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你的误解不要太深!-《爱的艺术》

看完《爱的艺术》,我们不聊“爱“,我们聊聊“给”。

说到给,多数人的反应估计是“放弃”、“给了能得到什么?”、“交换”、“利益损失”等,好像给就等同于“被拿走”,“”失去“,这是很多人感受到的”给“,有恐惧,焦虑,功利,匮乏感。

弗洛姆说,有创造性的人对给的理解完全不同,他们认为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体验到生命力的升华使我充满了欢乐,我感觉到自己生气勃勃而欣喜万分。”给“比”得“带来更多愉快,这不是给是一种牺牲,而是因为通过给表现了我的生命力。

通过他的给, 他丰富了他人,同时在他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时,也提高了对方的生命感,他给并不是为了得,但是通过他的给,不可避免地会在对方身上唤起某种有生命力的东西。

通过创造性的给予,我们体验到自己的生命活力,并提高了他人的生命力,然后由他人的反馈而得到,建立连结,不再孤独,真是太奇妙的自然法则。

我们“给“,不是我们想”得“,而是我们”需要给“,”想要给“,虽然”给“后自然也就”得到了“,但这才是“给”本来的单纯模样。

看几个我们日常生活的一些场景。

刚毕业的小白A,抓住一切机会把小事做好做精去打磨自己的技能,不断去提升自己,享受成长和积累的快乐,能力到了,自然会有新的发展;小白B,总是计较起步工资少,得到少就不开心给,不愿意踏下心学习付出,成长跟不上,自然不会有更好的空间;俩人差距越来越大。

记得刚恋爱时,男朋友变着花样的体贴,他说他体会到了关心人,喜欢一个人的快乐,我也是,那个时候的我们感觉自己很富有,似乎有用不完的力量,太多东西忍不住想分享给对方;相处久了,开始吵架,而每次我们静下来都会发现,几次吵架的根结都是我们都在问对方“要“,我们不再关注自身的成长,不再关注我们能给予对方什么。

如果我们面对工作,专注于在工作磨练自己,提升自己的技能,去帮客户,帮用户创造价值的时候,我们会不会更享受,更快乐,更自由。

如果我们面对爱人,专注于共同成长,主动去理解对方,为对方做事,会不会更享受,更快乐,更自由。                               ,

生命在于创造,在于给予。



碎碎念:

这本书很抽象,这几天又读的不是太认真,想到一个很好的点,但是写着写着偏了囧,蹲墙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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