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常是晚上七点的样子,我打开软件Typora。大约在三个月前,我决定把晚上,当作固定写作练习时间,但是写什么,真是一点准备都没有。
以前,我将写作视为某项很酷的技能。初中时,与一个女孩互有懵懂的情愫,喜欢她的一个原因,可能因为她的作文写的好。大学时代,我从她的空间里,看到了她对那段时期的回忆,虽然我的名字仅仅就出没在两行文字间,可心中还会有热量涌动。研究生时期,室友强文笔不错,对历史又小有研究,说话也蛮幽默,后来看过他的博客。他属于说话行文一致的人,所以没有距离感。在我熟识的人里,他俩应是文笔最好的,因此我对他们也有着一份敬意。
之所以感觉写作很酷,也可能源自两个片段:
片段一是小说《在路上》。当时看这本小说时,我是一气呵成的读完,中间未有任何间断。因为书让我放不下,跟随主人公的脚步踏遍美国的东西南北,最后结尾也引发了我深深的共鸣。后来,我了解到杰克凯鲁亚克完成书稿时,就如同我看这本书一样,经常会一发不可收拾,长时间不曾停歇。我似乎都看到了,他坐在打字机前敲打键盘的样子,还有满地的纸张。
片段二是电影《永无止境》。身陷困境的潦倒作家在获得了神奇药片之后,文字如泉涌一般浮现出来,迟迟不能完成的小说竟然在一天时间里就完全解决掉,比杰克凯鲁亚克还有神奇。
而作家们都这么酷吗?在看完了几本关于写作的书后,我知道绝大多数作家都会有拙劣的初稿,然后不停的修改,直至作品完成。在了解这个真相之后,我依然觉得写作很酷,并且我也可以很酷。
写作时间,酷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