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相依

那年大三生日,十二点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

是他打来的。

看到手机屏幕上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时我有一瞬间的恍惚。

仿佛又回到了刚相识那会儿,我倚在教室窗边,看着他刚打完球回来,慵懒的阳光将我的影子照进正要从他前额落下的汗滴里。

愣怔过后,我有些惊讶,因为他从来没有在我生日零点来过电话。

况且那个时候我们已经联系甚少。

他应该是喝了点酒,絮絮叨叨说了很多,从相识,到相知。

我从一开始的心不在焉,到最后泪眼婆娑。

视线模糊中,听着他的声音,刻在心上的影子逐渐变得清晰。

那天晚上我破天荒地写了一篇日志,纪念迈入二十岁的第一个生日。

他是资深的潜水党,在那篇日志下,却留下一句话。

为你,千千万万次。

那个时候距离我们相识已有七年。


重新变成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很容易,毕竟谁也不曾真的忘了谁。

我们会在每个晚上约好时间一起打游戏,他玩ADC我给他辅助。

耳麦里全是他温和的嗓音,耐心地教我怎么插眼,怎么走位。

我莽撞的时候他会轻轻说,衣衣,别去。

我害怕退缩的时候他会笑着说别怕,有我在。

看着屏幕上奔跑跳跃的英雄,我觉得自己变成了那个抚琴的女子,被身边的骑士紧紧地护在身后。

他当时喜欢玩EZ, 每次看着他一头帅气的金色短发,心里顿时就胀得满满的。

我们也会在期末的时候为了激励彼此,立下各种赌约。

尽管无论输赢,都是他不远万里,坐几十个小时的火车来到我的城市。


后来毕业了,我们约上彼此的朋友一起去旅行。

香格里拉很美,像一滴透明的眼泪。

高原上的每一口空气都沁人心脾,每吸入一口,都像是最烈的酒,很容易醉。

我们白天出游,晚上聊天喝酒,将每一杯酒都斟满了月光。

我们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从天南海北聊到家乡小道,从同性情感聊到异性繁衍。

我想啊,可能是因为那晚的星光太亮,不然怎么会觉得他的脸庞白得发光。


我们在香格里拉待了七天。

第四天去雪山的时候天气很恶劣,七月的天,我们还不到山顶便开始下雨夹雪,四千多米的海拔,气温低至零度,大雾几乎遮盖了视线。

栈道上只有我们四个。

裹着厚厚的羽绒服,我们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缓步前行。

有时候走近了才发现卧在道路两旁的野牛正瞪着眼睛看着我们身上鲜艳的大红色。

走了十几分钟我便开始有些发抖,回头发现他的脸色竟然比我还苍白。

我当时嘴里取笑他越来越秀气了,心下却有些说不上来的心疼,便主张下山去。

不料他却不肯,坚持要登上山顶。

一向温和的他脸上是少见的坚持,然而当时那种环境下实在是不适合再前行。

劝了他几句他却异常固执,我有些生气便转身下山。

听到他追上来的脚步声,我心里才略微松了松,板起脸转身。

“衣衣,我只是想跟你一起登上山顶。”真是很少见到他那个样子,像个吃不到糖的孩子般委屈又泄气。

我一下子就被逗笑了,拉着他下山,并许诺下次一起来峨眉金顶。

下山的时候,风从缆车两边呼呼往里吹,加上羽绒服也湿了一部分,我看着窗外一片雪白,倍感饥肠辘辘。

两只大手就那样毫无征兆地包住了我的手。

我抬眼看他,他也正看着我,浓密的睫毛下的眼神深邃似海。

车厢内的气氛一瞬间变得有些暧昧,我不安地缩了缩手。

他紧了紧双手,一副不为所动的样子,语调依然温和却带着一丝不容拒绝的意味,“这样我们都暖和。”

