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思琦
8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意见指出“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强化高素质专业化教师人才队伍建设,要把教师育出来、引进来、留下来,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完善强才育才的机制和载体。积极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参加“西部之光”“基层之星”“智创未(卫)来”等区市人才培养计划,出台县级“青苗工程”人才培养计划,搭建完善人才梯次培养体系。用好“组团式”帮扶、“闽宁协作”两个平台,充分挖掘帮扶团队及帮扶单位优质教学教育资源,强化“师徒”结对帮带,深化送教送研、“云课堂”资源共享、跟岗学习等合作。建好用活“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发挥工作室“传帮带”作用,围绕教师课堂教学、教学评价、教育科研等能力,常态化组织教研、交流活动,着力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素质。
拓宽招才引智的深度和广度。紧盯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科学设定事业编招录岗位专业、学历要求等,持续做好特岗教师、免费师范生招引工作,推动我县教师队伍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落实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完善教师招聘办法,公开招聘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担任专业教师,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聘岗位,聘请一定数量的企事业单位高技术人才、能工巧匠、非遗传承人等兼职任教。组建“教育人才小分队”经常性赴区内外院校开展校园招聘会,加快建立完善在外人才信息库,畅通在外人才联系渠道,常态化开展“返乡大学生座谈会”“海原籍大学生招聘会”等,吸引各类人才来海回海任教。
营造重才爱才的氛围与环境。严格落实职称评聘“凡晋必下”“双定向”“退二进一”等政策,推行全员竞争上岗,形成能上能下的用人导向。落实教育领域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补助政策,及时足额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补贴、奖励激励等待遇,让教育人才安心工作、悉心育人。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职提升学历,对评选为教学骨干人才、“双师型”教师的,给予资金补助,让青年教师切实感受到广阔的“发展前景”。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将优秀教师纳入党委政府及教育部门党委联系服务名单,定期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人才困难问题。常态化举办“人才月”、青年人才读书分享会、联谊等活动,强化优秀教师选树宣传力度,充分释放“爱才重才”强裂信号,引导青年教师扎根海原、服务海原、建设海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