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对纳税信用评价不陌生,可财务和企业负责人对纳税信用评价有4大误区,我觉得还是经常会掉坑里的,现在和大家分享一下这4大误区,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误区一:我一年纳税也不多,几万块钱,所以我肯定评不上A级纳税人了。
其实,纳税人缴税多与少,不会直接造成纳税信用评价的加分或者减分;纳税人没有按期申报或没有按期足额缴纳税款,才会直接造成纳税信用评价扣分。
误区二:我今年接受了税务检查,所以信用评价我肯定要扣分了。
纳税人有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的义务,接受税务检查这一行为不直接造成纳税信用评价扣分;经税务检查发现纳税人存在涉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作出税务处理决定时,才会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扣除相应分值。
误区三:我今年有三个月没有按期申报,那我今年未申报要扣一次分吧?
纳税信用评价体系中,诸如未按期申报等指标是按发生次数扣去相应分值,而不是按发生同一类型行为扣去相应分值。纳税人要在实务中注意,如发生扣分事项,要及时处理、及时补救,不能置之不理,避免纳税信用评价扣分越积越多。
误区四:我做法人的一家公司被定为信用等级D级,大不了这个户头我不用了,开个新户就行了。
评定为D级的纳税人应加深对纳税信用的理解和认识,努力修复纳税信用,加强涉税风险意识、降低涉税风险,提高税收遵从度;而不是通过“换户头、开新户”等方法试图躲避信用等级管理。
这四个误区,我想大家可能会经常遇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