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是两个同住的好朋友。
A总是买水果,说要补充维生素。可是真正到她嘴里的却没有多少,冰箱里放两天后,这些水果都会被友好地送给B,A说:”你得多补充点维生素“。
B说:其实她并不喜欢吃A买的那些水果,可是我也不能说你直接扔了吧,毕竟人家是一番好意。
A还会隔三差五地拉着B出去吃饭,A说“要懂得享受生活,改善生活,咱们出去吃点好的”。B拗不过热情的A,也就经常跟着出去“改善生活”。
B说:她收入不高,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出去吃一顿饭的钱够父母吃一个星期的。每次吃饭她都很难受。
A为人很热情,平常买些小物件也总是不忘给B带一件,B收到东西的时候总是很感动,同时也很揪心。
B说:A给她带一个遮阳伞,她就得回送一个遮阳帽;A送给她一条项链,她就得回送一条围巾。不是A要让她还,而是她必须遵守基本的交往礼仪:礼尚往来。可是她很苦恼,本来可以用来买心心念念古筝的钱最后都实质上转变成了他并不需要的遮阳伞和项链。
A性格外向,身边的男生朋友很多,她时不时地会给B”介绍男朋友“,A说”你总在家待着连个人都碰不见,怎么找男朋友,你跟小明处处,他人很好的,而且现在有房有车”。
B最苦恼的就是这件事,她对于恋爱并不感兴趣,甚至有些排斥,每次别人说要介绍男朋友给她,她心理总是像火在烧一样难受,还夹杂着一丝愤怒。可是她知道A是好意,她不能拒绝,更不应该生气。可是她本来可以学画画的时间,却被用在了和男生无聊的吃饭上。而且一个人一顿饭还不行,因为她还要回请。
B最后选择了和A分开居住,她告诉A公司提供宿舍,为了省钱,她决定搬宿舍去。
B没有告诉A,其实在吃水果、吃大餐、收到礼物以及和男生吃饭的时候她一点也不开心。
B觉得,A为她做的那些事情都是她自己喜欢的,并且理所当然得认为自己也喜欢,然后以“善心”的名义强加到自己的身上,最后不但没给自己带来欢喜,反而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最关键的问题是,B无法说A错了。
我们总是不经意间将自己的想法加在别人的身上,告诉别人你在30岁之前应该结婚,你不应该每天玩游戏,你要多出去社交,认识更多的朋友。
可实际上,我们的建议不过是自己认定的“对的事情”和“喜欢的事情”。
尤其当我们“以好朋友的身份”帮助别人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我们带去的可能不是“帮助”,而是“负担”。
国人自称为礼仪之邦,我们崇尚待人以礼。“给予”是美德,接受是礼貌。不接受别人”饱含善意的礼物“意味着对他人的不尊重。通俗点说:我一片好心好意,你却不领情。
这句话看似在理,却不能在逻辑上成立,它不过是在心理层面上意淫出来的正确。
“你的好心,为什么我就一定要领情?”。
你我不过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将你的“好心”保留在你的领地范围内,才是正确的事情。
如果将你的“好心”扩展到我的领地范围之内,那就是“侵犯”。
再进一步,如果你非要将自己的“好心”扩散给身边的人,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希望自己“爱心普照大地,万事万物如沐恩典”。
再从生活实践的角度讲,你希望用好心赢得别人的喜爱,赢得人际关系中的胜利,赢得人类生存的第一道战争!那么你“给予如此帮助“的功利性就不言自明,而其自私性也就由此可见一斑。
我并不反对帮助别人,但是在我们“给予帮助”之前,最起码应该想到:“任何未经请求而自以为是的给予的帮助,其实从深处来讲只是用自己的喜好来装点别人的生活。”
我想代B说一句:“A,你很自私”。
最后,我必须承认,我很混蛋,这是中国式人际关系下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