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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租给了承租人小李,后来,因为小张的手里资金紧张,所以在没有通知承租人小李的情况下,就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没想到,第二天小张就摊上事儿了。承租人小李就找到了自己,说依照法律规定,要让小张赔钱。
这就是小张最近的遭遇。他很不理解,为什么我卖的自己的房子,结果承租人小李却说我要赔钱给他,这到底怎么一回事儿?下面廖律师就和大家来说说卖房子的事儿。
为什么承租人小李要索赔?
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主没有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那么,房主就侵害了承租人的权利。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承租人可以问房主要赔偿款。
哪些情款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1.限于房屋租赁合同;
2.在房主把房租给承租人期间,如果房主签合同把房子卖了,或者是在拍卖市场去拍卖或者是如果自己的房子被抵押了,后来无钱还债,于是把自己的房子抵给他人抵债。
哪些情况下优先购买权消失?
1.如果这个房子不是一个人所有的,而是几个人共有的,那么其他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其丧失该权利;
2.如果房主选择不把房子卖给他人,而是卖给自己的近亲属的,丧失权利;
3.如果房主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了承租人,问承租人,我这房子要卖了,你要不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啊?但是承租人很高傲,过了15天都还没给答复的,丧失优先购买权;
4.如果房主把房子卖给了第三人,但是第三人并不知道,哦,原来这个房子是被租出去的,同时过户的手续已经履行完毕了,这时候,权利丧失。
优先购买权包含哪些内容?
1.如果房主选择把房子在市场上卖掉,那么应该在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如果是拍卖的话,那么在5天之前通知承租人;
2.不是说承租人说我要买,那么承租人一定会优先的。承租人必须在与其他人同等的条件下才能够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比如,承租人选择一次性支付房款,而其他人选择分期付款。
如果侵犯了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怎么救济自己的权利?
1.如果第三人不知道承租人的存在,而且房子已经过了户,那么只有找之前的房主要求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果第三人明明知道房子有人在租着呢,但是依旧把房子买下来,还过了户,那么,法律认为这个有限购买的权利现在承租人依旧有;
3.如果没有过户,不管第三人知不知道,承租人都还有优先购买权。
所以,有房的各位,如果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了,那么大家要卖房子的时候,千万记得要问一问租户,要不要买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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