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细品标点艺术


读《呐喊》如烈日灼心,字字刻骨。

在那个新旧变革的时代,鲁迅先生不仅是“横眉冷对千夫指”的猛士,更是“敢将日月换新天”的文学先锋。常言道:不破不立。一个时代的进步在于:敢于废除不利于社会健康发展的制度。对于文化而言,推陈出新不也是一代文人的革命担当。若《文字改良刍议》举起了新文化运动的大旗,那么《呐喊》必然就是新文化运动艺术的最高峰。例证如下:

茅盾:在中国新文坛上,鲁迅君常常是创造“新形式”的先锋。《呐喊》里的十多篇小说几乎一篇有一篇新形式,而这些新形式又莫不给青年作者以极大的影响,必然有多数人跟上去试验;《呐喊》的题目、体裁、风格,乃至里面的思想都是极新奇的,是一个新辟的天地。

概括来一个字:新。尽管茅盾先生没有提及《呐喊》的标点艺术,它依旧是一种前无古人的艺术表达形式。首先,古代的文言文几乎没有标点符号,有的文章甚至一个标点符号都不存在。若要通文,先要断句;若要断句,必知其意;可一个文言常有多个意象,你还要反复的琢磨,才能通晓作者的意图,由此,就可见古文的晦涩难懂。其次,《呐喊》的标点不仅多,而且杂,甚至于早就突破了原有的界限,似乎标点规则也限制不住先生那颗想要表达的心。艺术的海洋里本没有限制,只是你的思想过于狭隘,才见不到更大的天空。艺术之所以为艺术,——在于美。标点的利用,震慑“老夫子”,启迪“新文学”,不也是艺术吗?

标点最通俗的作用就是划分句子结构,避免造成歧义。逗号、句号、省略号......各尽其用,各显神通才能够取得“真经”。以逗号断句为例:

酿酒缸缸好造醋坛坛酸
养猪大如山老鼠只只死
这副对联,断句不同,意义就截然相反。
酿酒缸缸好,造醋坛坛酸
养猪大如山,老鼠只只死
酿酒缸缸好造醋,坛坛酸
养猪大如山老鼠,只只死   

仔细看看,好一个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一个小小的断句尚且如此,如果是个复杂的句子,那么贻笑大方的例子可能将会再次上演。由此,标点对于文章理解的意义可见一斑。但是,鲁迅先生不拘泥于标点的断句分层,更是将标点提到了另一个高度。标点具有了塑造人物性格、体现作者心境、讽刺国民劣根、省略人物对白、加强行文节奏的作用。《乌合之众》中曾提到:“群体总是落后学者和哲学家好几个世代。”群体在断句中苦苦思索的时候,鲁迅先生早已经玩腻了标点套路

人物形象在小说创作中尤为重要。一个典型性的人物形象可以为文章增光添彩,阿Q是鲁迅笔下最成功的人物形象。偏狭、愚昧、盲目、无知、落后,一一跃入纸上。粗读之,触目惊心;细读之,潸然泪下。回过头来,竟有些同情这个可怜人。我们可以看看阿Q的形象:

但虽然是虫豸,闲人也并不放,仍旧在就近什么地方给他碰了五六个响头,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他以为阿Q这回可遭了瘟。然而不到十秒钟,阿Q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你算是什么东西”呢!?

“自轻自贱”、“第一个”、“你算什么东西”的战争中,阿Q更倾向于状元的“第一个”,说好听点是精神胜利法,说难听点就是臭不要脸。当引号引起注意的时候,结尾的感叹和问号似乎留下了更大的思考。感叹号是阿Q精神的胜利,而问号更像是作者在叩问我们理想与现实的落差——阿Q的悲哀。阿Q的个人形象呼之欲出,这一标点不可谓不精妙!鲁迅先生对心理描写尚且如此,那么语言描写必定大有说道:

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只要读过鲁迅小说的人,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孔乙己》的。初读《孔乙己》便被这句话吸引,直到现在依然觉得很有味道。第一个省略号说明了孔乙己面对被人揭穿自己偷书的事实,生发出一丝的羞愧感,尽管“读书人”的帽子迫使他狡辩到底,终少些底气!而“窃书”后感叹号平生出一股“坚定”和“执拗”,说白了就是愚昧文人死要面子的本质。最后一个省略号更像是孔乙己狡辩的大肆补充,有着四两拨千斤的效力,直接刻画出了这一愚昧无知的社会可怜人。

