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癌症等严重疾病的发病率提升,个人和家庭都承受着巨大压力,而医疗保证体系不够完善,社会应需求更多的救助和保证方式。在相互保险获批之前,国内的网络互助早已开始了自己的摸索。一些规模较大的网络互助平台,如橙心互助、水滴互助、17互助、e互助、轻松互助、夸克互助等等平台都达到数十万会员到数百万的规模,客观上起到了对会员的保障作用,具有较大的影响。
网络互助和相互保险都是新生事物,目的在于帮助个体抵抗大病等重大风险,而两者之间的种种不同,也决定了它们各有优势和缺点。《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一年半后,保监会终于在近日批复了多家相互保险公司的试点申请,相互保险这一国际传统、主流的保险组织形式正式登陆国内,打破长久以来我国只有股份保险公司的单一模式。
由于相互保险采用“自己投保自己承保”的方式,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合一,规避了投保人和所有者之间的矛盾,有利于降低运行成本。同时,相互保险不发行股票无需上市,没有股份保险公司那样来自股东的压力,在经营上也更加灵活,相关产品更能满足用户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相互保险的全球市场占有率已达到27%左右,在国外较成熟的保险市场国家比例更高,如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是三分之一,个别险种甚至在一些国家占有过半以上市场份额。受此鼓舞,国内业界和资本对于相互保险也非常看好,持积极态度,这从各方申请相互保险牌照的踊跃程度就不难看出来。
但也有人认为网络互助是打着擦边球的“相互保险”,保监会也对此保持着高度警惕,多次表示“对于打着互助计划的名义而实际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从保监会的表态来看,网络互助和相互保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要警惕的是借网络互助之名而行非法保险经营之实的行为,而不是网络互助本身。那么网络互助和相互保险这两者究竟有什么相同和不同呢?
两个相同点:互助和保障成本较低
1、均带有互助性质,体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
网络互助在国内的模式,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种是抗癌公社的模式,免费加入、随时退出,对会员没有强制性。另一种则是橙心互助模式,加入时必须存入少量金额的保证金,通常是5元钱;当互助事件发生时会员必须承担约定义务,而保证金金额不足时需及时补足,否则将强制中止会员资格,失去保障权利。
相对来说,抗癌公社更具有浪漫主义情怀,但存在着权利义务不够对等的风险,比如说一个会员给其他人进行了多次互助,但当自己意外患病时却面临没有人援手的可能。因此,大多数的网络互助平台项目都采取了会员权利和义务更加对等的橙心互助模式,以保障会员的权利。但不管哪种模式,国内的网络互助都基于会员互助来共同抵抗风险,体现了人人助我,我助人人的理念。
但相互保险与股份保险不同,仍然保留着“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初心宗旨。前面说过相互保险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于一体,加入保险的人风险共担,同时也共享收益。与网络互助一样,相互保险也带有鲜明的互助保障性质。这也是导致人们容易混淆网络互助和相互保险的一个重要原因。
2、与传统商业保险相比,都具有风险保障成本较低的特点
为什么近年来网络互助在质疑声仍然蓬勃发展,受到人们的欢迎?原因可以找出很多,比如人人都有爱心、基于对未来的担忧、互助理念的认同等等,但有一个可能是大家的共约数。那就是与目前的传统商业医疗保险(说明:在我国相互保险是新生事物,故本文把股份保险模式称为传统商业保险,下同)相比,网络互助的保障成本要低得多,目前网络互助多以癌症为主,按照年龄段风险不同,互助金额通常5-30万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