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安于世,须有明眼慧心,才能得保安宁、不辱命身。但世人妄作,眼大心空,能守势度时者,甚少。
宋惠莲是《金》中一个小人物,只在第二十二回至二十七回短短五回中出现,而兰陵生对这一宵小人物并未粗粗写来,反而是用极细之笔一一篆刻出来,人物生动活泼,仿佛跃然纸上。
宋惠莲原名金莲,兰陵生为其取金莲一名,是影射潘金莲,即二人都是水性一般人才。而惠莲比金莲还多一份好处,一双小小脚,比潘金莲还要小些。这原是她的一项好处,不料又成其杀身惹祸之源。
在第二十三回,宋惠莲与西门庆偷期时,被躲在洞外的潘金莲听见她与西门庆议论小脚:
西门庆道:“我儿,不打紧,到明日替你买几钱的各色鞋面。谁知你比五娘脚儿还小。”妇人道:“拿什么比她?昨日我拿她的鞋略试了试,还套着我的鞋穿。倒也不在乎大小,只是鞋样子周正才好。”
又第二十四回,写一众妇人在街上看陈敬济放灯。宋惠莲行止放浪,又做了一件让人惊诧的事。
惠莲抠起鞋子来与玉楼看。只见他穿着两双红鞋在脚上,用纱绿线带儿扎着裤腿,一声儿也不言语。
怕将自己的鞋弄脏,却套着潘金莲的鞋。这不仅是在彰显自己的脚比潘金莲小,更是将潘金莲踩在脚下,故意辱之。潘金莲妒妇一枚,一来西门庆宠爱被抢,二来惠莲几次三番以脚小来羞辱自己,她岂能受这些委屈,所以后文她搬弄权术,小试身手即将惠莲致死。
这还不算,在第二十八回,宋惠莲一只绣鞋落在金莲手里,金莲吩咐秋菊将鞋砍成几段,扔到后面茅厕里,叫惠莲永世不得超生,可见金莲对这件事的仇恨之深。这几章兰陵生固然是用重笔写金莲的恶毒、嫉妒与权术,好为下文她陷害李瓶儿做铺垫。
而作者又浓墨重彩的为我们塑造了宋惠莲这一不可多得的形象。惠莲一双小脚,是她与众人比更为夺目处,然而她行事张扬、人小心短,这才惹来杀身之祸。惠莲此点,可比杨修,修甚聪慧,却死于曹操,是聪慧有余而自知不足,不懂敛其锋芒,才招来祸患。自古自恃其美、自恃其才而身死者,不止此二人,吾辈立身此世,当以此警戒自身。
惠莲之死,是死于金莲,又不是死于金莲。笔者缘何这样说,是因为惠莲之死,是死于其不知行止进退,早晚要死,只是金莲加速了其毁身殒命的速度罢了。
她作为奴才媳妇,被家主哄上手,她对西门庆并没有真情实感,相反,她乐于被西门庆哄上手,纯粹是出于物质上的考虑,文中几番写她与西门苟且之时,找西门要钱要物,又写她与西门庆好上以后,得了很多实惠,如穿衣打扮变得和几房主子相似,又免去许多重活累活的差事。
而她自己却在这种恩宠之中逐渐忘了身份,觉得自己受了西门庆的宠爱,便可乱山为王,嚣张跋扈地令人生厌。
第二十三回,写玉楼众位娘子玩牌,惠莲却在旁边插嘴饶舌,惹得一向稳中的玉楼也说了一句大话:“你这媳妇子,俺们在这里掷骰子,插嘴插舌,有你甚么说处?”一番话说得宋惠莲羞愧难当,直无立脚之地。
后文又写她不肯烧茶炖水,与惠祥媳妇一番争吵。她口中称惠祥媳妇是上灶的,其实是已经忘了自己也只是奴才媳妇,而不是主子娘子,几件小事写下来,已将惠莲行事乖张,小人得志的形象勾勒出来。
宵小得志,最易得意忘形,狂得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而得志后又总不长久,一是根基不稳,二是靡附他人,三是目空一切,不知收敛。
惠莲得志不久,即被金莲权术害死,惠莲死后,西门庆只说了一句:他凭个拙妇,原来没福。短短一句话,写尽西门的薄情和他对惠莲的态度,他固然宠惠莲,不过对她更像是豢养的一只宠物,招之则来,挥之则去,高兴时赏一些饭食,这些对西门来说,都是不废吹灰之力的事。
原本惠莲如果知进退,懂分寸,她亦可以在得到实惠的同时,保全性命。可惜她目光短浅,最终送了小小性命。兰陵生巨笔一挥,轻轻将这一人物抹去,可见惠莲之类,徒具浅薄肉身,且身如尘粒,不堪一提。
红尘如网,身如惠莲者,又比比皆是,兰陵生做几小章写一惠莲,又做一本《金瓶梅》写一西门庆、一潘金莲、一李瓶儿、一春梅,而笔止书停处,此一干人又都如风云纷散,可见惠莲不堪如尘,而众人又不堪如惠莲者,都将浑然化为乌有。
比及此身,比及此世。你我众人,亦是卑微若尘,有泥团之身,混沌之欲。所以安身立命,因时时警醒,不能如耆如瞽,混账地活。
世上有贪恋财权,妄图麻雀飞上枝头之人,应当看西门对惠莲的话,方能放下拙心,知其丑,而不做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