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商都县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党支部集体研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也称为“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
大家再一次认真学习了《指导意见》,一致认为,《指导意见》可操作性很强,从司法层面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护,对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更加透明开放的法治条件。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对于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县绝大多数企业都是中小微企业,对于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商都法院进一步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和职责,审理涉企业案件时,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审理、执行县域内涉企的案件中,慎用保全措施,采取“活封活扣”执行方式,降低对其权益的不利影响。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走访调研、座谈交流,为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通过依法裁判营造更加公平、透明、规范、诚信的法治营商环境。
研讨会上,大家分别就《指导意见》的理解适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工作打算进行交流发言。一致认为,要切实提高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更新观念、换位思考,在实际工作中改进工作、优化服务。大家对进一步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出建议:一是加强学习,切实领会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意见的精神与要求;二是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三是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共同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在办案中遇到涉及意见规定的这些问题时,依照该意见办理,切实保护好中小微企业的利益,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来源:商都县法院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