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我们遇到的所有论证,都包含对这个世界…过去…现在…将来是什么样的信念。
当我们面对事实断言,首先要问:“我为什么要相信它?”
接下来再问:“这个断言需不需要证据来支撑?”如果需要而又没有看到证据,我们就要对这种“孤立断言”严肃地质疑它的可靠性。
如果有证据,那下一个问题就是:“证据的效力怎么样?”一个断言,支撑它的证据数量越多、质量越高,我们就可以信赖它,同时也越可以称这样的断言为“事实”。
事实断言的证据质量主要取决于证据的类型。本章将要考察的证据类型包括直觉、个人经历、典型案例、当事人证言和专家意见。
1、将直觉作为证据
所谓直觉:是我们相信自己对某件事有直接的洞察力,但却不能明明白白地说出理由。我们依赖的是“常识判断力”或我们的“预感”或“第六感”。常会用到的句子是“”我感觉…,我知道…我以为…,我想…”
2、个人经历作为证据
个人经历过的事在我们的记忆里总是活灵活现,我们总是将它们用作证据来支持某个看法,但个人经历会导致我们犯下“以偏概全谬误”。经常用到的句子是:“以我的经验来看…”,“我认识有个人…”
3、将典型案例作为证据
案例中所表现出来的丰富细节会激发出听众热烈的情感回应,会分散听众的注意力,让人不再去纠缠证据的价值,不再搜寻其他更相关的研究证据。
4、将当事人证言作为证据
引用具体人士的说法都被称为:当事人证言。如:商业广告,电影预告,明星代言等等。这种证据具有选择性、个人利益、省略信息、人为因素等特点。
5、将专家意见作为证据
当我们发现将直觉、个人经历、典型案例、当事人证言和专家意见用作证据所存在的问题时,我们就有理由考虑要不要接受这样的结论。知道它们存在的问题,我们也有了防护盾,用来抵御一些伪造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