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岁,我遇上了一个少年

准确来说,我是在十六岁遇见了那个少年。

十六岁半,我们开始一起谈天说地。

十七岁生日,他自制了一个音频送给我当生日礼物。当时,我正在南充,因为电脑故障,最终也没能成功打开他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也许是一切都刚刚好,也许是我一直喜欢十七岁这个美好的年龄。在那一年,我遇上了自己的花季,和我的少年,谈了一场恋爱。

记得确认关系的那个晚上,他的眼角眉梢无不散发着笑意。即使我们之间的座位隔得很远,可我低着头也能感受到一道目光。我生性沉敛,习惯克制自己的真实感情,可与他对视,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脸红耳热。

当晚放学,他在教室门口拦住了我,递给我一本《简爱》,那是恋爱后的第一份礼物。回寝室后,我打开,里面有小纸条:是我很喜欢的那种有笔锋的字迹,也是我喜欢的那种含蓄婉转的表达方式。习惯丢三落四的我,现在回家都还能看到那张充满折痕的纸条。后来我问过他,为何送我《简爱》,他说,希望我不要自卑,不要害怕,像其中的女主人公简·爱一样,凭着积极向上坚持自我的精神,和他一起面对人生中的许多未知,最终有一个幸福的结局。

那算是第一次被人窥见我的小秘密,害怕过,却被他的决心打败。嗯,我的确自卑,因为当他和别人一起谈梦想时,我还不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长期以来,我坚信的仍然是势均力敌的爱情,因为害怕弱小的自己一旦被抛弃,就会一无所有。我曾为我这拧巴的不安全感抛弃过伤害过他多次,也使自己陷入了无穷无尽的绝望。记得他当时用一句话形容我,“你明明被这个世界紧紧地搂着,却总感觉自己是个弃儿。”倒是一下子点醒了我。

我们的第一次出游,是和Asia一起,回到了我从小生活的那座山里。没有走公路,就这样沿着崎岖的山路,甚至是没有路的河沟,一路向下探索。在遍布石头的河沟里,Asia用手机给我们拍了合照——我拿着一大包薯片,不自然地撅着嘴;他在我旁边,比着剪刀手,笑的花枝乱颤。那张照片很模糊,可那一幕在我的记忆里却极为清晰。直到后来,出游了很多次,照了很多照片,却都不如第一张更让我深刻。

也有搞笑的一幕就是:他突然抱住了一颗柏树,嘴里却称其为松树。为此,我和Asia狂笑了很久很久。

有一天中午,他神秘兮兮地让我听他手机里面的一首歌,并让我看着屏幕里的词。我在座位上戴着耳机,耳朵里响起了“一剪梅”的旋律,不过只有曲子,再看屏幕,才发现他为这曲子、为我填了一首词。词很美很好,后来我抄下来,却还是丢失了。但我仍记得那首词的最后一句——淡淡执手,方能白头。

谁说这个年纪的恋爱叫“早恋”,暂且不论结果,起码少年和我当初,都曾把十七岁的这场遇见,当成一辈子的开端。

我们曾在晚上十一二点爬上圆山寨,眺望着长赤这座小城夜晚星星点点的灯火。曾站在山顶的塔下,聊聊被彼此错过的那十多年的时光。那时正值冬去春来的季节,夜晚山顶上的寒风侵蚀着我们,可那么多年,那么多要说的话,心里那股热情的想要诉说的愿望,竟然足够抵挡外在的寒冷。

他也曾在十八岁生日前一晚,带着日记本和笔,穿过镇子长长的街道,向我家走来。他从凌晨出发,每走到一段有回忆的路,他就坐下写在日记本上,他在遇见我之前的那些人那些事都被他用文字一一记述,并且在十八岁这特别的一天,向以往挥手作别。等走到我家门口的时候,已经是四点了。五点多,他给我打电话,在楼下等我,和我一起吃早饭,上学。

见到他的时候,他冷的发抖。他的手以及本子,早已被冻的冰凉。夜晚的四五点,正是最冷的时候。他还憨笑着说,我都算好了,我一路写过来,你家正好是最后一站。有你后的第一个生日,我想记录下全部的所思所感。你看~~

一个本子,一支笔,填补了他十七岁之前所有的回忆,也正式把我带入了他的笔端。

我们曾相约去溜冰场,他说他不会。于是,我仗着自己曾学到的三脚猫功夫大肆吹嘘自己的功力有多深厚,还自信地拍拍胸脯,我教你呀。然而,一到了溜冰场,天生怕摔跤的我穿上鞋子站起身却怎么也不敢向前多走一步。这时,他主动去场上溜了一圈回来向我伸出手。我只当是他看了一下就学会了,怯生生地抓住他,生怕自己摔痛。

很久以后,他才告诉我,其实他一直会溜冰。只是看到我突然眉飞色舞地想要教他做一件事的样子很难得,佯装不会以此来鼓励我。

我遇上的那个少年,不会说多么好听的情话,也不会给我设定多少局限,他只是极尽所能在最大的自由里面用我能坦然接受的最好方式给我最大的鼓励。是他陪着我,赶走了青春期里那个胆怯的自己。

十七岁的恋爱,学校总是最大的障碍。他进过多次办公室,经受住多次洗脑式的教诲。

“谈了半个多小时,老师说什么了?”

