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读了一点关于西方艺术史的文章,其中谈及音乐。
西方音乐是从基督教圣歌开始起步,中世纪时期,大多数音乐创作都是旋律单调的圣歌。直到十八世纪巴洛克时期,巴赫总结了前人传统并对圣歌加以革新,因此被称之为西方现代音乐之父。今天早上匆匆补了一下耶鲁大学聆听音乐关于巴赫的一课,教授说巴赫之死,意味着巴洛克时期的结束。
在此之后,在古典音乐大师海顿和莫扎特的影响下,交响乐、奏鸣曲和弦乐四重奏成为了主流。十九世纪,贝多芬于古典音乐和浪漫主义音乐之间承上启下,交响乐成为独立的音乐类型,钢琴和戏剧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一时期,涌现除了舒伯特、韦伯、柏辽兹、门德尔松、舒曼和肖邦等著名的早期浪漫主义作曲家。二十世纪,在瓦格纳的推动下,浪漫主义发展到巅峰。
所谓巴洛克,这个词起源于葡萄牙语的barroco,原意为畸形的珍珠(misshapen pearl),用来指奇怪的、过分雕琢的事物。巴洛克时期历经一百五十年,指1600到1750年的这一段时期。而1750年,也就是巴赫死的这一年。
这一时期,作曲家们于记谱方式有所变化,也发展出了新的乐器演奏方法。在声乐方面,有弥撒、歌剧、清唱剧、康塔塔以及各种独唱和合唱。在器乐方面,有托卡塔、前奏曲、幻想曲、赋格曲、变奏曲以及协奏曲。
巴洛克时期的音乐广泛运用通奏低音,并将复调音乐发展到最高峰。
何为通奏低音,是指所有的音乐当中都有一个独立的低音声部持续于整部作品之中。但是由于当时的作曲家们只写出上下两个声部,通奏低音没有独立的记录方式,只能在下声部中用数字标出,因此通奏低音也称之为数字低音。
所谓复调,就是将几条旋律线按照一定的规则加以结合的一种多声部音乐,由巴赫发展到巅峰。巴赫吸收主调音乐和复调音乐两者的优点,有人这么评论:不学习巴赫,就不懂西方音乐而不深入研究巴赫的复调音乐,就不算真正的专业。
早期巴洛克时期有蒙特威尔第,为意大利歌剧的奠基者。他发展了两种独特的作曲风格,一个是完善了文艺复兴的复调,另一个就是创作了通奏低音。他1607年创作的歌剧《奥菲欧》(L'Orfeo)是世界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歌剧,作品体现了seconda pratica的特点,采用了更加有弹性的对位法,女高音与低音,并使用了口语化创作。
而中期巴洛克时期,美声唱法开始流行,让-巴普蒂斯特•吕利创立了法国独有的歌剧形式:抒情悲剧,并与莫里哀一同创作了新的芭蕾舞形式:喜剧芭蕾。直至今日,每逢夏假,凡尔赛宫仍会演奏吕利的音乐,以迎接世界各地的游客。
终于到了晚期,出现了巴洛克音乐的集大成者巴赫。他出生于1685年,共活了65岁,于1750年死去。他创造出了规模宏大的宗教音乐作品,像《生马达受难曲》和《圣约翰受难曲》。他也确立了键盘乐器十二平均律原则,现在的钢琴便是根据十二平均律来定音的。
若说莫扎特的音乐是天才般的灵感,贝多芬的音乐是英雄般的抗争,那么巴赫的音乐则是精确、规则与标准。而后者才是构建整个世界的法则所具有的形式美,而且只有在巴赫的音乐中才能找到。所以说一个人要是喜欢巴赫,那么他必定是孤独的,因为喜欢莫扎特也可以喜欢同样是天才的门德尔松,喜欢贝多芬也很可能会喜欢继承古典主义衣钵的勃拉姆斯,而喜欢巴赫的则只能喜欢巴赫,因为他太独特了,甚至同时代的人也觉得巴赫的音乐有些怪异。
这么一段话,读起来竟让人心碎。
以上摘抄于@雲隱的《古典音乐回忆录》的第六篇【巴赫——生命、宇宙以及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