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即将满26年的人生中,我一直对自己有着很清楚的定位:差不多先生。
噢,也许还要不如一些,应该叫差一点先生。
因为我做任何事情都会差一点。
差一点努力,差一点决心,差一点勇敢,差一点动力,然后就造成了,总是离最想要的东西,差一点距离。
02
我相信每个人肯定都像坐在导师席的汪峰老师一样,问过自己无数遍,你的梦想究竟是什么。
我的梦想,是做自己喜欢的事,后来成熟了一些,在这个梦想上加了个后缀,变成了:做自己喜欢的事赚钱。
从小到大,我只认真的想过把两件事当作梦想。
第一件,写作。
那是少不更事的时候,更准确的说大概是,成年之前。
我特别喜欢课外读物,当然不是什么世界名著之类的。
从小养成的坏习惯,对黑暗的,恐怖的,犯罪的作品有莫大的兴趣。
从到二块五一本的《鬼故事》,从5块一本的《推理世界》,从名侦探柯南、伊藤润二,到周德东、东野圭吾、史蒂芬金。
世界各地的此类电影作品更是翻来覆去的欣赏。
每天构思着要在我手中创作一个犯罪计划,或者让人人都尖叫的恐怖形象。
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又对言情小说起了歹念。
操场上投篮总是投得很准的阳光少年,隔壁班每天跟旷课却有一帮小弟跟着的刺儿头,前座那个学习成绩好,长相清秀的班长,都是我曾想要写进故事的对象。
我幻想过的人物没有1000也有800,在脑海里构思的大纲也有好几百个,但最终,一个完整的故事都没有。
每次都差一点什么。
于是这个梦想就这么一直被搁浅了。
03
第二件,追星。
是的,我追星,甚至是很多人眼里的脑残粉。
这是大学之后的事儿,因为一部电视剧,我喜欢上了一个摇滚乐队。
他们长得好看,唱得好听,歌词还特别有正能量。
我夏天冒着暴雨去参加他们音乐节,冬天顶着大雪去看他们演唱会。
我羡慕跟他们在舞台前后近距离接触的工作人员,所以下定决定,也要成为他们的工作人员。
所以我在临毕业前,很努力地找工作,终于成为了一家演出公司的宣传,负责给演唱会的写稿拍照策划活动。
可以说是非常非常非常幸运了。
一开始我热情满满,充满干劲,觉得自已经抓住了梦想的边缘,好像明天就要跟我的偶像们把酒言欢了。
一边写字,一边追星,听起来就像是我的理想生活。
工作期间,我可能见遍了华语乐坛90%的歌手。
可是,我越来越觉得还差点什么。
我需要每天绞尽脑汁去写一首可能我不是那么喜欢的歌;推荐一个我不是那么了解的歌手;做一些我不是那么喜欢的事;接触一些我不是那么喜欢的人。
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工作。
但我开始了解以前作为粉丝了解不到的事,开始用冷静的眼光去看待艺人这一个职业,开始绞尽脑汁计划赚粉丝的钱,开始忘记了我做这份工作的初心。
我本来只是一个,想离自己偶像更近一点的粉丝而已,但怎么觉得接触了越多作品之外的东西,反而离他们越来越远了呢?
然后我发现,我写不来字了。
那些爱意绵长,用情至深的文字,我已经写完了,我不知道怎么写他们,怎么写一场演唱会。
我连给我最爱的乐队写一篇文章都写不好。
但这是我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于是我跟很多运营新媒体的小编一样,粘贴复制,每天1-2篇内容,敷衍了事。
持续了一段时间以后,我对这样的方式已经感到十分厌烦了,我却不知道如何改变它。
我知道的是,再继续这样下去,我的人生只会有两种结果:1.一辈子在这里粘贴复制,不会升职不会加薪;2.公司裁员或倒闭,我只能走人。
04
之前我有提到,我的梦想,是做自己喜欢的事。
而作为一个偏执到死的天蝎座,我对不喜欢的事,都恨不得避而远之。
比如一份,我已经不知道如何才能继续下去的工作。
于是我决定辞职了。
我想试试别的。
我到现在称之为梦想的两件事:写作和追星,其实都没有成功,而且,都半途而废了。
但辞职这个决定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怎么做,做些什么,我才能实现我想要的。
我即将迎来第26岁的人生,不是16岁,我没有机会再让自己差一点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属于我自己的时间将越来越少,而在这短暂且有限的时间里,我再也不想差不多地活下去。
写作也好,追星也好,甚至听长辈的话,找一份安稳的工作也好。
想做的事和该做的事,都要抓紧时间去做了,不再是差不多地做,而是全心全意,付出100%努力地去做。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我始终相信这句话。
因为它已经在我人生中验证了太多次,但我总是没把握住,就像我说的,总是差一点。
可我不甘心。
我要补上这一点,从这一刻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