我只好若无其事地发起关于行程的讨论,遏制不住的暖意却渐渐从双手散发到全身,就连心脏也为之微微颤抖。

经过一天的修整后我们满血复活,于是决定去一个冷门的地方,找一个不知名的湖。

依旧下着小雨,我们披着雨披,走在乡间的小道上。

我摆弄着单反,想拍下远处的彩旗和不远处的他。

那只野猪就是在这个时候突然从路边窜出来的。

等我看到它的时候,它的獠牙已经快抵上我的镜头盖了。

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它立马跟着前进了一步。

于是我不敢再动,抬眼看向不远处的三人,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音。

因为下一秒他们就回头了。

当时的我大脑一片空白,事后回想起来的时候,每一个细节却都异常清晰。

比如他第一时间朝我冲出了一大步却被身边的哥们儿拉住了。

两三秒之后,他甩开哥们儿向我大步走来。

那一瞬间,远处的彩旗化作了七彩祥云,而我的盖世英雄正劈开漫天雨幕朝我而来。

他缓缓地绕到我身边,朝我伸出手。

野猪被他吸引了部分注意力,看了看他,又瞅瞅我,没有要攻击的意思。

我被他带到身后,他挡在前面一点一点地带着我和野猪拉开距离。

被野猪盯着的时候我没有哭,当他走向我的时候我也只有满心欣喜。

而在这一刻,望着他高大的背影,我微微低了头,眼泪便落在相握的手上,滑进了两人的手心里。

他的脚步有一瞬间的停滞,随即握紧了我的手,没有回头。


在香格里拉的最后一天,我犯了急性肠胃炎,痛得走不了路。

在路边的咖啡店里,我奄奄一息地趴在桌上,听他讲关于我们的故事。

其实,我比他记得更清楚。

刚认识那会儿,我喜欢叫他糖小妞,因为他长得比班花还漂亮,又总是喜欢给我吃很多巧克力。

现在这个毛病,就是那会儿被他惯出来的。

我记得我给他买汽水,总是在摇完之后再递给他。

他是知道我的小心思的,也总是乐于成全。

每次喷洒出来的可乐都承载着我们的笑声与欢乐。

记得冬天的时候我喜欢把手放在他口袋里,还故意问他冷不冷。

却不想窘迫的是自己。

因为他总是笑着看着我说,心里暖。

嗯,他看起来温润如玉,人畜无害的样子。可每次捉弄我时睫毛下亮晶晶的眼神和嘴角边促狭的微笑藏也藏不住。

我记得他每一次低头的笑容和坚定的侧颜,也记得他宠溺的眼神和从不躲闪的真心。


后来他带我去医院打了针,握着我的手,扶着我一步步地挪到诊室。

一边笑着说从前对女朋友都没有这么贴心,一边数落我乱吃东西。

那针很痛,可是坐在走廊里的我们很甜。

那药见效很快,我们最终按时登上了飞机。

可如果再来一次,我当时说什么也不会去打针了,哪怕多一天也好。


后来有一次我问他我们认识多长时间了。

他沉默了一下说,应该有很长的时间了吧,感觉跟我的记忆一样长。

那个时候有九年多了。


有朋友说,我们这叫友达以上,恋人未满。

我当时不是很懂,明明互相喜欢,为什么没有人提出来在一起。

我讨厌死了那样的暧昧,有时候甚至怀疑是我自作多情。

毕竟他从没有说过,我喜欢你。


可是每个失眠的夜里他都会陪我聊天,给我唱歌。

他温润的嗓音很好听,每每都能轻易抚平我心底的焦躁。

甚至就连每次争吵他都不舍得转身离去。


直到去年,

他突然说有喜欢的姑娘了,是个大学生。

我看了照片,是和我截然不同的甜美型。

我心里像是被戳了一个大洞,只觉得空得难受,却强撑着笑脸对他说,喜欢就去追呗。

于是他就真的去了,再也没回来。


说到这里,我停了下来,看着眼前金色的大佛,熟悉的痛感再一次蔓延上心底,左右撕扯着,我身上却觉得麻麻的,胸腔里似乎感受不到心脏的跳动了。

身边的人似乎有些犹疑,顿了又顿,还是问道,“然后呢?”

我嘴角牵起一抹嘲讽的苦笑,“我以为他放弃我了,特别难过,就出国了。有接近一年的时间没有再联系。直到今年年初回国,当时那照片上的姑娘找上我,我才知道…”

我轻轻抚摸着手里的盒子。

那些话一直萦绕在我耳边,时刻提醒着我的愚蠢。

他最后一年里大多数时候都在沉睡,清醒的时候就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给每一张你们的照片都配上了文字。

他买了很多巧克力,装了一大箱,让人等你回国的时候给你送去。

医生说最后两个月会很痛要给打麻药,他却坚持不要,因为那样就又少了两个月可以想你的时间。他说自己的时间很少,每一分一秒都不能浪费。

你没有看到,明明痛得整夜整夜地不能入睡,嘴角被咬破了都不自知,他还是望着漆黑的天空,眼睛比天上的星星还亮。哦,对了。他立了遗嘱,把他爸爸留给他的遗产全数过到你的名下。我永远也无法忘记他当时手里握着你的照片,脸上的温柔让人看得想哭。他说,衣衣她那么喜欢旅游,这些钱足够让她环游世界了,只是可惜了…

我知道他是可惜不能跟你一起, 秦衣,他,爱了你一辈子。你却连最后一程都没有送他。他本来说如果能瞒住你遗嘱也就作废。可是我不能,不能就这样看着他忍受了那么多非人的折磨之后,你还一脸轻松惬意地在另一边无忧无虑地笑。我不能…


“小姐?小姐?”

我渐渐回过神来,看到身边的人一脸惊吓,才发现自己已是满脸泪痕。

真奇怪,我以为自己已经没有眼泪了,我以为,早就在看到那箱巧克力和那张写着“My Angel”的照片时就已经流干了。

我摩挲着手里的盒子,里面有一张照片和一张纸,纸上写着,

对不起衣衣,如果你看到这张纸,说明你还是知道了。别难过,衣衣。这一生能遇见你,能爱上你我已经觉得很满足了,只是可惜还没有帮你把巧克力放进口袋里,还没有跟你一起去金顶,现在也不能再保护你了。

衣衣你要加油,虽然到达敌方高地的路上可能会充满荆棘和意外,不过我相信你可以的,因为你是坚强又聪明的衣衣。

衣衣,我先回城了。等你推翻了高地,打爆了水晶,我们再开下一局。

爱你,

许沐


好大的风啊,我把盒子放进怀里,紧了紧衣领。

许沐,你冷吗。没事别怕,咱们这就下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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