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讲述了父亲打工筹集去哈佛的学费,并结识了母亲,然后育有5子:老大弗兰克(同性恋者)老二弗兰妮(开放,但是不放荡),我(运动达人),莉莉(侏儒症),艾格(听力障碍),以及他们养的狗,还有熊,还有父亲的父亲鲍勃(教练),他们一大家子之间陆续开了三家旅馆的故事。
文中很多细节刻画,很多生活场景,读起来时时会有画面感。但是全文透漏着一股淡淡的哀伤,结局也不怎么如意。
通篇读下来,我最大的两个感触,一个是生命的脆弱,第二个是痴迷一事,坚守一生的信念感。
文中几个人的遭遇,是十分不幸的。我同情弗兰妮的被强奸,叹息母亲和艾格的突然死亡,为苏西的自卑感到无奈,为莉莉的自杀而遗憾。这,都是生命的脆弱,不堪一击。
与此同时,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毅力,每天坚持锻炼的韧性。还有莉莉在弱小身体的现实面前,所表现出来的强大内心,写作是对她而言,最好的救赎。以及苏西为了掩饰自卑感,扮成熊的决定,她戴上头套的那一刻,所有的光芒都会随之而来。
文中父亲坚持开旅馆的传奇一生,体现出来的恰恰就是痴迷一事,坚守一生的强烈信念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