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了诺宝,启动车子。中途,诺宝拿了会员卡去买蛋糕。
根据我的描述,帮我买回了想吃的爆浆蛋糕,正想感谢他,只见他打开我的包,又找出卡包,把会员卡插回了原来的位置。
“哟!大有进步嘛!居然把用过的卡放回原处了。”忍不住跳过感谢,表达了欣赏。
诺宝七八岁时,每次出门都喜欢直接把东西拿在手上,有时候超过三件了,便提醒他可以用个袋子装一起。
“为什么要拿袋子呀?”
“放在袋子里不容易丢呀!”
“我觉得这样就很好!”诺宝一脸正气地反驳。拗不过他,便由着他,现在想来,是我当时的提醒不够智慧。
这么些年来,诺宝常会把东西弄丢,像铅笔橡皮本子这样不怎么值钱的,基本忽略不计了。印象最深的是诺宝的第一副眼镜,1000多块钱配的,没戴几个月就不见了。帮着他一起回忆一个个瞬间,陪他一起去可能的地方寻找……还是找没到,只能动用自己的压岁钱重新配了一副,或许是心疼钱了,第二副眼镜虽然也常一惊一乍的,但还是用到现在。
问他是否有什么窍门,总是笑笑说:“用完就放回原处呗!” 用完就放回原处,说说容易做做难。
有几次,忘带钥匙被锁在门外,不是诺爸回来开,就是麻烦婆婆过来开。自认为比较有条理,为什么会忘带钥匙呢?发现每次忘记,都是诺爸或诺宝用过我的钥匙就放玄关的篮子里了,而我的习惯是用完直接放回包里。于是,我以为在包里,就被关在门外了。
察觉到这个规律,每次他们用我的钥匙开完门,我都会从篮子拿回包里。
狡兔三窟,对于兔子来说多几个窝当然是出于安全的考量,但对于整理就容易造成被锁在门外的状况。所以,集中存放某一类物品就比较合理。我家所有的药品都集中在一个收纳箱里,所有文具都集中在玄关处的,我所有的卡都在卡包里的……告诉家人物品的所在,寻找便更容易,偶尔有迷失在“家门口”的物品,看到了便送回。虽然也有累了不想送回的时候,那就安心休息,趁精力恢复送,有点时间就送……很多时候,归位只是举手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