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本来混整无别,许多分别都是从人的观点看出来的。离开人的观点而言,自然本无所谓真伪,真伪是科学家所分别出来以便利思想的。自然本无所谓善恶,善恶是伦理学家所分别出来以规范人类生活的。同理,离开人的观点而言,自然也本无所谓美丑,美丑是观赏者凭自己的性分和情趣见出来的。
自然界唯一无二的固有的分别只是常态与变态的分别,通常所谓自然美就是指事物的常态,所谓自然丑就是指事物的变态。通常人说一件事丑其实不过是因为它稀奇古怪。
自然美是合式,所谓“式”就是标准,就是常态,就是最普遍的性质。自然美为许多最普遍的性质之总和,就每个独立的性质说它是最普遍的,但是就总和说它却不可多得,所以成为理想,为人称美。
一切自然事物的美丑都可以做如是观。什么一安上太字就不免有些丑了,太就是超过常态,就是稀奇古怪。人物都以常态为美。
艺术上所谓美丑,意义是否相同呢?
一般人大半以为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对象和成因虽不同,而成其为美则一。自然丑和艺术丑也是如此,这个普遍的误解酿成艺术史上两种表面相反而实在都是错误的主张,一是写实主义,一是理想主义。
写实主义是自然主义的后裔,自然主义起于法人卢梭,他以为上帝经手创造的东西本来都是尽美尽善,人伸手进去搅和,于是他们才被弄糟。人工造作无论如何精巧,总比不上自然。自然既本来就美,艺术家最聪明的办法就是模仿它。在英人罗斯金看,艺术原来就是从模仿自然起来的。人工不敌自然,所以用人工去模仿自然时最忌讳凭己意选择去取。
罗斯金说:纯粹主义者拣选精粉,感官主义者杂取蓖糠,至于自然主义则兼容并包,是粉就拿来治病,是草就取来塞床。这段话后来变成写实派的信条,左拉是大家公认的代表。所谓写实主义就是完全照实在描写,愈像愈妙。既然是要像就不能不详尽、精确,所以写实派作者欢喜到实地收集凭据,把他们很仔细的写在笔记本上,然后把他它们整理一番就成了作品。
这种艺术观的难点甚多,最显著的有两端。第一、艺术的最高目的既然旨在模仿自然,自然本身既己美了,又何必有艺术呢?第二、美丑是相对的名词,有丑然后才显得出美。如果你以为自然全体都是美,你看自然时便没有美丑的标准,便否认有美丑的比较,连自然美这个名词也没有意义了。
理想主义有鉴于此,依他说自然中有美有丑,艺术只模仿自然的美,丑的东西应丢开。美的东西之中,又有些性质是重要的,有些性质是琐碎的,艺术家只选择重要的,琐碎的 应丢开。这种理想主义和古典主义通常携手并行。古典主义最重类型,所谓类型就是全类事物的模子,一件事物可以代表一切其他同类事物时就可以说是类型。假如你选择某一匹马来做模型,它一定也要赋予代表性,这就是古典派的类型主义,从此可知类型就是我们在上文所说的事物的常态就是一般人的自然美。
这种理想主义似乎很能邀信任常识者的同情,但是它和近代艺术思潮颇多冲突。艺术不像哲学,它的生命全在具体的形象,最忌讳的是抽象化。近代艺术所搜求的不是类型而是个性,不是彰明较著的色彩,而是毫厘之差的阴影。
从表面上看,理想主义和写实主义似乎相反,其实它们的基本主张是相同的,它们都承认自然中本来就有所谓美,他们都以为艺术的任务在模仿,艺术美就是从自然美模仿得来的,他们的艺术主张都可以称为依样画葫芦的主意,他们所不同者写实派以为美在自然全体,只要是葫芦都可以拿来做画的模型,理想派则以为美在类型,画家应该选择一个最富于代表性的葫芦,严格的说,理想主义只是一种精炼的写实主义,以理想派攻击写实派,不过是以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艺术对于自然是否应该持一样画葫芦的态度呢?艺术美是否从模仿自然美得来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注意到两件事实:
一、自然美可以化为艺术城丑。
二、自然丑也可以化为艺术美。熔自然丑于艺术美,可以使美者更见其美。
这两件事实所证明的是什么呢?一、艺术的美丑和自然的美丑是两件事。二、艺术的美不是从模仿自然美得来的。从这两点看,写实主义和理想主义都是一样错误,他们的主张恰与这两层道理相反,要明白艺术的真性质,先要推翻他们的依样画葫芦的办法,无论这个葫芦是经过选择或是没有经过选择。
我们说艺术美时,美字只有一个意义,就是事物现形象与直觉的一个特点。
事物如果要能现形象与直觉,它的外形和实质必然融化成一气,它的姿态必可以和人的情趣交感共鸣。这种美都是创造出来的,不是天生自在俯拾即是的,它都是抒情的表现。
我们说自然美时,美字有两种意义,第一种意义的美就是上文所说的常态,例如美通常是直的,直被美于驼背,第二种意义的美其实就是艺术美,我们在欣赏一片山水而觉其美时,就已经把自己的情趣外射到山水里去,就已把自然加以人情化和艺术化了,所以有人说一片自然风景就是一种心境。一般人的错误在只知道第一种意义的自然美,以为艺术美和第二种意义的自然美原来也不过如此。
法国画家德拉库瓦说的好:自然只是一部字典而不是一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