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小伙伴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读书感悟,我要分享的这本书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
说起余华,大家可能脑海里第一时间浮现的便是他的《活着》《兄弟》这两本十分有名的经典作品,对于《许三观卖血记》则鲜有耳闻。
正如书名所说,“卖血”这两个字几乎贯穿了整本书,主人公许三观一共卖了十一次血,靠着卖血他娶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组建了拥有三个儿子的家庭,也靠着卖血带领着一家人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卖血是他的依靠,也是他的救命稻草。
01卖血是有仪式感的
如果你觉得卖血就是简简单单去医院抽血,那就错了。
书中许三观无论是自己卖血,亦或是教别人卖血都会认认真真的遵照前辈教给他的流程。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便是喝水,确切来说是猛灌。为了能让自己多卖点血,他们固执的认为要多喝水,水喝多了血也就多了。于是每次卖血前他们喝上十几碗水,喝到牙根泛酸,再挺着撑得“怀胎十月”似的肚子小心翼翼向医院走去。
其次是讨好血头,血头决定了你能否卖血,于是送礼、说好话、笑脸自然一个都不能少。
紧接着便是抽血,这个过程通常在他们憋得感觉尿肚子要胀破之前迅速完成。
最后一件事是到胜利饭店吃饭,“一两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猪肝是为了补血,黄酒用来活血,这钱他们不会省。
如此一来,整个卖血才算结束,这看似小小的卖血,却蕴含了他们的“学问”,无论这些理论科学与否,他们都用自己的行动认真的单纯的坚守着这种仪式感。
02父母的爱是超越生命的
许三观十一次卖血中,有九次是为了家人,而在这九次中为大儿子一乐就卖了五次。
一乐患上肝炎被送去上海治病,面对高额的医药费,许三观沿着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六个县城,一路卖着血去上海。
医院规定三个月才能卖一次,但他短短七天内卖了三次,卖到身体止不住的颤抖,浑身发冷,耳朵里嗡嗡地响,他还要继续卖,就是把命卖掉了,他也要卖血。
“我快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我儿子才只有二十一岁,他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他的理由简单得让人无从反驳,这是父母对于孩子的爱,一种超越生命的爱。
03无用的难过
书的末尾有一位老人在街上极其伤心的哭着,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没错,这个人是许三观。
在一家人历尽百般艰难终于过上了比较安稳的好日子时,他因何而哭呢?原来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来吃炒猪肝喝黄酒,但年轻的血头却以身上的死血比活血多拒绝了他。这么多年他靠卖血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如今自己的血卖不出去了,他一下子不知所措,发觉自己好像没用了。
现实生活中也有类似的情况,一些长大成人的孩子对渐渐年老的父母说出类似“你什么都不懂”、“你做不好这件事还是我自己来吧”这样的话,这些不经意说出的话久而久之会让父母觉得自己好像没用了,比责备更让他们难过。
这本书两年前我第一次读,当时是深夜,一口气将它读完,它带给我的感动是深刻的。书中触动人心的点远不止于上面的三点,关于现实、关于人性、关于爱情、关于亲情,余华的写作功底展露无遗。
以上是我的分享,希望看过的小伙伴们能够记得这本《许三观卖血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