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记:有那么一个人,你甚至不知他的名,可是,他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在你心底扎根很多年。
认识他,已经十年有余。
见面,只有两次。还只是在刚刚开始那一年。
我们是网友。
我感觉他心情低落,似乎被孤独寂寞环绕。
而我,在大学里百无聊赖,正想找个人聊天。
于是,我们什么也没问。没问出处。没问姓名。没问年龄。没问过往。
只是畅所欲言。天南海北。
我的见闻毕竟浅少,他的却丰富。
渐渐地,我的话好像少了,只是听他倾诉。
但是,我是个好听众,也是个容易被愉悦的听众。
那时候,还没有语音聊天这回事。
我们都是用文字一句一句地聊着。
不记得为什么,我们有了彼此的电话。
听到他的声音,我有些诧然。说不清为什么,觉得特有魅力,好像一句话就让我着迷。而他,居然也说我声音好听。又是一通海聊,他说他想来看看我。
这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那么痛快地答应。一点防范心都没有。
我并不是如此“天真”的人。可是,我还是毫无犹豫,一往直前。
我在火车站接他。我们通过电话,说了彼此的着装,看看谁能先找到对方。
我左顾右盼,东张西望。奈何,这个以中转站著名的火车站,来往人形形色色,人山人海。始终找不到。我有点着急。
后面的声音响起,“hi”。是我熟悉的音色。我回首。干净利索的白衬衣。颜色淡淡的牛仔裤。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这身衣服。再抬头,才看见他的长相。因为,他竟比我高了一头半。估计,有180以上。白色衬衣更让他的高大挺拔显得如此夺目。至于长相,该怎么说的,应该很酷似王力宏吧。飞扬的眉,坚挺的鼻,乌黑明亮又温柔带笑的眸子都在他白皙的批复衬托下显得近乎完美。优质男一个。比我大个两三岁。
我一时移不开眼。盯着他看。他也没阻止。只是唇角微微向上扬。
知道花痴吗?那时候没有这词。但,我想这词形容那时的我,很贴切。当时,我的哈喇子就要流下来了。从未想过,在网上会遇上优质男。当时,只是心里默念阿弥陀佛,只要不是个猥琐男就好。上天太优待我。第一次见网友,就砸给我个大帅哥!我想起矜持二字,觉得可笑。在他面前,谈何矜持?!
他的嘴角扯得更大了,灿烂如花,“看够了吗?我刚到,你就准备这么一直看着?!”我感觉我的脸刷地一下就红了。移开视线,低头。轻声说,“要去哪里?”
“去你的大学看看。”
我们去了我的学校。我一直在窃喜。偷偷地暼他。一次又一次。
走在校园里,好像有了底气。但还是不钟意别人的注视。
这回头率。。。。
我们去了我当时爱吃的土豆粉。我们去看了场学校的辩论赛。我们听了很多彼此都爱的歌。我们在学校里不停地闲逛,说着话,浅浅的,轻轻的,就如同他每次都挂着的适宜的笑,淡淡的,暖暖的。好像说了很多。这次似乎是换我在絮叨。断断续续。模模糊糊。他成了我的倾听者。如今真的不记得了。但,那感觉,还一直记得。
第二天,他就走了。我只送他到车站口,他摆摆手,叫我先走。我只能说,“再见,希望还能再见”。他点头。我离开。
没有太多的不舍。真的。好像我们的感情本来就如此。可能是淡如水,但却滋润心头。
隔了多久,我们又有了第二见面,不记得。只是,他来电话说,出差,想从这里中转。
我欢欣雀跃。
那是个半夜。我早早就到了KFC。因为,我学校离这里有点远,不得不提前出来,等在火车站旁。在那里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就点了一次餐,却坐了好久。后来,发现原来很多人如此。只是,天越来越黑了,人越来越少。好像,职员也在收拾东西,打扫卫生。我等得有点急了。又不敢太过催他,因为他也无可奈何。等着等着,像在等某种未知的幸福到来。忽然觉得,如此就这样等下去,也不是难事。
