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友友在读书的时候,喜欢采用一种特殊的阅读方式, 那就是沿着一串作家的名单去读,从苏童和余华开始,然后是马尔克斯,接着读福克纳,熟悉他们的人都知道,福克纳影响了马尔克斯,马尔克斯又影响了莫言,苏童和余华。每个作家身上都流淌着偶像的烙印,而这一烙印又像是一声悠扬的笛声绵延在作家所有的创作中。
例如:马尔克斯的《活着为了讲述》,苏童的《1934年的逃亡》,莫言的《红高粱》可以看作是福克纳的通俗版,特别是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唤》中祖父孙有才,自私,胆小,猥琐,很像“我弥留之际”中的父亲。
这几位作家均是在自己的生活过的地方不断深挖,把有价值的故事细节写出来,亮出苦难生活中的悲哀要素,他们都善于使用意味无穷的隐喻。福克纳关于“人类忍受苦难的那种伟大”,也令我们联想到余华《活着》的隐忍和顽强。
福克纳和马尔克斯,或许比莫言强出去一大截,虽然都是诺奖获得者,莫言更像是他俩的一个学生,莫言的语言充满才气,但有人说他的语言缺少控制。说到“控制”,余华是学得最到位的一个。余华的作品,不论你读几遍,总是会感觉一个字不多一个字不少。
作为一个写作爱好者,我们读书时最关心的往往是叙述视角,人物,情节,对话,情绪和意境,作家为什么这样设计情节?为什么看似一个平常的故事却让我们哭笑不得放下书后久久不能平静?为什么书里的人物都那么自私丑恶却又充满人性?
福克纳是那条深埋的老根,在他身旁,枝繁叶茂地长出了很多奇花异果,令人夺目,美不胜收。
关于作者
很多作家都爱讲故事,有的人知道自己在讲故事,有的人讲着讲着就把它当真了。福克纳参加过空军,但没有参加过战斗。福克纳的飞行梦想是真实的,他后来自己掏钱去学开飞机。他年轻的时候确实是想成为一种特殊人物,但那时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写作才华。
很多人都不能理解福克纳究竟是怎样在短时间内实现文学突破的,这个突破和他1925年在巴黎的经历有关。在巴黎时,年轻而敏感的福克纳接受了现代艺术的影响,绘画给了他诸多灵感。当时,他称自己是一个失败的诗人,但是他努力把对诗歌的理解和小说融合在一起。在舍伍德•安德森的帮助下,福克纳转向小说创作,这成为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福克纳本以为自己的一生也不过如此了,没想到在欧洲发表了第一部小说《士兵的报酬》之后一发不可收拾,这写作生涯的转折和村上春树很相像。
福克纳是在1929年深秋开始写《我弥留之际》的,当时他正在密西西比大学发电厂里监督上夜班的工人。美国正处在1929年的大萧条时期,福克纳也处于艺术枯竭的时候,经济危机使他的处境更为恶化。有关“繁荣的20年代”的故事开始从报纸中消失,接下来的“大萧条时期”已经开始。那时,他周围的许多人都以同情眼光看他,不相信他能成为一个作家,因为他以前的作品销售很令人失望。
福克纳1897年生于密西西比一个家道中落的名门望族。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结束后,福克纳开始上学,但是很不合群,与其说是在学校学习知识,不如说是琢磨着怎样逃学。
他的“知识”更多是在家里、马圈和狩猎营这样的地方学来的,在这些地方,总有无数的传奇故事被人们讲述着,这些故事滋养了少年时期的福克纳。
福克纳的母亲酷爱文学,主动和儿子分享这份爱好,这又让我们想起了斯蒂芬金的母亲,由此可以看出,很多作家都是受了母亲的影响走上了文学之路,福克纳日后选择作家这条路可以说是自然而然的。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提,就是福克纳的曾祖父克拉克,他是福克纳家族荣耀的开创者,这位老爷子是内战时期自己组建人马参战的南方英雄,又是具有野心和远见卓识的商人,还是一个作家。
