后的整个月都频繁地想起她。突然,他被介绍给了多丽丝·希尔曼,多丽丝·希尔曼和其他事情让他把雪莉·莱斯特抛之脑后,而雪莉·莱斯特,以及对她的念想,全都无影无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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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是黑暗的,雪莉和霍根施拉格之后相互再也没说一句话,他们在第三大道下车,各奔东西,继续他们没有爱、世俗的生活,故事到此结束。
霍根施拉格的可能结局就是——踏入目的性很强而感情成分不多的世俗婚姻,和多数城市人一样平淡无奇的生活,至于内心的真正渴望和爱恋,从不去想实现,甚至懒得去尝试。他在世俗社会中被同化个性,也心安理得地接受这种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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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爱情萌芽的时候,也许就是在什么公车、地铁上的一见钟情,心动不已的你,幻想出各种浪漫的开始,然而幻想只是幻想,敌不过时间的流转,敌不过归于平凡的命运,敌不过车子终将到站,分道扬镳的现实。
你们还来不及上演一场浪漫的邂逅,就被内心戏打败,堕入庸碌的人群。
“爱是想触碰又收回手”也好,“爱让人铤而走险”也罢,无论爱的真谛有多真,也抵不过现实的真!
《破碎故事之心》的最后一句:
In a boy-meets-girl story, the boy should always meet the girl.
在一个“当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里,总是该男孩主动出击的。
我觉得直接翻译是:在一个“当男孩遇上女孩”的故事里,男孩要和女孩产生交集才行!
P.S.最后一句,你怎么理解呢?欢迎看完原文小说,来探讨~
文|烟火熠烨
写作不是必需;少了它心中却也荒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