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言情小说里面最有滋味的节点便是欲说还羞的阶段,两个人你来我往,只通过眉目传情,书信达意。这是中国古人的含蓄挑逗,又说“金瓶梅”等此类文学作品所描述欲念的奇技淫巧,却也是娓娓道来的剧情中铺呈而现的,总归还是欲字打头,情爱在后,又或是交葛其中。所以乍一看,我们在欲望面前更为纯粹,在情爱面前更为羞怯。
我的青春少年时期是村上春树、川端康成、乃至安妮宝贝充斥的时代。开始熟悉那种清冷的,禁欲的,带着些许孤独色彩的爱恋,提炼那些更像是自言自语的文字中最为原始的情感表述。文学创作中的虐恋更类似于人种种悲苦中的“求而不得”这一选项,悲剧且留白的结局往往是我的最爱,呵,奇特的喜好。也许是因为当人性中最为怜悯的一面被激发,才能真正唤醒内心深处的万般柔情。
现在更为热衷的方式是直白的传达欲望,酣畅痛快的抒发情感。现代人总是心怀鬼胎、遮遮掩掩,一张嘴却是直现到肠子里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七情六欲缠身罢了,况且这世间总归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躲终究还是躲不过。直抒胸臆,竟是乐得自在的感觉。尤甚男女之间,无非初见的“见色起意”,再到而后的“权衡利弊”。情爱欲念,文艺创作永恒的灵感源泉,而大部分女人也确是在情感兜转中渐渐成长饱满起来。健康的恋爱,使我们变成更为丰富和有趣的人。糟糕的情感,让我们在剥离抽身后带走一些智慧和成长。其实呐,爱与欲并存也不矛盾,对一个人原始的肉体依存与贪慕,本质上也是爱的传达形式。
我很爱那些被我认定为“独具魅力”的人。魅力,我更愿意将其定义为物主周身散发出来的让我们得到共情相悦的一种气息。相对与“漂亮”、“智慧”这些词语,它显得更与高级,因为感到一个人有吸引自己的魅力所在,某种意义上它阐明了情感中一丝欣赏认证后的臣服。那些暗涌的情愫,欲望的渴求,如同黑夜里灼灼生辉的双目,燃烧了静默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