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今天是世界读书日,读书也要搞个节日出来,把一件平常事弄出些轰轰烈烈的架势,是否也归因于仪式感?仪式大抵应该有几句激荡人心的口号,我爱读书,我要读书,做灵魂有香气的男子、女子、孩子,不读书毋宁死,等等。叫得太响又不妥,容易伤了母亲的心,不读书也须好好活着呀,孩子!
我从来记不住这日子是几号,但绝无抵触且希望一年多来几个才好,因为买书会有大折扣,我的兴奋堪比双十一,又没有挥霍的内疚。
书着实不贵,无论比从前贵了多少,我还是觉得划算。新近买的一摞,作家和出版社都大名鼎鼎,足足九本才不到二百元。能看多久呢?细细研磨加延展阅读,以我的速度一年内能消化不算懒惰,如果家人感兴趣还可共享。一年里要添多少衣裙鞋包呢?女子数千元只能算基本消费。“包”治百病,书可疗饥,二百元的衣服几乎都不会爱惜,跟了多年的旧书是搬家也舍不得扔的。
最近占着案头的是《中国现代文学史》,其它古代的、世界的也一并购得,待我慢慢蚕食。从白话文运动开始,重读鲁迅,才惊觉真是写得好,字字、句句,连带标点符号,过了近一个世纪也毫不褪色。这“好”是脱离了阅读理解标准答案的,叫人心悦诚服不由喝彩。
为什么要去学这些,在正经科班出身的看来太过基础的东西?正因为自己没有基础,唯一优点是勇于承认是个文学的门外汉。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唐突有时后,忽然想弄明白一件事情,如果系统学习过,我会用什么样的视角去看待自己写过的文字,再读经典名家又会有怎样不同的领悟。好奇心让我热情如青年,真是难得的好事。
多么幸运!没有考试,没有论文要求,我不需要励志的鼓噪,不需要拼搏的鼓舞,不需要在某处简介加上“某某大学汉语言文学硕士”之类几个自以为金光灿灿的字符。周国平说:“吟无用之诗,醉无用之酒,读无用之书,钟无用之情,终于成一无用之人,却因此活得有滋有味。”不浮躁,而坦然,因我从未懈怠,我内心丰盈。愿读无用之书,安做无用之人,多么幸运!
床头有本《琦君散文选》,睡前总要翻几页,文笔的朴素让人惭愧,始觉许多文字都是搔首弄姿,丑而不自知。
《霍乱时期的爱情》断断续续看到第四章,几乎已忘记前面写的什么,和上次一样,端起来就昏昏欲睡。罢了,我是朽木不可雕,莫再去气马老头。
严歌苓的《补玉山居》也没看完就放下了,有趣的书不会让我这样,可见有些无聊。无用之书往往格外有趣,这样无聊的却不知有何用。
还有一本《成为小说家》,大约半年前摩拳擦掌而终于虎头蛇尾。封面是一种很糯的黄,适合安放年少的梦。
近来知道书除了读、写,还有不少新鲜的动词匹配,比如听书。走路可听,做家务可听,边睡可边听,时间管理高效率,听起来很诱人。可惜我陈腐的大脑回路却难以接收这迷人的频率,常开远差至不知所云,而捧起一本书则更容易专注。网上有说听书效果比看书好的,或者因人而异吧。
还有拆书。据说有套路有技巧,拆书稿的市场需求很旺,文人也需要谋生,这种形式多多益善才好,能让写字的人活得滋润些。不过我不会拆,也没看过拆出来的好或歹,眼下感觉还是原汁原味的熨贴。
又据网传,欧洲人在地铁上看书是因为手机没有信号,眼见为实,我去英法逛过一回,地铁上信号畅通,读书报和看手机约各有一半。纸媒式微,我国除了老者读报的人少见了,难得面前展开一叠报,我饶有兴致地瞧着另一面,尽管并不懂多少。
很记得一个小伙子,帅到没朋友那种(英国满大街的帅哥,真让人嫉妒造物主偏心),倚车门站着,脚下一个黑布包,手中一部书,比《新华字典》略大,却有两本字典那么厚。这样的书,我们通常会分为上下两册甚至三册,而他们竟这样一成不变,每天携带不觉得重吗?说不上哪种方式更好,只是与己不同便觉得有趣。我瞥过一眼,字小得很,单词的排列更显得密如蚁行。这是年轻人看的书,却并不新,旧书总是让人温暖踏实,不像新书那样晃白耀眼,又棱角分明得有些迫人。这般英俊的年轻男子,捧着一本有份量的温柔的书,在咣当咣当的轮轨声中轻轻摇晃着,仿佛在摇篮里一样的安详。
在机场我还拍到一位安静读书的英国绅士(凡有绅士风度的欧洲面孔我都默认是英国人),礼帽花须,温文尔雅,背景是硕大的机翼在晴空下闪闪发亮。这张照片让我很是得意了一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