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当时还没家庭,干净利落的短发,继承了奶奶的大嗓门但并没有遵守奶奶的叮嘱“外面的东西不要吃”。到了周末,他得空便会带我去市中心,那是快餐刚在我们城市兴起的日子。平时只在家吃,吃不了辣,大部分菜我都下不去筷子,因此在快餐带来的新鲜感中,我无法自拔。
进麦当劳时,会被门口的空调风洗礼,餐厅里的气味以炸薯条香为主,伴有清洁剂的清香 冲淡那份油腻来勾人食欲。
儿童套餐的猪肉堡,捏在手里,温温的,手感很紧实。拨开塑料纸,神秘感不减反增,那是两层麦色面包夹一层酱色肉的简单食物。加热后的面包表层有种磨砂感,附带着浓浓的麦香,酱味肉馅毫不辛辣,再加上整体柔软度恰当,第一口,我便爱上了这种食物。
薯条绝对是快餐文化的灵魂食物,蕃茄酱的酸甜结合了薯条的咸,让牙齿挤破表层的焦脆,放出内层温软的马铃薯,配合酸甜咸三味在我嘴里开派对。
主食与配餐结束后,一杯加冰鲜橙汁无疑是点缀,冰镇的酸爽让人一喝边停不下来,一口接着一口,发泄似的吮吸,也许因为这样可以冲淡薯条留下的齁咸。一口气干掉半杯,叔叔看我狼吞虎咽,关切的问:“吃饱了没有?要不要再吃点?” 感受到腹中传来的满足感,我勉为其难地拒绝了他的提议。
年幼的我浑然不知,那顿快餐正映射了我所处的时代,信息交流高效的时代,生活节奏快,沉溺于享受,急于求成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