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心理學裡面有提到一個''責怪受害者現象'',就是某些情況下社會大眾會去責怪受害者。為什麼會這樣呢?在我看來,是因為不安全感所驅動的恐懼所造成的。
所謂的''某些狀況'',常常是不可預知或者是難以解釋但是''人人有機會遇到''的狀況。比如說車禍意外、登山的意外,甚至被雷打到....
很多人在經歷重大事件時,除了所謂經歷悲傷五階段的過程之外,絕大多數人會做的一個動作是:尋求解釋。尤其是令人傷心的意外,家屬往往會問老天:為什麼是我(或我的親人)遇到這種事情,對他們而言,找到一個合理的解釋,就是找到情緒宣洩的出口。
從這角度來看,我認為責怪受害者現象就是尋求解釋的其中一種行為。這樣做的好處是什麼呢?
對於突如其來的意外來說,人們會有一種恐懼感,因為這意外是''隨機''的,無論是誰、無論甚麼時候都會可能遇到,這樣會讓人覺得害怕。所以檢討受害者的話,可以讓人們將自己和受害者區隔開來:因為那些受害者身上必定有部分的''原因'',才會導致災禍。而那些原因''我沒有'',所以我不會受害
很多人是需要一個能將自己與受害者區隔的理由,這樣他們才能相信自己是處在安全的環境中。這也就是為什麼像國外的一些隨機殺人事件,社會所展現的憤怒與恐懼都如此巨大,因為''沒有理由,你我隨時都可能會遇到'',在這樣的恐懼下就很容易引起整體社會的強烈不安全感。
在信任理論中,信任分為認知型信任、制度型信任''還有情感型信任等等。但不管是哪一種,都是個體由自身出發作出對其他個(群)體認知的判斷。擴大來說,連周遭環境,都可以納入是否信任的範圍。
愛因斯坦說:人類一切和平合作的基礎首先是相互信任,其次才是法庭和警察一類的機構。而馬克思也說: 人民的信任是報社賴以生存的條件,没有這種條件,報社會完全萎靡不振。如果將馬克思的''報社''改成''企業''或''社會''我想也很合適。
研究信任議題的心理學家史貝克和瓊斯提過:公司組織內的信任一旦崩盤,負面效應將波及所有人,從員工、客戶到股東和投資人等等,整體的士氣生產力還有績效都會呈現低落狀態。
不只是公司,整個社會都是吧?!!公司最壞的狀況是倒閉,那麼社會呢?
這個道理絕對很多人懂,問題是只要最壞的事情還沒發生,""他們就會選擇忽略這個議題的嚴重性!!!!!"
講了這麼多信任危機,那麼要怎樣建立信任感,尤其是企業信任與社會互信?
很多管理或心理課程都有關於如何建立信任的課程與理論,我歸納整理出來,覺得最重要的有兩大因素:時間與實績
信任,尤其是群體信任感,是無法光用宣傳或要求就能形成的(雖然廣告有點用,但只是第一步)。我們無法聚集一群人,光是介紹個人的豐功偉業就令所有人互相信任;也沒有辦法命令他們''你們要互信'',團體信任感就忽然建立。
越是在群體中,越是需要時間互相熟悉,須要讓別人看見自己的存在,拿出行動來才能贏得群體的信任與互信。這沒有別的訣竅,需要一點一滴的累積。
贏得信任感,才是硬功夫,不管政府還是企業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