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嗒、嗒、嗒、”一双洁白的鞋子轻轻的踏在地板上,这声音在走廊里游荡着,让这偌大的宿舍楼更显孤单。阿秀推开门,高低床安静的排列着。进门左边的下铺被舍友风卷残云一番后,被子在散乱的蜷着。右边上铺扭曲的床单还清晰可见。阿秀径直往里走,在第二排的下铺旁停下,整齐的被子乖巧的安放在边上。阿秀弯下腰,从被子上拿下一块长方巾,铺在床边,坐了下来。
她叹了口气,舍友们刚刚的兴奋似乎还未离去,现在整个宿舍就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小月说着周末他们全家会一起去郊游,可临走时发现自己的防晒霜不见了。把自己的床翻了个底朝天最后还是没找到。宋雯说她爸爸在校门口外等着她,之前说好要带她去洱海好好玩玩,缓解一下这一周学习的辛劳。阿秀一个个的数着舍友周末的去向,有全家一起出去玩的,也有回家吃妈妈做的大餐的,总之这周末全宿舍又是习以为常的剩下她一个人了。她伸了个懒腰,“唉,都走吧,都走啦,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听会儿歌喽。”她勉强的摇摇头笑了笑。从枕头边拿出宋雯留给她的MP3。
刚拿起耳机,就听到门外一阵爽朗的笑声传来,她感到有点奇怪。这笑声再熟悉不过了,就是那大咧咧的宋雯。宿舍门一下被推开,两个笑盈盈的女孩进来,正是宋雯和小月。她两人是一个县的,两家关系也特别好,现在还住一个寝室,父母周末经常一起接送她们。
“你们怎么回来了?”阿秀问到。
“哼,别提了,我爸这个liar。他说这周临时有事不能带我去high了,我妈也不在家,让我自己在学校过周末。那我可真是太太太兴奋了,不然我每周回去就是陪他们吃啊、喝啊、玩啊,没劲。这周我终于解脱了。我看到小月的爸妈正好也没来接她。于是冰雪聪明的我心生一计,让小月给她爸妈打电话说这周在学校陪我,也不回去了。然后我俩就回来了,这下我俩就都被上帝救赎了。”宋雯一边说一边把一个大包扔到自己床上。拿着钥匙向储物柜走去。
“阿秀,咱们不能就在宿舍待着啊,那岂不是浪费大好青春,一会儿咱一起到大理古城玩去,那很不错的。你不是喜欢听歌么,古城里一大堆民谣歌手,对了,就是那种拿着吉他在路边唱歌的流浪歌手。”说着宋雯已经从柜子里拿出了一个精致的小背包。
古城和在路边弹吉他的流浪歌手,阿秀试着在脑海里勾画出那个场景,她很动心。但转念一想,又有点犹豫,眉头微蹙,一双灵动的大眼睛眨巴着,嘴里支支吾吾,“嗯...这...”
小月立马反应过来,“是啊!是啊!咱先去食堂吃饭,吃完了咱就去,从市区到古城可以坐公交车,车站咱学校出门右拐一个路口就到,很方便的。反正古城也没人收门票,随便看随便玩。”
阿秀对小月的补充立马就会意了,心里说不出的感动,之前的担心也烟消云散,高兴的笑着,爽快说道:“好啊!我把校服换一下,咱马上走。”
正是八九月份,下午的大理让人倍感舒服。阿秀和两个女孩悠悠的走着,道旁的樱花即将谢去,青石板上散落着淡淡粉色。暮色渐至,人民路旁参差而整洁的砖瓦房棱角更加分明,更显静谧和深邃。阿秀小心翼翼的踏着步子观望,每家小店的艺术装饰,每位行人的谈笑举止,这一切的一切都透着一股让人舒适的气息。阿秀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感觉整个人都被放空了。下关城的喧嚣自此地也不过十多里,迎风而上,到了古城却消散的无影无踪。
转了一圈,南门的城楼已在眼前,一段悠扬的吉他声传来,听不太清,只觉熟悉。阿秀有点兴奋,加快脚步向城楼里走去,前奏的声音越来越清晰,她嘴里跟着哼了起来。“噢!小月,是那首《shape of my heart》!”听到自己喜欢的歌阿秀抑制不住的兴奋。
