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土地法》“下有”土办法
——邯郸广平县百余亩良田变成烂尾新民居 10年数任镇政府书记无人过问
新华社曾被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持在15.46亿亩以上。耕地具有生产、生活、生态等多重功能,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其重要性不言自明。然而,邯郸市广平县东张孟镇毁田上百亩,最后建了一堆烂尾楼,良田遭毁,业主无家可归。
该烂尾楼位于邯郸市广平县东张孟镇镇政府东南约3000米,项目名称为幸福家园。新民居的建设和市场建设同时推进,现在同时烂尾。当地村民的良田被毁建楼,又花钱买楼,结果地没了,家也没了。一是国家法律,二是群众利益,该项目自2012年之今已过10年有余,当地政府却视而不见。
据东张孟镇政府有关人员介绍根据县里有关规定这里可以建设“新民居”,但这位负责人始终拿不出具体的规划手续。建设“新民居”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本身是个好事,但不能欺上瞒下违规违法。东张孟镇政府几任书记都知道这个“新民居”手续不合法但就是视而不见,举报人举报也置之不理真的是“上面有《土地法》下边有土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我们拭目以待,看看在邯郸广平县是《土地法》管用还是‘‘土办法’’ 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