人常道:文如其人。我手写我心是每个作家最朴实的愿望,将情感诉诸笔尖,以文字的形式进一步呈现。其实,标点也可以渲染感情甚至表达感情。或许你不相信,且看:“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一问一叹之中,不也是意味深长?苏轼的乐观豁达心境不正是由标点进一步加强?当然,鲁迅自有鲁迅的品味与追求:

但是我有勇气,他们便越想吃我,沾光一点这勇气。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
吃人的是我哥哥!
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纵使相隔八十余载,夜深人静的时候,泪遁眼眶!“互文式”的成段构法、字字诛心的情流露。狂人?鲁迅何不是狂人?四句话,说的是一个意思,可又不是一个意思。说实在话,这种成段方式绝无仅有,至少旁人不敢写这样“赘余”的句子。可是,仔细想想,每句话都以感叹号结尾,不也是一种“形式”上的排比吗?感情在符号中积蓄、蓬勃、最后爆发!告天、告地、告众生:我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想范仲淹的忧乐理论也不过如此。先生,您以血肉之躯书写“狂人”之志——悲悯。一叹一悲悯,一生一爱人!

犀利讽刺的行文风格是鲁迅最大的特征。教育、社会、文人无一不是他诉诸笔尖,针砭时弊的无烟战场。为什么有些人好为人师?例如苏格拉底、孔子、释迦摩尼等。哲人因为看透了这个世界,反而更希望普渡众生,拉那些深陷泥沼而不知的群众一把。鲁迅为什么爱批评讽刺?因为他看到了国民的劣根性,而希望民众觉醒。且看《狂人日子》中的介绍:

我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也轮到我自己,......

这句话虽不像钢刀利剑只穿胸膛,终有“润物细无声”之后的恍然惊恐。逗号和省略号简直天作之合,有股欲说还休的味道。仔细结合上下文品味这句话,你就会发现,这里隐约有个反问句,斟酌之中竟有些后背发麻。将逗号的停顿和省略号的意味深长结合在一起,好像在说:我成为别人口中的那块不经意的肉。

华小栓没有说话,只是咳嗽。生活中,讲求少说话多做事,因为:多言多失,少言少失,甚至有人调侃哑巴是世界上最大的贤者。对于文章来说,不需要锦上添花,直惊叹恰到好处。合理的运用标点,可以省略文章对白,使之短小精悍,意味深长。

老栓候他平静下去,才低低的叫道,“小栓……你不要起来。……店么?你娘会安排的。”

这句话很明显可以看出去掉了华老栓和华小栓之间的对话。利用句号和省略号的停顿关系,恰如其分的将华老栓的话联系在一起。这样的衔接有以下好处。首先,突出华小栓的病情严重,华小栓没有说话,会给人一种病危的“假象”。其次,表现华老栓对儿子的担心,华老栓事无巨细的将一切安排妥当,不让病中的儿子操心分神。最后,为读者造成了父子情深的“假象”,增强了文章的悲剧色彩。

节奏感是文章重要的一部分。节奏感的掌握是一个作家,甚至读者必备的法门。有人喜欢快节奏,有人钟情慢节奏。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为什么标点也能够左右文章的节奏呢?宽泛来说,标点的每次停顿都是文章节奏的具象体现。所以,合理利用标点,不失为把握文章节奏的利器。以《阿Q正传》为例:

阿Q 越想越气,终于禁不住满心痛恨起来,毒毒的点一点头:“不准我造反,只准你造反?妈妈的假洋鬼子,——好,你造反!造反是杀头的罪名呵,我总要告一状,看你抓进县里去杀头,——满门抄斩,——嚓!嚓!”

这段关于节奏感的掌握中,破折号立了奇功。三个破折号,节奏持续加快,从压抑到爆发,恰似“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式的最后呐喊。

不夸张的说,鲁迅先生开垦了标点的处女地,并将其推到了艺术的高峰。在塑造人物形象、体现作者心境等方面都有着质的飞跃,也希望未来更多的作家开疆辟土,将标点真正转化成一种大众艺术。

致敬《呐喊》

致敬鲁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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