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涂着新艳的口红,束着高高的马尾,提着厚重的行李箱往楼梯下走。
四年,告别的不只有这个学校,还有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
当初提着满满的行李,踏进这个陌生的学校,她一眼便看见了穿着志愿者衣服的他,说起来,除了身高似乎没什么其他突出的优点。
"你好,请问女生宿舍怎么走?"
"跟我来"。他接过她手里的东西,笑起来露出两颗虎牙。
接下来零七八碎的杂事,多亏了他,一切才如此顺利。
很多事情或许是冥冥之中注定的,这才会让故事有了后来。
很快,他们便第二次相遇了,在校文学社的新人见面活动上。彼时的她还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而他正宣讲着欢迎新人入社的消息,以社长的身份。眼神瞥过来的那一刻,她确定他在看她。
活动结束,她在文学社的群里找到了他的联系方式,三言两语不着边际的聊着,她知道了他叫陆帆,她也很惊讶他一语道出她的名字,他说报道第一天在寝室楼下签名的时候就记住了,处女座的男生心细得让人害怕。
后来,他们经常聊天,很是投机。他也不出意料的向她表白了。
这是她的初恋,她用最纯真的心善待这份感情。
他也对她很好。怎么形容这种好呢?
大概就是她的室友都认识他,他会每天帮她们跑到学校各个门拿快递,每天去西门或者食堂买她们想吃的午饭,趁热送到寝室楼下。
他脾气很好。她每次来例假,他都感觉得到,他不会光说多喝热水,他会买好红糖甚至卫生巾,偷偷递给她。老板娘问他是不是给女朋友买的,他脸涨得通红。
某天,她室友问她,“说真的,你不害怕未来吗?”
“和他在一起努力的每一天都是未来。”
室友取笑她,“啧啧啧,什么时候可以吃到你们的喜糖!我要当伴娘免交份子钱!”
“瞧你那点出息。”
“我跟你说,这么好一个男朋友,你不珍惜早晚被人抢去。”
“对他,我放心。”她嘴角微扬。
他第一次带她见他朋友,是在ktv。他们俩个是最后到的,他牵着她的手,笑容满面。她紧张的手心全是冷汗,他握得更紧了些。
“二哥,二嫂,你们终于来了。"
“哎哟,帆帆为了女朋友都快忘了兄弟了。来来来,罚酒罚酒。”
他跟她默默介绍了一遍,那个喊我二哥的是姜凯,旁边那个坐在一起的女生,他正在追,是学校舞蹈队的,好像叫……叶璇。
"跳舞的腿怎么这么粗。"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看她不顺眼。
他尴尬地笑了一下。
姜凯坐到他旁边,“二嫂长得这么漂亮,难怪二哥最近看起来很疲惫,晚上没睡好吧!”
可怜的她明明听得一清二楚,还得装出一副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
他开始唱盛夏的果实,她正在犹豫要不要合唱,话筒就被叶璇抢了过去。合唱得很好听,配合得天衣无缝,她坐在那里,憋闷得一直喝酒。
他轻轻对她说,“这女生唱歌确实不错,如果去参加校园十佳歌手,前三名肯定有。”
“嗯。”她又开了一瓶啤酒。
她不胜酒力,有点开始晕。他把她的头靠在自己肩膀上,又开始唱歌。
恍惚之中,她听到姜凯对他说,二哥你一走进来,叶璇就说你比我帅多了。哎。
他只是笑笑。温柔地摸了摸她的脸。
一晃两三年,匆匆又夏天。
她大三,他大四。他们合租在学校北门外的宿舍里,房子不大但很温馨。
合租的时间里,她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有次她拉肚子,每五分钟上一次厕所,整个人几近虚脱,脸色苍白。他跟她说,你乖乖躺着,我去给你买药。
那是一个大雨夜,她痛得蜷缩在被窝里,直冒冷汗。不知过了多久,他回来了,裤脚以下叭嗒叭嗒滴着水。
“跑了三家药店,下大雨没生意,都关门了”。他喘着粗气。
“哦没事,那算了,我忍忍就好了”。
过了几分钟,“起来喝药了”。
“你不是没买到药吗?”
“我在第四家药店买到了。正好要关门,我冲了进去。”
那一刻,她觉得她真的遇到了对的人,遇到了那个想要在一起一辈子的人。
她会做一手好菜,最擅长煲汤。大三已经基本没什么课了,她有空就按照食谱尝试新的菜式。
他忙着写毕业论文的时候,每天熬夜到凌晨两三点,她也陪着熬夜。
她会每天晚上煮粥给他喝,营养又暖胃。她喜欢看他安静坐着写论文的样子,认真的男生最帅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的。
那一年,他们牵手走过了很多地方。她喜欢写作,他喜欢旅行,她陪着他边旅行边写游记。他总嘲笑她矫情,写个游记都能落泪,她说只是想着这一路的点滴就够感动的了。
12月初,他很顺利地收到了某家公司的聘用,工资不高,但是离学校近,而且包吃包住。
他搬去公司住了以后,他们退了北门的合租宿舍。
她时不时去他宿舍住,两个人挤在一张小床上。他从不厌烦,特意买了床大被子,半夜里时常掖她的被角。其实她都感觉的到。
她在博客里这样写道:安全感不是两个人紧紧靠在一起就一定有的,而是你对她不经意的好却并非一定要她知道。
大四那一年,发生了很多事。包括她在他宿舍衣柜里发现了一个女士内衣。
她只是默默把它扔了,并不声张。
她相信他的眼睛,一个人的眼睛是不会说谎的。她也相信他们四年的感情,四年的陪伴怎么可能说变就变。
那一年的寒假,他和往常一样回家过年。而她,偷偷买了同一车厢的火车票,想要给他一个惊喜。她一直悄悄坐在他身后不远的地方,即便安静地看他,她也很幸福。
不知看了多久,他开始打电话。内容极其暧昧,她听得有些发麻,甚至替他感到羞愧。她走到他旁边,看到手机上的备注,她心紧了一紧。
毕竟是她爱的人,她能够怪他什么。
火车到了一个叫池州的站,她下了站,在玻璃窗外她笑着对他挥手,做出一个再见的口型。
她知道,他们四年的感情已不再。
却不知为什么那个人是叶璇,虽然她并不想知道。
她很喜欢丁当的我爱他,里面有句歌词是这样写的:如果还有遗憾/是分手那天/我奔腾的眼泪/都停不下来/若那一天重来我不哭/让他知道我可以很好。
她本来还有个惊喜想要告诉他,她已经和当地的一家文学社签约,而且离他工作的公司不远,她对未来的日子充满了信心。
她离开学校去工作的那一天,她绑起了多年未绑的马尾,画了淡妆,却涂了鲜艳的口红。在她的办公室里写下这一篇故事。
到了故事的结尾,我才能用不太沉重的语气来转回这个不算沉重的故事的第一人称。
我的室友曾经问我,你恨他吗?
我说曾经看过一个小说,男主角劈腿了,女主角在他拍婚纱照的时候,送给他祝福:祝你多年以后死于心碎,因为,思及我。
我也曾开玩笑的对他说,以后万一你劈腿了,我也就把这句祝福送给你。没想到玩笑居然成真,可祝福却不会成真。
因为当你真的很爱一个人的时候,无论他当初以怎样的方式离开你,你还是会在心底诚挚地祝他过得幸福,哪怕这份幸福已与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