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财务最大化
为避免利润最大化目标的不足,以体现资本市场和公司制的制度特征,理论上将公司财务目标定位于股东财富最大化。之所以将目标指向“股东财富”是因为股东是公司最为核心的利益相关者,是公司“东家”、“主人”,以股东财富增长为目标,既体现公司存在的合法性,也体现公司财务管理导向的正当性。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表达已得到财务理论与实务界的普遍认同。
与利润最大化相比,这一目标表达方式更具以及下优点:
(1)体现时间属性
理论上认为,如果市场有效,股票价格将真实反映股东财富。或者说,股东财富计量可以用股票价格来替代。股票价格取决于股票内在价值,即取决于公司运营所取得未来各期现金流量大小、现金流的实现时间及其潜在成长性。公司运营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越大、现金流持续时间越长,股东财富越高,反之则相反。可见,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鼓励公司追求可持续增长与长期价值增值。
(2)反映风险因素
公司运营及未来现金流量实现总是与风险、不确定性相伴生的。在风险及不确定性存在的情况下,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实现的风险越低,则其价值越高,反之相反。
(3)规避经营者短期行为
如前所述,股东财富严格表述为公司未来各期现金流的现值之和。如果经营者执意追求短期利润,则有可能使公司长期利益受损;经营者执意追求账面利润而不顾公司现金流,则有可能与公司价值增值目标背道而驰。可见,财富最大化目标在很大程度上能约束、抑制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引导他们为股东的长期利益着想。
需要注意的是,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也存在某种缺陷。如:以股东财富最大化作为公司财务目标,潜在假定股东是公司唯一的服务对象。然而,公司是经济社会的基本细胞,过于强调股东利益目标,有可能忽视债权人、供应商、员工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在公司中的作用,从而忽视对这些相关利益者的利益保护。另外,过于强调股东利益也有可能忽视公司的社会责任。基于此,理论界也认为公司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定位可能比股东财富最大化提法更加合理、更容易被接受。
小资料:公司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