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开始写作就开始被剽窃。“天下文章一大抄”或许亘古不变,网络时代复制粘贴成本之低、自媒体传播速度之快,更是让文抄公们变本加厉。除此之外,维权之困难也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前者是所谓版权意识,后者则是具体的可操作性,不由得想到在加拿大经历过的几件事。
1. 一张没能拿到手的DVD
读商学院时,“领导力Leadership”课程安排了一次团队活动,大家都玩得很开心。教授拍了些活动花絮的录像,配了音乐,拿到课上放给大家看。哈哈一乐之后,许多同学都表示希望得到一张DVD留作纪念,教授满口答应。没想到,等啊等,一学期结束,一学年结束,等到毕业,这张DVD还没拿到手。
毕业前夕,教授专门来向全班同学致歉,说没有办法把这张DVD送给我们。事情坏就坏在那段两三分钟的配乐。课堂上放一次没有大问题,但要做成DVD发给大家,教授认为他必须要征得版权所有人的同意才可以,即使不做商业用途,即使只有两三分钟。他说忙活了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办法和版权人取得联系,只能让大家失望了。
这就是版权意识。
2. 付了钱也不是老大
版权意识当然不可能凭空而来,这背后是长期的、稳定的制度约束。抄袭是学术界的大忌,哪怕只是跟学术研究无关的两三分钟配乐也不能容忍。象牙塔内,这是名声和有形与无形的纪律。
象牙塔之外,侵权和维权直接关乎商业利益,更加需要制度保护。而这种保护的范围之广可以说是无所不及。比如广告。客户付钱给广告公司制作一个广告,那么客户是不是就拥有对这个广告的一切权利了呢?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几年前工作中遇到的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
广告公司为我们制作了一则电视广告,事后我想把这段广告视频放在我们公司的官网上。没想到,跟同事一讨论才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按照业界惯例,广告合同会对广告投放的渠道有严格的限制。如果合同规定这则广告只能用于某个期限内的电视投放,那我们作为广告客户是没有权利自行决定把它放在网络或其它平台上的。换句话说,广告客户付钱购买的只是广告产品在限定条件下的使用权,而广告本身的著作权还在广告公司手里,要变更使用途径还得跟广告公司协商,另外支付费用。
更有甚者,广告行业还组织了工会对广告合同的条款进行种种限制以保护从业人员的利益。如果一个广告制作过程涉及到广告公司的好几个不同工种,只要有一个工种受工会约束,整个广告的制作和使用就要受到广告业工会的限制。我们这段电视广告,为了节省成本,采用了一支非广告工会的制作团队。在制作过程中我们想要使用一段已经在我们公司其他广告中广为使用的音乐,以保持公司同一时期所有广告在风格和品牌形象上的一致性。麻烦在于这段音乐的版权在受工会约束的作曲家和制作人手里,如果我们想要使用这一段音乐,整个广告涉及的所有工种都必须使用加入了广告工会的制作团队,拍摄成本会大大超出我们的预算。权衡利弊,最终我们不得不舍弃这段音乐,另起炉灶制作了一段风格相似的音乐。
这就是对创作者权利的强势保护。
3. 结婚还得付版权费
广告公司的维权似乎相对容易,因为这个行业不大,从业人员和客户是一个比较固定的小圈子,低头不见抬头见,虽然有利益冲突,但大家很难撕破脸。娱乐业就不同了。音乐、电影,受众是无法计数的人群。光盘、网络,复制和传播实在太过容易,要想保护知识产权,全靠公众的版权意识显然是不可行的。切实可行并且简便易操作的保护措施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对这一点,在加拿大举行过婚礼的人应该都有切身体会。婚礼少不了音乐助兴,不管是用CD、网络播放还是请现场乐队,使用的音乐作品都需要向著作权人和版权人缴纳一笔费用。一场婚宴可能持续几个小时,用到许多不同的音乐作品,难不成让新人去找每家唱片公司、每个作曲家、词作家、乐队、歌手付费?即使新人有那么强烈的不给钱会难受得要死的心态,该找谁去呢?
这个问题有人解决。不怕你找不到人交钱,也不怕你不交,有一个叫做SOCAN的组织专干这事。SOCAN全称是Society of Composers, Authors and Music Publishers of Canada——加拿大作曲家、作者和音乐发行人协会。这个协会与全世界超过400万音乐创作人(天啊,这个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多音乐人!)保持联系,其直接会员包括15万作词、作曲和发行人,有13万商业机构通过他们获取播放音乐的授权。
任何人结婚的时候,只要你到公开营业的餐馆、俱乐部、宴会厅举行婚礼,提供场地的机构就有义务代表SOCAN向你收取音乐版权使用费。通常这是一个固定的费用,每家营业场所收的都一样,不论你用哪个国家哪个唱片公司的音乐,也不论婚礼的时间,一视同仁。这笔费用和SOCAN通过其它途径获得的收入总和在一起,每年再根据一个分成协议分配给所有SOCAN创作者会员。
这就是简便易行的维权手段。
4. 故事讲完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加拿大完善的版权制度和良好的公众版权意识当然不是一夜之间形成的。版权保护说穿了,其实可以概括为两个手段:大棒加胡萝卜。法制和法治是大棒,简单易行并且有利可图的维权方法就是胡萝卜。
目前这种互联网版权环境之下,国内已经出现了一些维权公司,如维权骑士、版权印等。虽然都还处在起步阶段,但可喜的是这些公司都是盈利性质的企业(虽然短期内盈利能力有限)。不论是SOCAN这样的行业协会还是盈利企业,只有让维权变成一件有利可图的事才会有人潜心投入,才会最终改变版权环境。
参考资料来源:SOCAN官网;图片来自Pixabay公开版权共享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