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下午茶•第二期】出锦和她的「案发现场故事」

访谈人:巴奴日

受访者:简书作者 出锦

初次在简书读到出锦「一些故事」系列的读者,估计和我一样,会把这个冷静克制到带点残酷的写作者理所当然地想象为男性,尤其是听到「刑侦技术人员」这一身份标签后,这种刻板效应会进一步增强,很多人会把「出锦」这个名字和某个40来岁、阅尽人性幽微的男警官联系在一起——可事实是:出锦是位女士,并且才30岁出头。这种出乎意料的惊喜让我早早地就确信,这次访谈定会充满趣味。事实证明,果然不虚此行。

——巴奴日,2014年8月15日


|关于笔名,关于简书

巴奴日:我们从哪儿开始说呢,从您的名字开始吧——为什么会叫「出锦」这个名字?

出锦:其实原因挺简单的,我办公室养了一盆长寿花,也属于多肉植物吧,去年一直在窗台放着,时间长了,绿色的叶子变成有点红红的,就是「出锦」了。

巴奴日:OK。这个理由有点出人意料,我还以为是「出锦州」或者「锦上添花」之类的意思。

出锦:多肉植物如果日照充足照料得当,会出锦,出锦了就很漂亮了。

巴奴日:看来您对这方面颇有研究。不好意思说,我已经养死过几盆多肉植物了……我们还是来谈谈您最近的作品。

出锦:好的,「作品」听起来很高大上啊。

巴奴日:那就「文章」好了……说到出锦的来历,您写文章也很出锦。现在简书有您的27篇文章,不知道这个数量在您的总写作量中占多少比例?

出锦:不好意思,今年写的就这么些了,我很喜欢在简书上写,很有感觉。

巴奴日:OK,您不用夸简书,只是作者访谈而已。

出锦:但这是真心话啊,在word上根本不行。

巴奴日:您写文章都是直接在简书写作界面写吗?

出锦:是的。

巴奴日:您写的故事给我的感觉是,您似乎有每天记日记或者写点东西的习惯,是这样吗?

出锦:没有,连微博什么的都少写,偶尔发发微信朋友圈。

巴奴日:哦,所以您每篇故事事先都是没有草稿或者简单记录的,都是直接上手就写吗?

出锦:是的。哈哈,我庆幸自己年初的时候偶然在豆瓣发现简书,以前我都在妞博写,也是在线写,现在我是在简书写好了再把简书上的文章粘到妞博上去。


|案发现场写作策略

巴奴日:您一般多久写一篇东西,自己会有规律地写作吗?比如一周一篇或者怎样,会对自己的写作量有要求吗?

出锦:我好像写的大多是千字文,一两个小时差不多吧。写作量要求以前没有,但现在在一些人的鼓励下,我正努力多写点。

巴奴日:您的故事都是非虚构吗?我最初看您文章的时候,觉得虚构成分多一点。

出锦:哈哈,怎么说呢,那说明我写的还是不好。写得要让别人倍感真实才好,我还要继续加油啊。

巴奴日: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之所以觉得您文章的虚构成分多一点,是因为您似乎很重视描写细节;比如说那篇《蒜》,那个僧人的穿着、神态,甚至连蒜瓣上的咬痕,您都要写得一清二楚,这让我觉得您意有所指。我知道您是刑侦技术人员,所以「描写细节」这种行为是您的职业习惯使然,还是您的写作追求?

出锦:那篇文章之所以写那些细节,是因为只有他的尸体在,除了这个我对于他一无所知,不好乱写哦。职业习惯肯定有的,其实也叫职业病。

巴奴日:哈哈,就是面对每个现场都要在心里默默地深度描写一下吗?想想这里有什么,那里有什么。您在案发现场会这样吗?

出锦:有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巴奴日:怎么会?好的作者大概都这样。怎么说呢,这种心理活动在您和您周围的环境之间造成了一种距离感,您观察它们。而对于您的同事来说,可能没什么需要仔细观察的,没什么值得好奇的。

出锦:对,就是这样,观察。我妈妈也看我的文章,她总让我去拜师什么的,说我闭门造车。

巴奴日:拜师?为什么?

出锦:我身边读书人很少,写作的更是少,我很愿意和你们这些文学圈的人交流。

巴奴日:但您是一个标准的文学青年。这是我昨天看完您文章的感受。或者「文艺青年」好了。您同意这个标签吗?

出锦:称我「文学青年」,我觉得自己不够格。书还看的不够多吧。……我其实对写案子没兴趣,比如破案啊悬疑啊什么的……

巴奴日:您事实上也没写案子,您只是描述现场。这个和另一位简书作者石声的部分文章风格有点像,他只写场景和现场。

出锦:我经常想的是那些伤害者和被害者,他们大多数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但如果说我是同情什么的又未免过于浅薄。总之,我就想通过现场,讲讲他们,但我觉得很难,因为有些东西表达不出来。在《一枝紫荆花》里,我就在试图这么写,不太成功。

巴奴日:OK,既然说到这个了,那我问个问题好了。……您想真正深入到这些伤害者和受害者的内心,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怎么感受的,是这样的吗?