“他说学生时代谈恋爱根本成不了,一旦走向社会就变了。何况是高中,一进大学就会变。可学习就不一样了,等出人头地飞黄腾达,想要什么样的爱情都会有。然后他问我,选前途还是选不靠谱的爱情?”

我听着很不是滋味,又克制不住好奇,“那你怎么回答的?”

他的眼神突然变的坚定,“我说,我都要。爱情和前途并不矛盾。然后老师的脸都快绿了,无奈地让我离开了办公室。”

可我遇到这种事就开始畏缩,逃避,不理他,甚至试图用分手赶走他,倒不是自私,只是确实觉得自从有了我,他的成绩就再也上不去。以前看电视剧,男主角的妈总以为了男主角的前途为由,逼女主角离开男主角,然后女主角就真的离开了。看到这种桥段,我总会义愤填膺地指责女主角的不是,你在他身边哪里影响他前途了?叫你离开你就离开,真怂!

你看,人们总是很擅长分析别人的问题,自己一旦遇到才会懂得其中的百感交集酸甜苦辣。他用一个例子说了说当时的情况:他就好比一个将军,和我共同守卫一个城池,他在前线奋勇杀敌,可我不但不帮助他,还主动打开城门放敌军进来。他说,孤军奋战的时候,身体和心灵都很累。

现在说来,看似轻描淡写,可个中滋味仍然难以忘却。很多人判断感情深厚的标准总以时间计,我不以为然,因为和一个人的相处在于经历如何富足,回忆如何深刻,这也意味着付出的感情有多深。要不然,有些人你从小就认识,认识很多年,地位却有可能抵不过一个认识几天的人呢。

我的心思细腻而敏感,不太喜欢虚无的承诺,也不太接受华而不实的浪漫,我喜欢从日常琐碎的细微之处看见爱。

永远忘不了那一幕坐公交车的情景。我们去看樱花,路程很远,去时我俩一直站着被颠簸了一个多小时,到达目的地时已经很累。恰巧那天东西提的多,天气又很热,在看樱花的过程中,整个人都是懒洋洋的。所以后来商量着回去,我没提东西,去占位置。可最后,我只占到了一个位置。我知道他暂时不会坐,想着等我坐几分钟再想办法强迫他坐,可是不到三分钟,我就睡着了,直到到达终点我被叫醒,睡了一个多小时。路很颠簸,公交车座椅很硬,可我仍然睡的香甜。因为他左手拉着扶手,右手垫在座椅上撑住了我的头。我只是被叫醒时朦朦胧胧地感觉到自己的头被托着,很舒服,也没反应过来,直到下公交车,看到他甩了甩手才反应过来。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他一直站着,很累却还不忘照顾着我。

以至于到现在,我每次坐公交车拉着扶手时,总会想到他当时的不适与体贴。

我给他惊喜偷偷去到他的学校,他见到我第一句话竟然是说“傻狗子真棒,自己坐公交车就到了。”;每次过马路他都会下意识地拉住我的手,把我推向没车的那一方;时而迷路,当我们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无尽头地穿梭,我忍不住抱怨,他会给我买好吃的。之前我没发现他的伎俩,只是后来突然听到他带笑的声音,“你就像个小朋友,买个吃的,一下子就哄住了。”是的,在他面前,我可以卸下所有防备,做一个不带脑子生活的人,也才会感觉到自己是一个被保护的女孩子。这也是这么多年,我走过那么多城市,却仍然记不住路搞不清方向的原因。

他也曾在旅行过程中突然告诉我,“其实我不是个喜欢到处跑的人,只是因为某人的理想是要环游世界,所以我的一些习惯和想法都在开始改变。”那时候我第一次发现,原来不会说情话的人,说起情话来更加迷人。

太多太多,去照相馆照大头贴的记忆;在西岭雪山打雪仗的记忆;用自己的脸捂热我被冻僵的手却怎么也不愿意用冻僵的手从我脸上取暖的记忆;穿上情侣装带着我四处逛吃的记忆;每天发送“早安,天气冷了,注意加衣”和“晚安,世界。”的记忆;为了给对方惊喜坐一个晚上的火车突然出现在彼此面前的记忆……我相信,很多年想起后,我仍会嘴角带笑。

我庆幸,在十七岁那年遇上了那么好的少年。

现在,我二十一岁,少年已慢慢从我的生活中淡去。

可我总觉得,兜兜转转,我和我的少年,还会再次相遇。

文/草根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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