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飞机到达青岛,今日奔赴青岛市第一看守所会见,虽然看守所会见室充足,但长假过后刚进入工作状态,律师会见排起了长队。由于初次会见,为了能充分地跟嫌疑人沟通,将上午好不容易排到的短暂会见机会让给同行。也算运气,下午的会见还很顺利。但最后跟侦查机关沟通时,让人生了一肚子气,侦查机关根本不懂律师要递交委托手续的意义,所长“义正言辞”的拒收。经过斡旋,虽同意收取律师委托手续,但民警在休假,让我们明日再来。其实,刑辩律师向侦查机关递交委托手续,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目的在于让辩护人和侦查机关能进行有效的沟通,保障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这一点青岛的办案机构显然没有做好。
看守所外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