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被霸屏,更有许多猫奴狗都义愤填膺:
近日在长沙街头,一只温顺的金毛因为与主人走失惊惶失措,据说攻击了一位老人。于是狗被人拴在了隔离桩上,不知何故被要求当场击毙。于是我英勇的执法人员在赤手空拳没有带枪的情况下挥舞木棒与其进行搏斗,整整奋战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将这只“穷凶极恶”的金毛犬击毙。这只金毛慑于正气与神威,竟然始终不敢反抗,任由被活活打死。现场极为血腥,一片狼藉,惨不忍睹。以至于连央视新闻与人民网都打了马赛克 。
在铁船长看来这件事毫无疑问属于处置不当。
首先一只狗除非它正在咬人,已经拴在隔离墩上有必要这样当场击毙吗?
如果一定要打死,是否可以采取更人道的方法呢?
一分钟内打死还算个善终,十分钟打死只能叫惨死,一个小时打死完全是虐杀!
而且这只金毛并没有什么反抗行为,只是乖乖的在那里任由人对他进行殴打,然后静静的死去。
本来事情到此也就为止了,说明情况做个道歉应不为过,狗的主人早已是痛不欲生。不料事件发生之后。忽然许多不知该如何形容的人跳出来高声叫骂:凡是为这金毛而伤心悲痛的都叫“狗奴”!(这个称呼可不是爱狗人士自称的那种)
这个观点着实令人惊讶,当街虐杀一只温顺的金毛儿,难道也饱含了正能量,不容别人指责?这跟当街勇斗歹徒或当街击毙危险逃犯不是一个概念啊。大家都知道,见义勇为会惹麻烦,抗拒拆迁会被法办,现在为一只狗诉诉苦都不允许了吗?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铁船长对此高度赞同,而且奉为真理。为什么呢?因为在铁船长眼里小善属于个人,大善属于社会。小善是一个人的良心,大善则是一个人的能力。古人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就是这个道理。小老百姓你干不出造福万民的事情来,能从自己做起能不干坏事已经很棒了。同样道理铁船长坚决认为:小恶属于良心,大恶属于社会。不干小恶是自己能控制的,只要摆正自己良心,抑制自己的兽性就可以办到。而大恶在很多情况下往往身不由己。二战中有许多战犯都被重罪轻判何也?因为在那个社会中,在那个体制之下,他没有办法也只能奉命行事,虽然这不能作为他逃避惩罚的借口。
举例而言,当这只金毛咬人后被制服栓在隔离墩上的时候。以铁船长的理解,既然要依法对其进行处罚,那么自然是军令如山了,即便执法者是个善良的人,他也不敢法外开恩去决定一条狗的生死。但在这种情况之下是否能采取一个人道的方法赐它一个好死呢?比如先拿口袋套住它的头,再摁在桶里淹死,虽然这也很残忍,但至少能留个全尸吧。何必非要用如此狂暴夸张的方法,如同作秀一般,血琳琳的彰显自己的坚定果敢呢?如果执法者都是这般,岂不令人见了心惊胆战?
也许这就是所谓“必要的恶”,但我们绝不需要不必要的残忍。为何说日本鬼子比纳粹更加可恨,就因为纳粹杀人多少还是有方法有计划文明有序的进行,不像日本兽军这样无法无天灭绝人性。
至于同情狗被骂做“狗奴”的人,铁船长高声点赞
同情心怜悯心是道德的基础,向弱者低头则是文明的基石。对一些与人无害的的小动物付出爱心更是人类之天性。为狗撒一掬同情之泪,说明至少内心还有些柔软的部分,在这个冷酷的社会里,这样不好吗?一个人连小动物都不忍心伤害,我相信他一定是一个善良的人,绝不会做出危害人类的事情。反之,一个人对无辜的小动物都能够如此残忍的下手,我相信没有他做不出来的事。对小动物的态度,其实就是对弱者的态度,是文明的标志,是人性的试金石。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防微杜渐从小做起,看似无足重轻的小恶,其实已经打开了通向深渊的大门。
况且铁船长相信,全中国的猫奴狗奴数以亿计,对这个称呼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铁船长虽然不养宠物,但很喜欢猫狗。邻居家就养了一只大白萨摩,每次在电梯楼道里见面,总会主动扑到身边来,用脑袋蹭蹭铁船长的腿,我摸摸它的头,它就会高兴的舔我的手。如果让我去坚持原则,去当街击毙这样的狗狗,我是绝对下不了手的。也许我还不够坚强,太软弱了吧。
总之,这只金毛儿已经带着对人类的眷恋与不解飞往汪星。活着的人在悲痛之余也应进行理性的思考。铁船长虽然不养狗,也郑重声明,愿意做一只狗奴。愿金毛安息吧,主人节哀顺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