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轻度酒精过敏,一沾酒精从脸上都脚趾头的皮肤都会变红。所以到常去的诊所输液,医生也会记得用碘酒而非酒精给我的手背消毒。以前我偶尔也会和朋友聚在一起小酌几杯,但是每次喝过酒之后都会被朋友调侃,“你现在往马路上一站,就直接可以当交通灯了。”其实,我并不喜欢酒的味道。它苦涩、辛辣,还呛鼻,勉强咽下去,从喉咙到胸腔立马像被点着了一样灼烧起来,脑袋也开始嗡嗡作响。后来,有一次,爸爸看到了我喝酒后的样子。他告诉我,以后不要再喝酒。很少见他那么严肃认真的样子,我点头答应。自那之后滴酒未沾。
前几天在看祝小兔的一篇文章,《一半清醒一半醉》。她写到,“人生何必太清醒,在半醉半醒间,真实的自己才得以释放。我想,每个爱酒的女人,谁又不是贪图这意乱情迷?”因她这番话,我即刻买了一瓶红酒。当晚,兴冲冲的回到家,准备开瓶试喝的时候,才发现忘买了开瓶器。于是,只能作罢。第二天,下班之前就不停跟自己念叨买开瓶器,生怕忘了。回到家中,立马取出红酒,开瓶。因为之前没开过,并不顺遂,好在最终还是打开了。慢慢将紫红色的液体注入透明的玻璃杯中,心也跟着悄悄舞动起来。凑近闻了闻,有些许酸涩的味道。买的时候店主嘱咐过,开瓶之后需醒酒二十分钟,入口会柔和很多。静静地聆听着红酒的“呼吸”,感觉身体里的血液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流淌得越来越快。
二十分钟过去了,我迫不及待的端起酒杯。靠近嘴边的时候,先闻到了淡淡的果香,而酸涩味也比先前淡了些。小啜一口,舌尖立马被一阵酸涩惊醒,还伴有丝丝苦味。我不由皱了皱眉,迅速将它咽了下去。酸涩的液体流过喉咙,进入胸腔,感觉所过之处,突然开始有轻微的灼热。再尝第二口,味蕾已经完全打开,感觉不再如先前那样强烈。几口酒下肚,整个人有点飘乎乎的。杯里酒还剩大半,可是我已经不打算再喝了。还是没办法一下子爱上它的味道,慢慢来吧。
那一夜,晕乎乎的我突然想起了她。
第一次见到她是五年前。那天她穿了一袭红裙,伴随着爽朗的笑声,阳光下的她光彩明媚。也是从那一刻起,我喜欢上了这个大气明艳的女人。在校园里,她是独特的存在。她总是精心打扮自己,从不掩饰对美的追求。她是校园里耀眼的风景,是学生眼里漂亮的老师。但也有人不喜欢她的张扬,背地里说她没有为人师表的样子。对于那些闲言碎语,我想,她是知道的。可是,她从不介怀,依然我行我素,笑面如花。
路内说过,“喝酒的女人都是妖精,陪酒的女人都是天使”。我一直理解不了这句话,直到那天见到她微醺的样子。
那天,组内聚餐。我们一行人早早入席,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偶尔低头拨弄着各自的手机。而她却姗姗来迟。她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坐下。落座后她开始为迟到道歉。从她急促而凌乱的话语中,我发现了异样。随即抬头看着她。她的头略微低着,眼睛也轻微的眯缝着。有人跟她说话是时候,她会努力睁大眼睛,似乎在尝试听清对方在说什么。看着对方的时候,她的眼神有些许游离,或许是因为为自己的失态不安,总觉得她眼里有丝丝歉意。她一直在笑,但不是平时爽朗的样子。她的笑比平时温和许多,没有了先前的锋芒。那样的笑容让人觉得心也跟着柔软了。那一刻,我突然明白,原来,她就是妖精。一个微醺的妖精。
她是爱酒的女人,所以她总有参加不完的酒局。有人说,她其实是在用酒精掩埋内心的荒凉。于是,我想到了第一次见面时她身上的那抹红。张爱玲曾经写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她就是那朵妖娆艳丽的红玫瑰。曾经她是一个人心口上的朱砂痣,可是后来她却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再后来,在感情里,她几起几落。虽然从未见过她一蹶不振的样子,但是我想,她心里是有落寞的。我突然不懂,她如此爱酒,是否正如祝小兔说的那样,是因为贪图半醉半醒间,可以肆意释放真实的自己?可是,为什么,当初我分明从她迷离的眼神中看到了些许歉疚?
那一抹红再次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模糊间,我似乎看到了带刺的玫瑰。是的,她就是一朵带刺的玫瑰。她明艳、骄傲、耀眼,只是这些光鲜的背后却也隐藏着一颗柔软的心。她习惯用锋芒武装自己,或许只是因为不想再被人伤害。所以,只有当酒精在体内肆虐张狂的时候,她才肯脱下盔甲,让自己柔软下来。虽然她微醺的样子像极了妩媚的妖精,但是,我却不希望她继续醉下去。带刺的玫瑰固然动人,却也扎手。只是,真正爱花的人又怎舍得把它从枝头强行摘下占为己有?我想,他一定会静静守候,陪着玫瑰共度风霜雨雪,沐浴阳光雨露。即使长久的相伴,红玫瑰都会是他心口上的朱砂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