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一次看余华的作品。《活着》让我很震惊,震惊的不是主人公福贵的悲惨人生,而是余华先生的文笔。我以为在描写福贵这样一个悲剧人物的时候,应该会是煽情煽情再煽情,赚足读者的眼泪之余让读者感悟人生真谛。但是余华先生却用一种诙谐、轻松的笔法顺畅地阐述了福贵的一生,不论是在福贵第一次从富人至穷人的巨大落差之际,还是在福贵多次失去至亲之时,作者都没有给福贵的个人情绪的宣泄过程留有足够篇幅,好像那些伤痛只是一次次只需粗略一提的小创伤,好像那些丧妻之痛、失子之伤只是平常事一般。我在读的过程中不太能理解作者这种写法,但是在读完整本书之后,我发现,他是用福贵的而不是一个旁观者的情感视角去描述整段人生的。虽然每一次伤痛都可能让福贵痛不欲生,但是面对已经过去的往事,再痛的感觉在叙事时都会是轻描淡写,因为这其中的苦痛早已刻进了他的骨子里,事后他能脱口而出的只是那些往事的躯壳。
故事采用的倒叙手法,以福贵自己的视角展开了一生的回忆。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进行叙述,不仅让故事叙述的更流畅,而且增加了主人公以及故事的亲和力,让读者在老人的回忆中,伴着福贵经历了一番他的惨痛人生。
福贵的故事主要发生在解放初期。年轻的福贵是个真正败家的纨绔子弟,每天游手好闲,招摇过市,最后终是败光了祖辈留下的家产,欠下了赌债。福贵的“成人礼”可能是那次挑着三担铜钱去还赌账。还账回来的路上,他终于明白了父亲不用银元而用铜钱的用心,就是为了要他知道这个道理:钱来得千难万难。后来的福贵开始担起了家里的担子,特别是他父亲的去世把他推上了一家之主的位置。
艰难的日子开始了。刚开始老丈人将他的老婆家珍接回了娘家,好在家珍是一位真正的贤妻。她不计较曾经混蛋的丈夫,死心塌地地回到了这个食不果腹的家,这是福贵的福气。福贵与家珍的大女儿凤霞年幼时因为福贵的事而失聪,后来家里又添了一个儿子有庆。幸福的日子也过了那么几年,有庆为了救人而死去了,这是命运给这个家的第一击。熬过了悲伤,熬到了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二喜,凤霞又难产去世了,失子又失女,作为母亲的家珍还是跟着去了,这样的痛苦谁能背?留给活着的人啊。福贵、二喜以及二喜的儿子苦根,在命运给予的苦水里煎熬着。原本幸福的家,一个个的都离去了,家不再那么温暖,但是福贵没有被打倒,他还有外孙和女婿。后来女婿在工地意外身亡,在苦水里煎熬的人还剩下福贵和苦根。福贵的一生,让读者看着揪心,读着落泪。直到苦根的去世,作为读者的我,都想追问命运,为什么给了福贵这些生死离别?他已经多次经历了肝肠寸断的别离,为什么不能在暮年时给他留下一个家人?
事实是:福贵和一头名叫福贵的老黄牛相依为命着。他没有在一次次人生的绝望时刻自寻短见,他没有放弃人生,放弃自己。反之,他以一颗平静的心面对着生活,看太阳升起又落下,带着“福贵”秋耕春种。福贵在回家前唱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做和尚”可能就是他暮年的状态,让往事都随风消逝吧,思念和抱怨改变不了过去,何不放下这些杂念,活着,平静的度过余生,该见的人终会再相见。
余华先生说福贵告诉了他: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是啊,虽然福贵经历很多次失去和别离,但是身为读者的我又有什么资格去说他生活在一滩命运的苦水里呢?耶稣说人们生来就是受苦受难的。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我们无法给出统一的解释,因为品尝生活的我们都有自己独特的味蕾和不同的经历。谁能说福贵的一生到底够不够苦,还是他的一生到底活得值不值?没人能说清,只有他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