出锦:是这样,但因为我是技术人员,其实除了现场我接触不到人,那是侦查的事情。而且我也不愿意乱写,除非编小说。所以我就尽量客观地描写现场,加一点点自己的想法。还有就是,有些东西不能写,我们有涉密规定的,这带给我很大的局限。我希望有一天领导把我调到侦查去,办办案子什么的,或者看守所,接触些那里的人,但这样的可能性很小,技术人员因为比较专业,流动性很差。


|写作时的思考

巴奴日:昨天您在简书发布了您的最新文章《自己吓自己》,我看了。一个感觉是:您写故事时完全不像是个警察,您似乎更愿意描述,更愿意理解一切,包容一切,即使对方是一个颇为令人厌恶的猥琐男人。您同意吗?

出锦:亲,你对警察有偏见哦。后面的我同意。

巴奴日:那您眼中的警察是什么样的?

出锦:「是非不分」的警察也许不是好警察,哈哈。对于刑警来说必须嫉恶如仇,才能除暴安良为民除害伸张正义。但是,如果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么可恨之人也必有可怜之处——他是如何走到这一步,这个问题值得深思。到了我们去看现场的时候,一些不该发生的早就发生的,才导致会有现场,这已经是链条的末端。有时候,感觉很可悲。

巴奴日:OK,您会经常想「这件事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问题吗?

出锦:会想,也只能想想而已。

巴奴日:有答案吗?

出锦:没有。

巴奴日:但您愿意同情和理解那些身处案发现场的人,不管他或者她是伤害者还是受害者?

出锦:对。我也许不是合格的警察,哈哈。

巴奴日:个人觉得,这种同情和您是不是合格的警察关系不大,倒是和您能不能成为一个好作家关系巨大。总之,您的文字是充满温情的。

出锦:哈哈,好吧,我喜欢文学。虽然现在写的东西实在和文学不搭界。

巴奴日:「我站在阳光下,看着铁轨蜿蜒到城市的丛林里,一点都不温暖。」您还记得这句话吗?

出锦:是的。

巴奴日:这句话就是文学。我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时震惊了一下。

出锦:谢谢。你如果看到那个现场,也会这么想。

巴奴日: 您为什么会把城市形容为一个丛林,这里面是有谴责和抵触的意味的。

出锦:有吗?当然有了。

巴奴日:您事实上已经把灾难的发生归咎于城市生活的丛林法则了,是吗?

出锦:有那么一点吧。


|两个「出锦」

巴奴日: OK,我们继续。您的写作按内容可以粗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案发现场故事」,主要写案发现场的事情;另一部分则是「日常生活故事」,内容包括您的上班见闻和日常生活见闻。这是我读过您在简书发布的大部分文章后的感觉。您同意吗?

出锦:同意。

巴奴日:在「案发现场故事」里,您是一个同时兼具同情和理性的精细观察者,而在「日常生活故事」里,您是一个幽默感十足的小女人。这两种自我形象,您更喜欢哪一种?

出锦:前一种。

巴奴日:OK。我也是。

出锦:后一种「我」很肤浅,我力求做个深刻的人。哈哈,自黑来取悦读者。

巴奴日:您自认为是个有幽默感的人吗?

出锦:一点也没有,我是很无趣的人,在平时。

巴奴日:那文字里那个幽默感十足的您的形象是刻意为之了?

出锦:差不多,觉得这样自嘲一下挺爽的,因为当时真的很不爽啊。

巴奴日:OK,您这种风格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找到的?

出锦: 从写《单位的男人们》这篇开始。当时这些男人们在我身边算钱,我都快吐了。

巴奴日:之前从没使用过类似的幽默腔调吗?

出锦:没有哦。我就想挖苦一下他们,哈哈。他们一点也不知道,哈哈。

巴奴日:读者都知道……OK,您很厉害。一般一个写作者要找到自己能拿捏得住的个性写作腔调,是很费时间的。

出锦:你是不是说我有两个腔调,完全不一样?

巴奴日 :对。在写作上。这是您作为一个写作者有职业素养的体现,不是说您分裂。

出锦 :哈哈,谢谢,好多术语,我什么都不懂。那篇《自作多情》,写的也是真事,当时我几乎崩溃的想死,现在想来倒是很有趣。这就是艺术加工吧。


|写作者的梦想

巴奴日:OK,说到艺术加工,我想起您的简书签名,很有意思,是「文字改变生活」——您怎么理解这句话?当然,文字可以用来吐槽,让您舒服点,也可以吸引读者,让自己获得成就感。除此之外呢?

