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要求改判处谭明明死刑!不能花钱买命啊!六条人命!还是个累犯!不晓得法官是依据什么才轻判到无期的!
刀下留人你倒是对得起土财主了!那么请问六个家庭呢?!六条人命的公平在哪里?!所以!以钱换命!这是法治的悲哀!!
死刑立即执行才是对现代法治的尊重!当然!家属可能各种考虑也会选择了妥协!毕上老下小!
但!无论如何!六条命都换不下一个累犯!这是天朝法治的悲哀!!
试想如果这个谭明明没有这么多钱!她会不会死?譬如那个杭州纵火保姆!同样的故意中又有过失!在存在争议的情况下还是在波涛汹涌的压力下判死!?如果她家里也有钱,又或者苦主不那么有钱!即便死了一大两小!她还最终会不会死??……
两相比较!相似度何其高的两起案件,居然一个死了!一个活了?!这是对标榜的现代法治的一次莫大讽刺!法治不能沦为特权阶层的遮羞布!!起码为了尊重无辜死去的人!起码为了尊重同样故意却又有相似度相当高的罪犯杭州保姆!……否则若地下有知!人家在地府也怕是会起来上诉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