这音乐和阿秀平时听到的不大一样,节奏慢了很多,更加悠扬,但似乎多了点悲伤和凄凉。侧门边围了几个人,阿秀走上前,看到门洞里一个男人坐在音箱上,前边一个吉他包里放了很多零钱,摸约有百八十块。他抱着吉他,瘦瘦的身躯微微前倾,头发很长,随意的散乱下来,暮色下他的脸不是特别清楚,胡茬布满了腮边。“这人可真邋遢!”阿秀心想。他嘴巴凑到话筒边,沧桑浑厚的声音发出,回荡着整个城楼。时而有人路过,驻足停下听听又离开,男人闭着眼,一字一句的讲诉着,旁若无人。阿秀听得呆了,那声音她太喜欢了。
“嘿!嘿!走了,我们去人民路看看。”阿秀的手肘被宋雯碰了碰。她回过神,对宋雯说道:“雯雯,我不去了,我逛累了,在这听会儿歌,你们去吧,结束了再过来叫我就行。”其实类似的歌手古城满大街都是,但阿秀第一次见,又新奇又喜欢,想多在这待一会儿。
“那行吧,你就待在这别乱跑,小月的手机留给你,你别走丢了。一会儿我们过来叫你。”阿秀应了一声,两个女孩就跑了。
阿秀望望周围,门洞对面正好是上城楼的台阶,她过去捡起台阶上的报纸抖了抖,翻过来叠了一下垫到台阶上坐下。歌结束,男人停下来,睁开眼就看到对面台阶上坐着一个小姑娘,瞪着眼睛瞧着自己,黑溜溜眼睛里边快要流出水来了。“这眼睛真漂亮!”男人心里默赞,又仔细打量。一双洁白的帆布鞋在青石板上特别显眼,纤细的双腿并在一起,双手抱在膝盖,上边耷拉着个小脑袋。头发梳到后边扎了起来,没有任何装饰,偶有几根被风拂下,散在额头。城楼底下晕黄的灯光映在她的脸上,脸色显得略泛微黄,但依旧挡不住她一脸的秀气。姑娘的长相不算很漂亮,但是那双眼睛加上秀气的脸庞让他倍感温暖。
男人回过神来,准备接着唱歌。他显得有点不安,自己天天唱,这会儿怎么想不起来下一首该唱什么好了。过了好一会儿也没开始下一首,围着的几个人也走了,他喝了几口水,心里有点着急。
“大叔,能不能唱《男孩别哭》?”对面的小女孩大声说。平时多讲方言,她普通话略生涩但很标准,然后她望着男人,眼睛不停的眨巴着。
“好啊,就唱它吧!”轻快欢乐的吉他前奏随之响起,歌曲依然有改编,大叔自由的控制着歌曲的节奏,比起原唱更加欢快,还伴有丝丝诙谐。夜色渐深,这时城楼下就只剩下小姑娘和大叔了。小姑娘和着大叔磁性成熟的声音唱着。心里满是愉悦欢喜。
“阿秀,走了,否则快赶不上最后一班车了。”宋雯和小月向她走来,就要把他从台阶上拽起来。
“哦!好!快走吧。”阿秀正唱着结尾,被宋雯一把提起来。大叔也停下来不唱了,似乎因为歌被打断,有点失落。
三人挽着手出了南门。大叔孤单的杵在楼下。一会儿,嘴角扬了扬,摇摇头,准备收拾东西离开。
忽然听到一段急促的跑步声。
阿秀跑到他面前,呼呼的喘气。把手里的十块钱扔到琴包里,“大叔,这个给你,差点忘了,不好意思啊!”又喘了口气,“谢谢你啊,大叔,还让我点歌,再见啊!”说着跑了。
大叔有点急了,赶紧喊道:“我每天都在这唱,你要是喜欢听随时过来啊。”
“好!我会来的。”阿秀边跑边喊。
听到这话大叔放下心来。哼了句:“这小姑娘!”又想起今晚的遭遇:小姑娘、大叔、那首歌...大叔看着渐渐消失的人影,笑了笑,念了一声:“Leon!”
“嘭~嘭~嘭”一段刺耳的敲门声混着中年妇女的声音:“李昂,李昂,快点给老子起来啦,太阳都晒到屁股了!哎呀呀,现在的这些年轻人啊,屁事干不成还懒得要死!”被窝里的人被这几声混着浓重白族口味的普通话惊醒。
“干什么啊?段姨,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半醒不睡的声音从房内传出来,正是大叔的声音。
“都十二点了,还大清早呢?赶紧起来,我是来提前告诉你,三天后交房租,你赶紧准备吧。”门外浓重的彩色普通话喊了回去。
李昂一个激灵,一听到交钱,吓得他顿时就精神了。
“段姨,我马上出来!”