曾祖父成为了福克纳的偶像,“克拉克·福克纳上校的曾孙”是福克纳年轻时最引以为荣的事情。1950年,福克纳获得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这让他彻底摆脱了长久的经济负担。
获奖后的福克纳没有停笔,从1951年的《修女安魂曲》到1962年的《掠夺者》,一共出版了五部作品,其中包括《小镇》和《大宅》。
和之前一样,福克纳被写作折磨得精疲力尽。有趣的是,这期间他给一位编辑写信评价海明威说:“海明威写作太用力了,他应该成为一个像我这样的农夫,不要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写作上。”海明威则说福克纳写得太多太随意了。
福克纳的确写了不少,但那时他也开始接受之前完全不会考虑的身份和头衔,比如文化大使什么的。他借此周游了半个地球,从拉美、欧洲到日本,合格地扮演了文化名人的角色。
除此之外,福克纳这段生活中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梦回童年似的迷恋上了骑马,而且从马上坠落受伤也“不思悔改”。
更不可思议的是,福克纳一度用来止痛的方式是他的另一个嗜好:喝威士忌。这严重损害了他的身体,在一次又一次的坠马和酗酒造成的肉体痛苦中,福克纳的生命在1962年7月6日凌晨停止了。
福克纳不太在乎所谓荣誉,但他确实是在荣誉中去世的,这主要归功于遍布世界的读者对他作品的喜爱,其中不乏受惠于他的写作者。有的后来还去拜访过他的墓地,譬如马尔克斯。
福克纳一开始只是写诗,按照当时的说法,他是一个失败的诗人。福克纳这一阶段的写作以模仿为主,诗句矫揉造作,空洞无物,但也情绪饱满,辞藻华丽。可以看出,这些特点无论好坏,在福克纳后续的小说中都没有完全消失,甚至当他后来把这些特点恰当地融入自己更擅长的叙事领域后,平淡无奇的故事因此获得了格外的感染力。
福克纳诗歌主要写他年轻时的恋人、后来的妻子埃斯特尔。两家人是邻居,社会地位大致相当,两人又有喜爱阅读的共同爱好,彼此的吸引也就顺理成章,甚至在埃斯特尔十几岁的时候,就说过将来是要嫁给福克纳的。
她兑现了自己懵懂时期的诺言,不过是在和一个律师离婚之后,那时,福克纳在犹豫中迎娶了同样犹豫的埃斯特尔,不幸的婚姻就此开始了。
福克纳的诗歌没有获得太多赏识,但还是有人从中看出了潜藏的天赋。菲尔·斯通,一个耶鲁大学和密西西比大学的高材生,对现代主义文学非常熟悉,福克纳在高中时期就和斯通相识,斯通帮助福克纳打开了通向叶芝、艾略特、庞德等人的文学视野。
写诗的同时,福克纳对学校生活的厌倦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于是选择了辍学。之后的几年是福克纳的迷惘期,一个心怀抱负却不知道以何种途径去实现梦想的年轻人,一边沉迷于写诗,一边玩世不恭地做着银行簿记员、档案整理员这样无聊的工作,一边幻想着自己成功的样子。
就在这期间,埃斯特尔出人意料地嫁人了,福克纳痛苦至极;他逃到当时在耶鲁大学读书的菲尔·斯通那儿疗伤。没过多久,福克纳想要把生活过得想曾祖父那么具戏剧性,决定把自己抛入第一次世界大战。
一战时期的逸闻趣事是福克纳生平最常提及的。为了加入加拿大皇家空军,福克纳把自己伪装成英国人,还学了一口英国腔。成功入伍后,为了让这个关于新身份的故事更加逼真,他继续添枝加叶。
平日的说谎或者是虚构和写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处,只是这时的虚构才华更多地被他用来表现在自我实现的想象上。可惜的是,福克纳没有如愿以偿地像曾祖父那样驰骋战场,1918年底,战争结束了。
令福克纳失望的是,他既没有获得梦寐以求的“战争英雄”的身份,更没有死在战场上。他穿着军装回到奥克斯福,装着一瘸一拐的样子在大街上晃荡,想让人们以为他是个与敌人英勇战斗过的人,还因此负了重伤。