出锦:嗯,这句话是我写的。自从我开始写文章以来,我觉得越来越了解自己,能厘清很多东西。特别是当文章被人认可的时候,我有追求梦想的感觉。

巴奴日: 越来越了解自己……写作确实有这个功能,如果你是为自己写作的话。

出锦:当然有人看最好。我原以为自己是没有梦想的人,但开始写字以后,我觉得我在追求梦想。这么说可能有些矫情。

巴奴日:这个没什么矫情的。您的梦想是什么样的?可以用您擅长的描述手法描述一下吗?

出锦:有一天可以靠写字来养活自己,就这个梦想。

巴奴日:OK,很简洁。

巴奴日:您听说过青年小说家阿乙吗?

出锦:知道,警察出身,32岁开始写小说,但我没看过他的书。

巴奴日:他的小说也是从自己的警察经历写起的。他是个真正的小说家,写警察故事、写现场时文字里有股灼热的气息,当然这部分原因在于他的文学阅读量大。

出锦:有很多故事,一般人不大有机会碰得到,相比而言,警察会有优势。但警察里出来讲故事的,可能不多。

巴奴日:对,这也是您的优势。


|关于文学阅读

巴奴日:下面进入读者们可能感兴趣的话题。您喜欢哪些作家?我按您文章里提及的作品大致理了理您的阅读范围,挺驳杂。

出锦:最近在看陀思妥耶夫斯基,很崇拜他喜欢他。

巴奴日:哦,在看哪本?

出锦:我把手机桌面改成了他的作品名字,一本本的读。 《罪与罚》、《卡拉马佐夫兄弟》、《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白夜》、《白痴》,这些是刚刚读完的。还有好些,现在正在读的是《群魔》。

巴奴日:最喜欢哪一个?

出锦 :《卡拉马佐夫兄弟》吧,想再读几遍。

巴奴日:哦,为什么?您能评价一下这部小说吗,或者它给您最大触动的地方在哪里?

出锦:小说里对人性的描写,赤裸裸。还有对话很多,读起来仿佛剧本,杀人的时候我的心嘣嘣直跳。

巴奴日:很有犯罪现场感是吧?

出锦:我说不好,我觉得很喜欢很喜欢,《罪与罚》里的杀人场景也是,读的我心跳很厉害。他的宗教论述我读不懂,我没有宗教信仰,理解不了,所以我买了本《圣经》,打算读一读。

巴奴日:您更偏爱哪个人物?

出锦:《白痴》里的娜斯塔霞。

巴奴日:OK,《白痴》我没读过。这是一个怎样的人?

出锦:一个不屈的、藐视命运的女人。她对公爵说的那些长段的话我愿意抄下来。还有烧钱 ,震撼死我了。

巴奴日:OK,这个形象和您不符。

出锦:但她比安娜·卡列尼娜更打动我。

巴奴日:说到安娜·卡列尼娜,作为女性,您怎么看安娜这样的女人?

出锦:真的勇士。

巴奴日:和娜斯塔霞类似吗?

出锦:有一些吧。

巴奴日:作为男性,我觉得安娜是一个被欲望烧灼的可怜的女人。

出锦:那是包法利夫人吧。

巴奴日:安娜也是。

出锦:女性有这样的权利。

巴奴日:这倒是。您愿意行使这种权利吗?

出锦:不愿意,哈哈。

巴奴日:从您的日常生活故事来看,您是个满足的小女人。

出锦:对啊,看了那么多现场和死掉的人……自由的代价太高。「活在当下」是句大实话。

巴奴日:但在文字世界里,您恐怕更愿意自由点。

出锦:是的,哈哈。


|关于写作目标

巴奴日:有些作家更喜欢用文字编织天堂,比如您之前看的普鲁斯特,然后拆了它。有些作家偏爱罪恶,比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您呢?

出锦:《一枝紫荆花》里,那个凶手和那个死者都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人渣,可是他们的成长轨迹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而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有一定的必然性。那个死者的儿子,正是和凶手当年失去母亲时差不多的年纪,他以后的人生会怎样,会不会像凶手那样,如果社会和家庭尽不到责任的话,一切都有可能。我就想写这样的故事。

巴奴日:我读到您对那篇小说中凶手与母亲关系的强调了,虽然您展开得还不是很够。至于死者的儿子,您在小说里似乎没有多提及。

出锦:水平有限啊,细致地写对于目前的我而言,难度真的很大。还是刚刚说到的那篇小说,再反观陈烈,他有稳定的工作,温暖的家庭,他的儿子,一定和凶手的儿子走在不同的人生轨道上。我想写命运的残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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