房间凌乱不堪,有一把黑色吉他异常显眼的挂在墙上。李昂从床边的衣服堆里扯出衣服穿上,把昨晚琴包里的所有零钱都倒到床上,一块一块的数着。“五十八...六十三...哎!又少了。”李昂叹气,又从抽屉里拿出很多整理好的零钱,加在一起算了一下,只有一千七百多。
三年前他来到段姨的客栈租房,段姨看这个男孩干干净净的也挺有礼貌,就给他租了一间朝阳并且装修很好的房间,约定每个月两千块钱并且管两餐。刚开始段姨对他也是客客气气,可现在段姨一看见他就来气。段姨不明白一个挺好的男孩怎么会变得越来越颓,抽烟喝酒,无所事事,还变成现在这不修边幅的样子。这三年来段姨每天供他三餐,生活上对他也是倍加关心,虽然段姨有时候说话难听,但三年相处下来段姨对他就像对自己孩子一样。他听人说起,年轻时段姨丈夫死了,没有孩子。所以段姨有时脾气暴躁他也很理解。
李昂现在可真是犯愁,自从上周末见到那个小姑娘以后,自己唱歌的时候就老往对面的台阶上看,结果经常唱着唱着就忘词或者忘弹。这样一来,他唱歌的收入在过去一周每天就少了三四十块,原先算好的两千块钱就差了三百。虽然他赚的不多还喜欢和他的歌手朋友们厮混,但他从来不给段姨欠款。
今天的古城还是和往常一样,静静的躺在苍山脚下。落日的余晖轻轻的披在这座古镇上,让人感觉它静得都有点懒了,懒得那么舒服。
李昂还是和往常一样在南门城楼下唱歌,他正无精打采的把话筒支开。
“大叔!”李昂听到一声令他全身兴奋的声音,同时感到自己的肩膀被人拍了拍。他抑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转过身来,又是那一双大眼睛在眨巴着。李昂觉得那双眼睛比天上所有的星星都漂亮。
“嘿!你来啦!”李昂平静的说,“今天想听什么?”。
“你想唱什么就唱什么吧,你唱的我都喜欢听。”阿秀走到对面的台阶,看起来有点失落。
李昂从自己包里拿出一个垫子递给她,“这个给你!”然后回到对面准备唱歌。
“谢谢!”阿秀坐在台阶上,手肘顶着膝盖,双手杵着下巴。徐朗看出她有点不开心。
李昂想了想,调了调吉他。校准音后一个个音符从弦上跳出,《let it be》的前奏响起,这熟悉的音乐只用木吉他弹奏,声音显得格外空灵。阿秀一听,跟着节奏轻轻点头。徐朗的声音响起,阿秀跟着哼了起来。徐朗偶尔加粗声音或拉长尾句,歌曲变得趣味十足,他带着阿秀唱。阿秀欢快的唱了起来。路人都围过来一起唱,所有人都被这欢乐的气氛所感染。阿秀也站起来,跟着忽快忽慢的节奏用变得奇奇怪怪的声音唱:“let it be...let it be...”
伴着徐朗的歌声,阿秀心情愉悦起来。跟着大叔的《故乡》一起飞越梦境,忽而又感受《冷雨夜》的凄凉,也能听到《稻香》里的蛙叫虫鸣。只要有音乐,阿秀就能开心起来,忘记孤独。
阿秀往琴包里放了十块钱。“大叔,我要走了,下个周末我再来!”阿秀开心的说,刚来时的一脸阴霾都已散去。
“你怎么回去?”大叔问。
阿秀指了指城门口的公交站牌,说:“在城门口坐那趟公交就直接到我们学校了,对了,大叔,你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我叫阿秀!”
“Leon!”李昂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已经知道了她是市一中的高中生。
“哇!英文名啊。大叔你真洋气,Leon...好像在哪听过诶...”,阿秀一时想不起了,说道:“Leon!我记住了!”
