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边听歌一边逛着评论,给零零散散偶尔出现戳中G点的段子,点个赞。刚好就在李宗盛那首“给自己的歌”下面看到了一句话:愿你永远听不懂李宗盛,上了热评。这句话上次看到是什么时候了,高中还是更早呢,于是激动万分按耐不住的去微博编凑了几个看起来模模糊糊自以为有深度的句子,还沾沾自喜很是满意。
今天早上起来阅读了前几天热搜上的半生归来仍是少年的文章之后,满心羞耻的删了微博,那种羞耻感,怎么说呢大概就是你以为自己手里捧着的是烤红薯结果咬下去发现是屎很绝望就算了还不小心被熟人看到了。其实那个微博内容和那篇文章关联不大,但是文章风格异常的相似,暗含了中二少年虽对同龄小伙伴的幼稚不屑但仍慈爱的摸摸头说:还是个孩子呢真好的内心。对于自己还在中二期真的不意外,但是想到那几句生硬凑出来的话像一直被自己吐槽的鸡汤文的时候,就很尴尬了。
看《追风筝的人》好像是在初中,十三四岁的样子。因为喜欢漂亮的女老师读“为你千千万万遍”时眼睛里的光,算是爱屋及乌就去书店找了。打了鸡血般开始看,到最后看完一脸迷茫,没有看完一本书的畅快感,反而满脑子困惑。不能理解整个小说,也不能理解那句话,更不能理解其他读者的感动和震撼。所以胡赛尼的其他几本书偶尔还会拿出来翻着玩,但这本书是再没有看过第二遍。
后来发现不能理解的观点越来越多之后,也就很少再想起这本书了。我以为这本书大概就和我背过的文言文还有公式一样,早就消失在记忆里无影无踪了。直到某天好友遇到一个麻烦,愿意说出来让我分担时,那句话突然就从记忆深处蹦出来了,“为你千千万万遍”。就大概是终于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自己”并不是最重要的,有一些人一些东西是你愿意放弃所有而守护的。只要你可以好好的,我愿意和你一起承担,不计后果不求回报,只因为你是你。
有很长一段时间会很无所谓的说我喜欢男孩子啊也喜欢女孩子啊。好像当时这个概念还没有现在这么的被人注意,所以对于同学来说,我是个怪人有奇怪的想法而已。当然也有傻逼说,好恶心啊。我会和别人很认真的解释喜欢一个人是没有性别的要求的,喜欢就是喜欢。但好像从没有在意被怎么对待的,是故意取笑还是真的好奇。
后来一下子这个概念就被大众化了,算好事吧,能激起水花了。但现在更不喜欢被问取向了,不想看到那种“我懂得”的奇怪的的眼神和笑容,也不想看到很多人说着不介意但之后明显的退避。我只是不确定而已,我又不是瞎。之前会开基友的玩笑让他赶紧滚出柜节约所有人的时间,但现在就会为他很难过希望他可以藏住这个秘密直到不会被伤害的那天。
胡言乱语什么呢,其实只是在看到那个评论说愿你永远听不懂李宗盛的时候,我想我更愿听懂之后仍是少年。因为每一个存在都是有意义的,所以我之前不喜欢的不能理解的,可能只是还没有到懂得时候。但是无论是从通过哪种方式,是血淋淋的伤口还是别人的疤,愿听懂之后仍是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