那是1924年,福克纳已经二十七岁,从未中断过写作,但还不知道自己真正该写什么。那年11月,他在新奥尔良与舍伍德·安德森相遇,后来在安德森的推荐下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士兵的报酬》。
很多年以后,福克纳写了一篇充满温情的随笔《记舍伍德·安德森》,回忆两人相处的情景,讲了他从安德森那里学到的东西。他说,“你只需记住你原来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他还领悟安德森这段话的意思:
“你必须要有一个地方作为起点:然后你就可以开始学着写,是什么地方关系不大,只要你能记住不为这个地方感到羞愧就行了。因为,有一个地方作为起点是极其重要的。你是一个乡下小伙子,你所知道的一切也就是你开始自己事业的密西西比州的那一小块地方。不过这就可以了。” 那几个先锋文学作家也追随这一观点,每个人都写出了自己的马孔多镇的故事。比如,莫言的高密东北乡。苏童的枫杨树。这些作家,我们后面都会一一提到。
《坟墓里的旗帜》和回到故乡之间是否有某种精神上的联系,我们很难作出明确推论,但两者对福克纳来说都意义重大。他终于不再追寻虚无缥缈的东西,再次外出就是为了赚钱,他也不再四处翻找可供书写的素材,他说:“我发现我家乡的那块邮票般大小的地方很值得一写,只怕我一辈子也写不完”。
这样一小块地方加上福克纳的想象力所滋生出的,是十几部长篇和无数短篇。而与这些作品杂乱地交织在一起的是婚姻中的争吵、家庭的变故和巨大的经济压力。
没钱支付账单是多种原因造成的。1929年,埃斯特尔答应了福克纳的求婚,这个曾经的南方名媛、律师的前妻花钱没有节制,以致福克纳后来不得不在对破产的恐惧中刊登声明,说自己不再负担埃斯特尔的账单。
1930年,两人决定买下大宅“山秋橡树”,当大宅修缮完毕,福克纳和埃斯特尔父母家的黑人老仆们陆续赶来,福克纳理所当然地承担了他们看病的费用;父亲去世后,福克纳开始供养母亲。
当他们有了一点钱时,福克纳即刻买了架飞机,重温自己的飞行梦;当弟弟迪安开着飞机做飞行表演而坠亡时,福克纳承担起弟弟女儿的费用;当他看上“山楸橡树”周围的树林以及一处农场,尤其当买下树林和农场可以部分恢复家族往昔的荣耀时,福克纳几乎不惜一切代价买下了它们;当曾经的好友菲尔·斯通生活拮据时,他同样不惜一切地伸出了援手。
所有这些事情,都使福克纳一而再、再而三地跌入窘境。1940年,福克纳要求兰登书屋为《去吧,摩西》支付一笔预付款,他给经纪人打电话说:“在给你打这个电话的时候,我没有钱去支付家里的15元电费。”
福克纳和大多数人一样,为了维持生计,什么活都愿意干,只要干得了。他写了大量短篇,其中不乏粗糙之作,像投石子一样寄给各种杂志,击中的次数不是很多,但一旦刊发,一篇的稿费比一部长篇的版税都要高。为了钱,福克纳接受了好莱坞的邀请,加入编剧行列,周薪300到1000美元之间。
虽然都是写作,刚开始福克纳对写剧本也有热情,甚至幻想过自己可能在新领域获得点成就,但他很快发现自己其实没多少编剧的天赋。
福克纳在小说里的激情在剧本中是毫无用处的,小说家独自创作的写作氛围也使他无法忍受一堆人掺和进来的那股子热闹,在别人的故事之上再创作无疑极大地限制福克纳的创造力。
刚到米高梅时,福克纳还能保持一点幽默,但是到了1945年,他已经彻底厌烦了,连高昂的违约金都无法阻止他回家了。福克纳给出的离职理由听上去既幽默又傲慢,我的那匹母马快要产崽了,而我想让它在密西西比州生产。就这样他离开了好莱坞。
促使福克纳离开的原因还有写作的焦虑。他先前还可以一边应付剧本一边写《押沙龙,押沙龙!》,但1942年之后,他的写作面临枯竭的危险。
1948年,《坟墓的闯入者》终于出版,福克纳又有了新书,书的改编权很快被电影公司买走,高达五万美元的版权费和不久之后的诺奖奖金解决了福克纳对钱的忧虑,他总算可以轻松地生活和写作了。
