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生恩没有养恩大。
血缘关系固然重要,但养育之恩更加可贵。
有一部分家庭,出于各种原因,可能是离异重组,也可能是无法生育,又或者就是纯粹想收养孤儿,形成了养父母与养子养女的关系。
周雅丽就是在出生不到1个月的时候,被遗弃在火车站。
养父将她带回了家,成为了家里最小的女儿。
家中还有2个哥哥,大哥由于药物影响,成为了聋哑人,二哥很早就出去工作了,并且供这个妹妹读了大学。
本来快快乐乐的一家人,却因为养母的一些做法,导致周雅丽不辞而别。
周雅丽的第一任丈夫,是养母介绍的。在订婚宴上,养母张口就要20万彩礼,却不肯出1分钱的嫁妆,理由是供女儿读了大学。
这件事成为了两家人心中的一根刺,不久后周雅丽就离婚了。
后来,周雅丽来到长沙打工,认识了第二任丈夫。养母同样又要求20万彩礼。
让母女情分彻底断绝的是,周雅丽从养母口中听到她跟别人说:这么点彩礼都不给,还不如嫁给我那聋哑儿子。
就是这样一句话,让周雅丽彻底凉了心,于是她不辞而别,不再跟养母联系,即便是再婚生子都没告诉家人。
在她看来,她与养母之间发生了太多事,彼此之间已经没什么情分可言了。
不过,后来养母在长沙找到她,要求她每个月给赡养费时,周雅丽还是表示愿意赡养养母的。
钱可以给,但感情却无法再回到小时候。
我们绝大部分人,都不愿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父母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样无私奉献。
之所以不愿承认,是因为我们从小就被灌输一个思想,“父母是天底下最爱你的人”、“父母都是为你好”、“父母不可能害你的”……
实际上,我们父母那一辈人,生养孩子是抱有一定目的的。
有的是为了养儿防老,有的是为了实现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有的是为了在不幸婚姻中有个情感寄托,等等。
周雅丽的养母胡冬香,就表示:之所以自己这么愤愤不平,就是因为把养女养这么大,却1分钱都没吃到女儿的,心里非常不舒服。
从这些表述中,就可以看出,养母养育这个女儿,是希望能得到回报的。
这个回报可以是那两次20万的彩礼钱,也可以是每个月1000元的赡养费,甚至还可以是嫁给自己聋哑的儿子做媳妇。
不管是哪一种,对于周雅丽来讲,都是内心很受伤的。
当然,养育孩子本来就不可能做到完全无所求。
父母正常范围内的诉求,都是可以理解的。
毕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情感,跟其他人还是不一样的。
但若是目的性太强,向子女索求太多,甚至不惜牺牲子女的幸福,那就不应该了。
我们见过太多母子、父女反目成仇的,大部分都是因为彼此之间索取太多,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伤了亲人的心。
周雅丽其实是想修复与养母的关系的,奈何养母一肚子怨气,一方面责怪女儿不辞而别,另一方面又总是提钱的事,甚至说出“给我一笔补偿金,从此断绝母女关系”这样的话。
她们之间想要真正冰释前嫌,可谓任重道远,主要还是养母这里要有所改变,才有可能重新找回母女情。
今日话题:你认为是谁的错?如果你是这位养女,你会怎么做?欢迎留言!
—END—
*作者简介:山月君,情感原创作者,乐于倾听,擅长书写,愿我的文字能够温暖你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