“只是艺名。”Leon答。
“Leon,那下周见,我走啦!”阿秀说。
“路上小心点,你有手机吗?到学校给我打个电话吧,现在有点晚了。”话一出口,Leon就觉得稍有不妥,只能假装波澜不惊的看向阿秀。
“我没手机,没事儿,放心吧大叔,我在村里经常走夜路都不怕呢。下周见,我走了啊!”阿秀随即扭头走了。
Leon还想再说点什么,话到嘴边又停了。自觉不好再说什么。看着阿秀走到站牌下乘车走了,才回头收拾自己的东西,琴包里的钱比之前多了不少,算算三天后应该能凑够钱给段姨,心里舒畅不少。
一个周末一个周末的过去,古城的樱花都谢完了。
到了周末,阿秀都会坐在台阶上听Leon唱歌,阿秀发现,Leon虽然看着很邋遢,但每次递给自己的垫子都是干干净净的。偶尔没其他人在的时候,他们就聊天。
他们无话不谈。
“Leon,你感受过孤独吗?”阿秀那双眼睛一下黯淡了下来。
“我知道啊!”Leon轻描淡写。
“不,我说的是那种自己一个人的感觉。真的只有自己一个人。你知道一个人是什么样子吗?”
Leon听到这颤了一下,心里隐隐作痛,不知是为了阿秀还是自己。
阿秀继续说:“我们学校的学生都是从县里到市里上高中的学生,平常大家都是一起住在学校,可一到周末,我就变成一个人了。宿舍的同学们周五一放学就都回家了,整栋楼不会剩下几个人,我们那一层就剩我一个。一层楼里剩下我一个人,特别安静,尤其当我晚上睡觉的时候,更是出奇的安静,我自己发出的叹气声我都听得清清楚楚,我就听到外边的风呼呼的叫,就像哭一样,你听过风哭泣么?”
阿秀顿了一下,笑笑,“我想,如果要是我也哭的话,我大概都能数清自己抽噎了多少次。”
Leon看了看阿秀,感觉那双最漂亮的星星已经不在发光。
“那你怎么不回家呢?”Leon说。
“我不回家,回去还不是一样。”阿秀说得决绝。
Leon被这句刺痛了。
“我家在农村,其实我家的家庭条件是可以的,但是我的父母也很辛苦,他们只能做零散的农活维持眼前的苟且,一丝不苟的算计着自己的收入和支出。他们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或者应该他们说没有意识来呵护我的脆弱。”阿秀说着,神情有点激动。
“生活不只眼前的苟且,还应该有诗和远方。现在是我要的诗和远方吗?”Leon问自己。
阿秀继续说:“其实我理解我的父母,我知道他们也很爱我,但是他们不会表达,也不会过多的表达。但我也是一个女孩子,每当我看到其他同学和父母打电话时无理的撒娇而父母在小心翼翼呵护,听到她们说自己和父母聚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时,我还是会不自觉的感到孤独。”
“为什么不回家呢?至少你们也可以一起吃顿饭啊。 ”Leon说道。
“即使我周末回家了,他们依然忙忙碌碌的要干农活,没时间陪我的,即使能一起吃晚饭,但他们也会匆匆忙忙。因为一天的体力活太辛苦了,吃完饭他们需要好好休息,并且早早的上床睡觉。而我回去却帮不了他们什么大忙,他们也不允许我干什么活。他们只会问问我在学校吃没吃饱,钱够不够用之类的。”
“你知道么,Leon,我希望他们能跟我谈更多,问我有没有男生给我写情书,喜欢什么课,有没有喜欢的男孩子,喜欢什么颜色的裙子...我想你该知道吧,Leon。”
“所以你宁愿自己一个人待在学校,也不想回到家了还感觉孤单。”Leon接话。
“我不怪他们,因为他们的生活环境和境况不能让他们知道我还有那么多小心思。他们只能顾着眼前的生活。在他们眼里,我也就是个一般的姑娘,像大多数的孩子一样乖巧、懂事。只不过比同村那些孩子学习成绩好一些。”阿秀捋了捋自己的鬓角。
“其实我以前也没觉得有什么。只是现在我周末很少回家,我都告诉他们我学习忙。”阿秀补充道。
Leon看她神情恢复了平静,说道:“但当你走出村子,你看到你的同学们和他们的父母们,你就觉得难过了是吧?”