吊诡的是,他此后写的几部作品,也就是从《修女安魂曲》到《掠夺者》那几部,再也没有出现一部《喧哗与骚动》这样具有创新性、让人困惑又着迷的作品,看来创造力的衰退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作家的。很多人都说,作家获得了诺奖之后,就开始向下出溜了,他们的创作力从此枯竭。比如,海明威后来开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如果回看福克纳1928年到1942年间的创作,他有理由感到惊讶,也有理由为自己在写作上展现的极度自律与坚韧感到自豪。在生命充满“骚动”的时期,他也写下了内心的冲突。
福克纳曾说“作家不需要经济自由,他需要的只是纸和笔。”于是这位多次英语考试不及格被迫退学、在发电厂一边烧锅炉一边抽空写作的年轻人,开始用一生来描述和虚构他那“一张邮票大小”的南方小镇,用他讥讽矛盾、宽容悲悯的眼睛洞察着丑陋卑劣的人群,唤醒人们身上的正直与善良。
因为一个星期的外出旅游,我不得已中断了关于福克纳的介绍,在旅游途中,我也没忘记思考怎样把这些作家讲得更精彩,让他们可以生动地出现在各位的眼中,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外出游历对我们了解当地的历史发展有巨大的帮助,比如,我们在当地的历史博物馆中看到的旧家具,一百年前用过的餐具,那个时候人们个头瘦小,椅子的尺寸仿佛是今天的儿童坐椅,床铺更是小得令人吃惊,那个年代人们吃不饱饭,根本不会有超级胖子诞生。以后有机会,我会讲一下旅途见闻,当然,最好是和作家们的生平结合起来讲,或许效果会更好一些。
下面书归正传,说一下福克纳的代表作之一“我弥留之际。”
“我弥留之际”不是一个吸引人的精彩故事,它凄惨悲凉,充满了苦难,甚至有些荒诞,但读到结尾处,我们却发现,这个故事是人类所面临的共同困境,我们体内流着鲜红的血,身上继承着与生俱来的劣根性,在面对命运时惶恐困惑,我们得过且过混吃等死,彼此伤害相互折磨,就像福克纳所说:“我们在苦熬。”
福克纳采用德伦一家在送葬的旅途中的种种事件做为镜子,照出了人性的丑陋与美好,伟大与卑微。福克纳本人最欣赏这部小说,他说:“如果读我的作品,最好从这部开始。”
这本书写的是十天内发生的事情,小说开始时,艾迪躺在病榻上,大儿子在院子里为她赶制棺材。
艾迪是个敏感的有生命冲击力的女人,她是一个小学教师,却在鞭打学生的过程中得到满足。她嫁给了安斯,生了卡什,又生了达尔,没有感觉到家庭的欢欣和心理支持。绝望之后,她试着跟别的男人发生关系,生下了朱厄尔,但这个也救不了她,她死了都不让家人消停,要让一家人把她送回娘家的墓地安葬。
在本书的第四十章里,已经死去的艾迪有大段独白,令人唏嘘。
几天后,一家人终于上路了。一路上,他们遇到了洪水和大火的考验,尸体开始腐烂发臭,引来越来越多的秃鹰追逐,沿途抱怨的人越来越多。最后,他们历经艰辛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在这个过程中,二儿子达尔进了疯人院,喀什失去了一条腿,朱厄尔失去了自己心爱的马,女儿没有打成胎却遭到了新的欺辱,唯一有收获的是父亲,他配了假牙不说,还娶回了一个新太太。
我弥留之际述说了人类忍受苦难的极限,通过一系列磨难揭示了人类的命运和现状,独特的写作手法既表现了美学的核心又对悲惨世界保持了距离。这便是该作品的成功所在,也是所有作家精读此书的原因所在,现在我们来看看它的微妙和深埋的精彩。
下面我们说一下福克纳的写作特色
福克纳擅长在一篇小说中分多个角色,与意识流结合,利用多个角度和眼光来讲述同一件事情,使故事更为深刻和耐人寻味。作家喜欢使用寓言来隐喻,不仅起到了反讽的作用,也使得作品具有了探讨人类命运的意义。
作者运用第一人称的写法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简直像一个极其熟练的水墨画画家,直接将墨泼到宣纸上就出现了一幅壮丽的山水图,令人叹为观止。福克纳开启了第一人称写作的最强大气场,没有什么故事不能写,没有什么框架需要遵守,像天地一样无拘无束,自由奔放,呼出胸中憋闷太久的浊气。
