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后,大部分时间都与文字打交道。虽然被人介绍时,被冠之以“才女”,但每次我都不太自在,因为我觉得自己写得并不怎么样,而且写的都是公文。
公文都有固定的格式。公文不允许你有自己的小发挥。我喜欢的写作是写自己的文字,而不是公家的文字。写自己的心情、感受、所思所想、所见所闻。
小时候,我并没有显出多少的写作天赋。父母也没有刻意地想培养我。他们能做的,就是为我订一本小学生作文选,在我做作业时,偶尔叮嘱一声:好好学习啊!
小时候,没有课外书。那时穷,父母没有多余的钱给我买书,只是六一节时,学校发了新华书店的优惠券,我才会选上几本课外书。
我喜欢上文学,纯粹是偶然。
三年级的暑假,假期未半,我已完成了全部暑假作业。父母不在家,每天我都无所事事,闲散无聊。便在家翻箱倒柜找宝藏(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我外出求学,回家第一件事先探究家里的角角落落,有没有“新”物件)。我忽然发现了一叠<人民文学>,随手看了起来。
一发而不可收。一个“新”世界向我打开了。那是一个小镇少年的小天地间从未发现的新奇的生活和不同的人物。三年级的我识字很少,生字经常拦住我。我懒得查字典,一跳而过,继续往下读。一回生、二回熟,那些生字渐渐地变得面目熟悉亲切,我竟无师自通地理解了它们的意思。
我至今记得,阅读时,小说中的情节,如同电影,一幕幕从眼前闪过,是一幅幅朦朦胧胧的画面。一篇小说,情节发展正紧张,一换段,却戛然而止,已是二十年后,另一个时代。不由惊叹!
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看书,如饥似渴,我经常看得口干舌燥忘了喝水,看得昏天黑地,吃饭时也一心想着小说中的情节,不知饭菜香味。吃饭速度提高了好几倍。放下碗,又捧起了书。
十几本杂志很快看完了。再选出看得不太明白的,又看第二遍。毕竟是三年级的理解力,而且是囫囵吞枣似的阅读,有些小说读后不知所云,云里雾里。但我完全沉浸在了主人公的世界里,每次看完书, 都有些恍惚,仿佛从另一个世界回到了尘世间。
那种阅读带来的震撼感,直到今天依然清晰、深刻、温馨。那是一种石破天惊、恍然大悟的感觉。兴奋、迷惑、幸福,百感交集。
暑假之后开学,我戴上了眼镜。这是我遇上文学所付出的代价,从此这二样东西伴我到现在。
但我依然感谢那个暑假,发现了文学之美,如同少年遇见心爱之人时的怦然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