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雍也》讲到:“不迁怒,不贰过。”
不迁怒,就是不把怒气发到别人身上;不贰过,就是不重复犯同样的错误。
不迁怒,不贰过,看似小事一桩,感觉应该很容易做到。但是,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我们不经意间常常会犯这样的错误。
可能因为一项工作做得不够好,被上级领导批评了、训斥了,心里窝着一股火,转而把看不出眉眼高低的下属当成了撒气筒;可能在外面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儿,回家后也把这种负面情绪带回了家,冲着老婆孩子大光其火,搞得家里鸡飞狗跳;可能在家里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夫妻拌嘴吵架,结果路上开车形成“路怒”,班上与同事一言不合就“开怼”,等等。
遇到这种情形,我们首先应该找到事情的根源,“酱打哪儿咸,醋打哪儿酸”,从源头化解,而不是一气之下,迁怒于别人。要知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迁怒别人,是错上加错。
其次,要解决问题,不要在气头上去解决,而是先要消除情绪。在气头上是辨不清是非里表的,带着情绪是解决不好问题的,只会增加痕隙,激化矛盾。
再次,即使你有理、占理,也要切记“得饶人处且饶人”,不是大的原则问题,切莫“宜将奋勇追穷寇”。
不贰过,同样的错误切勿再犯。
不记得在哪本书上看过,孙中山先生将人分作三类:一类是先知先觉。我们绝大多数都不是这类人。一类是后知后觉。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后知后觉,是后天通过向书本学习、向他人学习、从实践中学习,学习知识,学习技能,学习方法,增长智慧,不断觉悟。而最可怕、可悲、可恨、可叹的一类人是不知不觉。这类人从不汲取教训,总是重复犯同样的低级错误,是典型的“记吃不记打”。
譬如,我们在生产现场,就有这样的员工,制度有要求,工艺有规定,师傅也教了,可他还是三番五次犯同样的错,且是十分低级的错误,这就不可理喻,甚至难以容忍了。
不迁怒,不贰过,看似普通平常,却反映出我们日常最基本的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