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人叫“不拿自己当外人”。
我就属于这种人,自从在《简书》中开凿,连篇累牍地胡侃二百多篇。其中绝大部分是启动了“自嗨”的模式。
当然,这种“自嗨”尽量避免发生因为自娱自乐取向过度,而产生的自私自利的效果,尽量让读者也觉得舒服一点。
但还是会有很多担心,也不知道您是爱看呢、爱看呢、还是爱看呢?反正我是狗肚子装不了二两香油,凡是想说的那些事儿,挡不住嘴巴也拦不住舌头,机关枪进入发射模式,一发不可收拾。
有些朋友在朋友圈里调侃“你这是想当那个什么家的节奏啊……”会说的不如会听的,褒贬参半,但是我这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总是固守“褒义至上”,毫不知愁地、义无反顾、臭不要脸地权当是对自己的赞赏。虽然明知自己不是这块料,但心里总会觉得有那么一丢丢美滋滋的膨胀。
摸了一辈子枪把子的粗胳膊粗手,冷不丁地敲打键盘、触摸屏幕还真有些不自然。如果说能写点东西,也都是现学现卖,离“真的会写”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但是,明知道自己写的不咋地,还居然敢把这点糟粕,竹筒倒豆子般的公之于众呢?一是于自己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个性有关,知道点儿东西总是“欠儿、欠儿”显摆,生怕别人看扁了自己。二是敢于揭丑亮短,舍身取义,想着应该还能为周遭那些想写、愿写但不敢写的朋友抛个砖引个玉啥的也是不失为挺好的一件事儿吗。
人人都想在一领域出人头地,俺也不例外。追逐文学梦想的脚步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初中时,看到别人写的诗好,也跟风装摸做样的报个写诗班儿,人五人六地之乎者也地哼哼着平仄平仄仄仄平啥的。
现在想起来即好笑又可爱,但由衷的感到那时的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一个敢字当头,敢于丢人现眼。以至于现在已经是一枚走过了半个世纪的“老腊肉”了,但仍然还是那么地敢打敢冲。
巨擘毕竟是金子塔尖上的人物,那可是可望不可及。但是谁也不会也不能阻止向往成为他们的梦想的自由,没有“惦记”就一定没有“成为”。
既然成为不了他们,那么就用“竹子定律”里竹子成长的精神,卧薪尝胆地储备十年。用咱的顽强和坚韧向他们致敬。
之所以每天总是一有时间就在这里与朋友一起交流,与其说是写点东西亮亮,倒不如以更加准确的表述方式定性为是敞开心扉的聊聊。
当然,完全可以把自己啰里啰唆的写的这些“破东烂西”隐藏起来,只作为自己凌乱心情的随记,让它只成为一个人的内心独白。
但总觉得如果做成这样可能会失去人类生存“群居”的特殊意义,泯灭掉语言需要交流这一特殊功能。
于是乎也就毫不犹豫地“既来之则说之。”如果您认为还能够听得下去、看得下眼儿,就请您看上两眼,听上两句。如果巧了能有火花碰撞出来,那将是求之不得的。
如果倒了您的胃口、坏了您的雅兴、强奸了您的眼球。那绝对不是我的初衷和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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