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一篇非常棒的文章,其实自己一直很喜欢胡歌,不知道怎么用文笔把他写出来,感觉任何的言辞都是对他的贬低,以下是欧阳若若写的,文笔很棒
一直想写一点有关胡歌的文字,可是却迟迟舍不得下笔。总觉得他那样美好,又岂是我拙劣的文笔所能描述?于是,一天拖一天,日日复年年,就这样看着他从逍遥哥哥蜕变成江左梅郎,眼看他年少成名锐气扬,眼看他云端跌落万丈崖,眼看他涅槃重生放光芒。
这几天,唐嫣罗晋公开恋情,在微博上大方发糖,“仙剑留守儿童”胡歌的微博再次沦陷,趁着这个热度,我想谈一谈我心中的胡歌。
1.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最初知道胡歌,是从那部《仙剑奇侠传》。彼时,他是御剑江湖,灵气逼人的逍遥哥哥,他和灵儿往那一站,小小的我立时便懂了什么叫做金童玉女,什么叫做佳偶天成。那时候的胡歌,初出茅庐便成了内地炙手可热的偶像新星,一悲一喜一抖袖,牵动着多少少女的心扉?一颦一笑一回眸,又让多少女郎“一遇逍遥误终身”?我就是从那时起喜欢上胡歌的。
后来看《天外飞仙》,又被温柔细腻的童远迷住了。那个一袭白衣,情深似海的年轻书生,那个为爱痴狂,傻得可爱的地瓜哥哥,那个为了深爱一往无前的偏偏少年郎。不可否认,那时候的胡歌真的是颜值逆天,单枪匹马在那个台湾偶像剧一统天下的时代为大陆剧打下了一片江山。如果美好继续,我想,单凭胡歌的美颜盛世就足以让如今这个“看脸”的时代提前到来。
可是,在逍遥哥哥最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上帝和他开了个玩笑。
2.知世故而不妥协,历狂澜而不坠信念
“全世界都可以怪他,我不能。”
很多人写胡歌,都会提到那场车祸,我亦不能免俗。在那场猝不及防的车祸中,胡歌伤了右眼,完美无瑕的脸上也留下了伤疤。对他来说最痛苦的还不止于此,他的同事在那场车祸中永远地离开了他。我想,如果我是胡歌,我肯定会恨死那个罪魁祸首了。可是胡歌没有,他说“全世界都可以怪他,我不能”。
有时候,喜欢与爱之间不过是一句话的距离。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我就是因为这句话,爱上了他。一个人要有多大的胸襟才能面对生死笑着说原谅?
死过一次的人,才知道生的可贵。他说:“车祸撞碎的不是我的脸,是我的面具。”那场车祸,并没有打倒胡歌,反而让他在意气风发的时候收敛起了年少的张扬,他开始内敛,开始沉淀,开始心无旁骛地执着于演戏,专注地追寻着心中的信念。
3.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不管有多喜欢,梅长苏之前,胡歌在我心中始终是一名“偶像派”的演员。所谓偶像,即靠脸吃饭的奶油小生。诚然,美人总是让人赏心悦目的,但美貌之外总觉得缺了点什么。直到梅宗主出世,才惊觉原来那个灵气逼人的逍遥哥哥已经将自己磨炼成了运筹帷幄的宗主大人。
十年磨一剑,当真是没有说错。
有人说是梅长苏成就了胡歌。恰恰相反,我觉得是胡歌演活了梅长苏。就像朱茵之后再无紫霞,我亦认为胡歌之后再无宗主。这不是艺人遇到了好角色,而是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演员在积累了十年之后的彻底爆发。这之后的《伪装者》中,他将那个时代无数进步青年家国与亲情的纠缠,友情与信念的挣扎演绎到了极致,更是让我被他的演技彻底折服。他已不再是一个将演戏作为事业的演员,而是一名将艺术奉作毕生追求的艺术者。
从偶像到演员再到艺术者,浴火重生的他让我看到了信仰的力量。
4,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上一次对胡歌微博的大型观光发生在好友霍建华结婚当天。闺蜜出嫁,作为仙剑系列屹立不倒的单身狗胡歌,网友口中“哭晕在厕所”的胡歌,出现在青海和一群普通志愿者一起捡垃圾。在铺天盖地的婚礼照中,胡歌和一群志愿者席地而坐吃馒头的照片让我印象深刻。在如今这个浮华的演艺圈,有多少人能如他,放下光环回归平凡?
紧接着,胡歌宣布休息一年,在他横霸各个榜单拿奖拿到手软的时候,他选择了激流勇退。不是见好就收,而是用这一年的时间做公益,磨演技,遇见更好的自己。这在今时今日人人奉行品质不够量来凑的演艺圈又是多么的难得?
他说,离开是对戏最好的保护,于是,他在名利双收的时候毫不犹豫地退走,那份坦然那份沉静,是一名真正的匠人才有的初心。即使世事变迁浮华绕,他也依然是那个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的朝圣者,他在演艺这条道路上虔诚地向前行进着,每一步都烙下深深的脚印。
笔者:欧阳若若(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