“嗯。”阿秀答。
“所以我也没要手机,他们给我买一个一般的手机也不算难事。但是即便有了手机,没有什么事他们也不会给我打电话的。有了等于没有。再说我也不好和他们说要买手机,毕竟在他们眼里那不是我必须的。”
阿秀长吁一口气,“哎,Leon大叔,我就算和你吐槽一下啦,其实没什么事的,我都习惯了。”
Leon觉得有点心疼,又觉得阿秀似乎有点钻牛角尖。但现在思绪很乱,一时又想不到怎么帮她。
“有音乐我就不会感到孤单了。而且现在周末还能来听你唱歌,比以前好多啦!谢谢你啊,Leon!”
Leon转过头看着阿秀,那双黑眼睛又对着自己眨巴啊眨巴,Leon看得有点痴了。
“Leon,我走了啊,下星期再来找你!”阿秀边说边走出城楼。
Leon才回过神来,回道:“嗯!路上小心点!”然后目光随着阿秀追去,直到阿秀乘车走了,Leon的目光依旧没收回来,他想起了和父亲最后那一次争吵。
“不行,你必须去,我好不容易给你找个补缺,旱涝保收,你现在自己都养不活,你和老子谈什么诗和远方。”一个中年男子一脸威严,气呼呼的吼着。
“我这次不会再妥协了,本科毕业的时候我自己找了工作,你非不让我去,说让我读研究生,我最后也同意了,现在研究生毕业了。你还要给我安排,别以为你在县里当个小科长你就能想怎么摆布我就怎么摆布我,不可能!”Leon理直气壮的顶回去,不留一丝情面。
Leon妈妈一直在两边劝,没有丝毫作用。
“老子就是没管你你毕业了就去和你那些狐朋狗友组什么劳什子破烂乐队,造了多少钱不说,现在一年过了,一事无成,再去找工作你没经验人家不要,干体力活你又不行。老子现在把一辈子的人都求了给你找了个工作,你还不干!”中年人气的咳嗽了两声:“我今天把话给你放这,要么你就老老实实去工作,要么你就给老子滚出这个家,老子不养吃白食的汉子屎!哼!”
这可把Leon给激坏了,“行,走就走,我能养活我自己。我才不要像你这么苟且的活着!”
“滚,给老子滚!别再回来!”
“我才不会回来,我永远都不回来了!”
父子俩争锋相对,谁也不肯相让。父亲气的回了房间,Leon跑到自己的屋里收拾东西。房间里挂了两把吉他,Leon拿了挂在下面的一把,带着行李就准备走,提着门把手的时候犹豫了。他望望墙上剩下的那把黑色静音吉他,想了想,又把它拿走了。
Leon躺在客栈的床上,望着对面那把黑色吉他。他想起阿秀今天和他说的话。阿秀在钻牛角尖,Leon这么想着,或许阿秀的父母未必不能给她她所需要的呵护,她把自己先封闭了起来。如果她先放开自己那一堆为父母所设想的环境枷锁,主动的去增加她和她父母的交流,那即便不能达到她想要的互动,那她的父母也会是她最好的聆听者。从旁观者的角度,Leon把事情看得更清楚。Leon想,他得想个办法帮帮阿秀。
他的目光又回到那把黑色吉他上。那把吉他是他拥有的第一把吉他,是他父亲给他买的。他曾经告诉父亲,自己要组建像“甲壳虫”、“beyond”那样伟大的乐队,成为主唱和出色的吉他手。尽管他父亲上网查甲壳虫时只看到很多大众汽车,但还是给他买了那把黑色的吉他。而Leon自己清楚的知道近五千块钱的吉他对于当时还是初学者的他已经超出配置太多了。所以他又买了一把便宜的吉他用来学习。这些年他不知弹坏了多少吉他,但那把黑色吉他连琴弦都没换过。Leon只会在重要的场合拿出来,偶尔用一用。
当年他从家里跑出来,之后再没要过家里的钱,他想着有一天回去能自信的站在父亲面前。
他到了大理才发现,像他这样的歌手,满大街都是,他并不算什么。他做了很多努力和尝试,可最后都没成功。什么梦想、诗、远方都去他妈的,每天睡到中午,然后在朋友们厮混,晚上在城门楼下唱歌赚钱,解决温饱。唱歌的热情和灵感也在慢慢逝去。遇到点什么事,真是一点办法没有。好几次想把那把吉他卖了。
他妈妈多次要寄钱给他但他从不接受,他妈妈没办法只好抽空跑到大理,他每次都假装自己活得很好的样子。
其实他也就是苟且的活着吧。直到阿秀的出现,每天这两年唱歌一尘不变的他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