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老师告诉我们捡到钱要交给警察叔叔,拾金不昧是好样的。现在警察叔叔离得太远,很多人看到人家东西丢了就捡走发到公共群里,以为自己做了正确的事情。
但并不是对于每件东西都应该这样处理,越重要越隐私的反而越不应该。因为天天要用,失主会在原地找寻发现没有后在第一时间内挂失、补办。你捡走发到群里是需要消耗时间的途径,第三方接收信息需要时间,传达信息需要时间,丢失人收到信息也需要时间。这种行为对于需要花钱花时间购买的实际商品比如丢失了的书本、衣服可能更有效,但对于每天都要的必须品就未必了。
我不会因为你的好心而感激你,因为你的好心是没有温度的思维惯式(捡起发群里),每个人都急于成为一个好人,做了并不能证明你造成了积极的影响,重要的是你如何在不伤害别人,不牵扯别人隐私的情况下做,要做当然得做好啊。什么都不做也不代表你就是冷漠。社会太急了,急得我们不知道如何思考,潜意识认为这点小事还需要思考?就像当年天津火灾受伤害之后集体群发祈福符号一样,思维惯式把我们都成为机器人,机械地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或者说大众认为对的事情,好像做了就能得到社会认可一样,却忘了我们还可以选择。最重要的是,我们更忘了小时候老师对我们经常说的话“不属于你的东西,不要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