不知又过了多久,他推门而入。我眯眼。似乎有种亮光闪了我一下。我左右一看,闪了的,又何止是我的,还有忙于打扫的那些店员的。明明风尘仆仆,明明一身疲惫,可这回头率还是照样高。我向他走过去。他又露出那淡淡的笑,是不是等了很久?我点头,是不是坐车坐了很久?他也点头。我说,咱走吧。我们去了旅店。订了两个房间,因为我也回不了宿舍了,只能住在外面。
其实,旅店就在火车站附近。我们到达的时候,《超级女声》已经开始了。我那时还在追这个。我约他一起看。其实,我知道他不太看电视,更别提这真人秀了。可是,他并不反对,似乎也有点小兴致。年轻青涩的女孩子,一个接一个地唱,好像都少了点故事。不过,我们都很喜欢胡灵的《燕尾蝶》,空灵的又高亢的声音,还带着些许洒脱,一下子就感动了我们。然后,自然就希望她不被淘汰。我是念念有词,他则是默默地盯着屏幕看。
多年以后,我依然记得那场景。记得胡灵这名字。记得《燕尾蝶》这首歌。这是我们为数不多的交集,更是这为数不多的交集中最具体的一件事。
那一次,我只记得,我们匆匆牵过的手,又急急松开,只是为了赶一辆公交车。他的手凉凉的,我都手却全是汗。
那一次,他走的很匆忙,只待了一个上午。我买了站台票,去站里送他。我们坐在站台的凳子上。我第一次,想知道他的名字。他摇摇头,不想说。我却有点急迫。他从包里拿出一张纸,潦草地写下两个字,要我猜出来。可是,这草书实在难认,我猜不出来。他说,你留着吧。等我以后再来找你,我就告诉你。他说,特别喜欢你的家是临海的。我告诉他,是的,我经常去海边散步。他问,房子贵吗?当然不了。他说,那好,等我有钱了,去那里买套房,你先帮我打理着。等我白发苍苍,我就去找你,让你把租金拿出来,然后我自己生活,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说,好呀,我一定多为你赚点钱,让你老来无忧。他说,真向往啊!我们两个老人,还有一片大海,还可以像现在一样聊聊天,喝喝茶。我说,我等着那一天。
然后,就有一大段的沉默。我忽然生出不舍。眼巴巴地看着他。这个时候,汽笛声响了。他又摆摆手,叫我先走。这次,我却不肯,非要看他先走。他无奈,只能上了车。我看着他,有阵酸楚涌上心头。他又向我挥了挥手。我说,等车开了,我就走。他匆匆地跑下车,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熊抱,似乎要把我揉进他的骨头里。太惊讶!我来不及做任何表情。他就上了车,火车就开始动了。我反应过来,就随着火车一直一直走,手就一直一直向他摆。直到火车加速,驶离了我的视线。
我手里,紧紧捏着那张纸条,还有那张站台票。泪水不知什么时候爬上我的脸。最讨厌分离,最不喜欢眼巴巴的离开。
写到这里,你以为我们还会发生些什么吗?!没有。不是所有故事都会发生电视剧般的情节。
我们刚开始,还是在网上聊天,天南海北。分享各自遇到的人与事儿,还有喜欢的书与歌。对于那天的事情,我们只字未提。似乎是某种默契,也不知原因。
后来,他就开始忙起来,我也是。他的q号被盗,他离开了原来的城市,换了号码。我也大学毕业,换了号码。
一晃就是四年。
我有天翻邮箱。看到了那个q号下的邮箱地址。我就给他发了邮件。
有过了半年,我收到了他的邮件。我们的故事,就继续了。
我们谁也不去打扰谁的生活。只是,在遇到生活中的小惊喜、小期待、小收获,还有小困难时候,会以邮件的方式,分享。我们聊生活,聊梦想,聊青春,聊责任。一年,有时两三封信,有时一封没有。我们是彼此生活之外的人,又都是彼此青春的见证人。我们都会为对方创造些小惊喜,或者小奇迹。别看是只言片语,却抵达内心,胜过千言万语。都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谁说不是呢?!
就是,有那么一个人,你不需要他的过往,不需要他的未来,只要他出现,什么时刻,你都会感恩。
有那么一个人,他始终会是你故事中的人。
——亦诗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