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改革后还需要关注什么
一、旧税率的发票开具
按规定,各级税务机关将要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采集到的发票数据为依托,跟踪监控纳税人发票开具情况,并且据此采取有针对性的服务和管理措施。对于大量开具旧税率发票等情况,要进行分析研判。对旧税率开具的发票进行严查。
(一)可以开具情况
1、退回要开红字发票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2、补开发票的
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也就是说各级税务机关可以在4月1日之后随时给企业拉清单,一旦出现旧税率的发票,都要逐一核实分析原因。
(二)举个例子
会计说公司和客户A于2019年2月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一份,含税销售额116元,由于2019年3月底之前,会计说公司备货尚未完成,货物也未发出。
直到2019年4月底才发货,同时会计说向客户开具了税率是13%,含税价格是1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
客户A收到该发票时候就提出退票,让A公司开具16%的发票,原因就是合同是16%的,你开13%的,我抵扣增值税了,成本相应上升了。
16%开票情况下,不含税成本100,进项税16。合计含税价格116.
13%开票情况下,不含税成本102.65,进项税13.35,合计含税价格116.
会计说公司认为开票并没有问题,4月发货,按照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时间就是4月产生,按13%适用税率开票符合规定,如果按照16%开具才是错误的,税务局会处理,客户A也有抵扣风险,取得错误税率的发票不得抵扣。
而客户A其实也知道这里面的道理,只是觉得自己吃亏了,无缘无故成本增加了,利润摊薄,要求同比调整价格,以原合同价格的换成不含税后再乘以新税率为新的含税价格。
也就是100+100*13%=113,新的合同价格为113,不含税成本还是100,相当于调税不调不含税价格。
当然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如果上游和会计说公司也是按照含税16%签订的合同,不调低价格,按13%开票给会计说公司,那么实际上也就是变相的增加了二哥的成本,变相的把减税好处都自己拿去了。会计说面临下游调,上游不调带来的利润损失。
所以如果以含税价格签订的合同,税率下调后,本身该降价就降价,但是增值税是一个链条,中间有一环出现不同步调整,都会出现利益的失衡,其实这就是一个博弈的过程。
这个其实都已经脱离了税本身,而更多的是企业产品和实力的比拼。
也给目前企业在合同签订时候又提了一次醒,要从业务源头来管控税务风险,合同条款的设计,以不含税价格来签订合同,同时遇到税率变动,按国家规定执行。
特别是为了我国还会涉及税率的调整,三档并两档,以不含税价格来和上下游签订合同应该是最好的方式,印花税还可以按不含税价格算。
二、根据最新税务抵扣规定-滴滴打车可以计算抵扣进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交通运输服务规定,出租车属于陆路旅客运输服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附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滴滴打车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4月1日外出办公滴滴打车取得滴滴电子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
同时对于其他留抵退税按以下图表所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