“早春天气最难将息。有时候我真觉得无法忍受,半夜里躺在床上,倾听野雁北飞,它们的长鸣渐渐远去,高亢、狂野,消失在辽远的夜空中,而白天我好像总等不及最后一个学生离去,这样我就可以下山到泉边去。我们必须通过言词来互相利用,就像蜘蛛们依靠嘴巴吐丝从一根梁桁上悬垂下来,摆荡,旋转,彼此却从不接触。” 这是艾迪死去之后第一人称的内心独白,简洁明了直抵内心。
“我的父亲说活着的理由就是为永久的死作好准备。”书中很多地方将一个句子重复出现,用以强调人物的意识,奇怪的是,他的重复并不令人反感,反而使人欣然接受,可见,33岁的福克纳写这本书时,对人类命运的思考已经十分成熟。
王小波在《我的精神家园》这本书中通过小说《情人》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叙事没有按时空的顺序展开,但有另一种逻辑作为线索,这种逻辑我把它叫做艺术——这种写法本身就是种无与伦比的创造。我对这件事很有把握,是因为我也这样写过:把小说的文件调入电脑,反复调动每一个段落,假如原来的小说足够好的话,逐渐就能找到这种线索;花上比写原稿多三到五倍的时间,就能得到一篇新小说,比旧的好得没法比。”
这段话刚好可以概括《我弥留之际》的写作手法。几个主角在同一舞台上自言自语不管不顾,叙述的视角和内心世界紧密相连,时而平静时而狂乱不停转换游刃有余,这种自命不凡的叙述方式让读者彻底傻了眼,阅读过程中,很多人会不止一次返回去看前边几章,并被几个关键人物的内心独白折腾得死去活来。
福克纳绝不仅仅是一个描绘地方色彩的乡土作家。他更关心的是祖先的罪恶给后代留下的历史负担问题,机械、金钱文明对人性的摧残问题,现代西方社会中人的异化问题,现代西方人与人之间的疏远与难以沟通的问题,精神上的得救与净化问题。
他的作品象手术刀似的狠狠刺向南方的痼疾——不是政治、经济上的而是精神、心理上的痼疾。他书中所发出的痛苦的呐喊引起人们灵魂的震颤,拨动了人们最不想触动的心弦。福克纳所接触的都是西方现代社会中每一个敏感的知识分子所面临的重大问题,不解决这些问题人们便不能心安理得地生活下去。
在艺术表现方面,福克纳也是一个大胆的试验者。他笔下的世界,与真实生活不一定“形似”。他追求的是反映精神实质的“神似”。他常常有意使生活变形、扭曲、夸大并突出其中的某些方面,使读者在一个特定的角度,在强烈的光线的照耀下,看到了习以为常的生活中令人惊骇的一个方面。
他在“掘进”人物的内心生活上也达到了新的深度。他尝试各种“多角度”的手法,以增加作品的层次感与逼真感。他还运用“时序颠倒”、“对位式结构”、“象征隐喻”等等艺术手段,使他的作品万花筒般引人入胜。他的小说在初读时显得杂乱无章,但读完后能给人留下一个异常鲜明的印象。
从《喧哗与骚动》中,我们可以看到福克纳对生活和历史的高度认识。尽管他的作品显得扑朔迷离,有时也的确如痴人说梦,但是实际上还是通过一个旧家庭的分崩离析和趋于死亡,真实地呈现了美国南方历史性变化的一个侧面。
外此, “意识流”是福克纳采用的另一种手法。
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中也常写人物的内心活动,意识流与之不同之处是:
首先、它们仿佛从人物头脑里涌流而出直接被作者记录下来,前面不冠以“他想”之类的引导语。
其次、它们可以从这一思想活动跳到另一思想活动,不必有逻辑,也不必顺着时间顺序;
最后、除了正常的思想活动之外,它们也包括潜意识、下意识这一类的意识活动。
在《喧哗与骚动》中,前三章就是用一个又一个的意识,来叙述故事与刻划人物的。在叙述者的头脑里,从一个思绪跳到另一个思绪,有时作者变换字体以提醒读者,有时连字体也不变。但是如果细心阅读,读者还是能辨别出来的,因为每一段里都包含着某种线索。另外,思绪的变换,也总有一些根据,如看到一样东西,听到一句话,闻到一种香味等等。
关于福克纳,我们暂时聊到这里,以后有机会我们再进一步挖掘他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