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我们把青春想得太复杂,又将它过得很简单,在不久的将来才发现,那样的时光是多么静谧而美好。 - 草稿

      “舒涵,你的衣服太小了。”房间里传来宁鹿的声音。

      “你怎么可以这么瘦?”

   她打开房门走出来,那场面壮观的呀。呃,这还是我衣服吗?我尽量憋住不笑。

  “是不是我太胖了呀?怎么看怎么奇怪。”宁鹿低头打量着那一身短小的衣服。

  其实,除了衣服短了点之外,还是很合身的,谁让她166的身高偏要穿我这158的小矮子的衣服呢。

  “你把衣服换了,我给你去拿一件。”我起身走出宿舍门,立在方深林宿舍门口,抬起按门铃的手停在半空中,还是在犹豫。

  就在这时,方深林突然开了门,深邃的眸子直直的看着我。

  “进来吧。这房子隔音效果不太好,我都听见了。”

  他放开门把手,径直走向他的卧室。我缓了一下,跟着他进去。这应该是开学以来,我第一次进方深林宿舍。他的房间还和以前一样,井井有条,干净整洁。

  他从衣柜里拿出了一件崭新的衬衫,没有一点折痕。

  “给她拿去吧。”

  我接过衣服愣在原地。

  “你听到了我们谈话,也知道昨天……”

  “你们说话声音那么大,我就住你对面,怎么会听不见。”呃,扎心了。

  “我也去过医务室拿了些感冒药。”他故意岔开话题。

  “是叶子熙给你打电话了吧?”我垂着头,看着地面。

  其实,昨天晚上我在睡梦中听到他们对话,只是一直不确定。现在一问,看方深林的表情,是真的。

  他和叶子熙是高中同学,她是那一级唯一一个能和方深林争成绩排名第一的女生。

  他没有回答,我转身向门口走去。

  “舒涵,别闹脾气了好不好?我们能不能像以前一样?”我背对着他,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我感受得到他灼热的目光落到我的背上。

  “哥,你去过自己的生活吧,不要再为我浪费你的青春,它很短暂的。”

  是的,他在法律上是我哥。当年方深林的妈妈收养了我,我便从此住在了他家,和他一起上学,一起回家。

  可是,这么多年以来,我从未叫过他一声哥,因为我从来没有把他当作哥哥,也不想把他当作哥哥。

  今天,我却用这一层虚无缥缈的关系来疏远他,伴着的却是眼眶里那些滚烫的液体。

  方深林的心脏似乎停了几秒,一阵眩晕。

  “你叫我什么?”他满脸的不可思议,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

  我微微仰头,将快要掉出的眼泪倒回,转过身,挤出一个微笑。

  “哥,我相信我们还是会像以前一样相处融洽的。毕竟你对我那么好,不管我做错什么事你都包容我。”

  他上前来,双手抓着我的肩膀。“舒涵,你知道的,我不是仅仅把你当作妹妹……”

  我掰开他的手,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哥,我要回去了,宁鹿还在宿舍等我。”

  我打开门走出去,他站在原地没有追上来,像是石化了一般。

  我走回宿舍,宁鹿跟在我身后,关上房门。

  她在方深林宿舍门口站了那么久,该听的不该听的都听到了吧。我不怪她,因为我理解,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想要去了解关于他的一切。

  “你都听到了吧。”宁鹿在一旁不知所措,指关节被她自己捏得苍白。

  “……”她突然上前抱住我,我就这样埋没在她的怀里,她比我高,下颚刚好抵在我的头顶。

  “其实,我了解过你们俩的关系,那是早在两年前的事了。”

  我往她怀里靠了靠,原来宁鹿一直在默默地喜欢着方深林,即使方深林不知道,她还是这样喜欢了好多年。

  “以前,我以为是方深林单方面的喜欢,你只是把他当作家人。可是今天我才发现,你其实,很爱他吧。”

  宁鹿轻柔的声音从头顶传来,我的眼泪也在这一瞬间决堤,一发不可收拾。

  她搂着轻轻抽泣的我,轻轻拍打着我的背。是爱他的吧?是很爱很爱吧?方深林这个名字似乎扎根在我心里,已经生长很久了。突然有一天发现,不能任由他继续生长了,要连根拔除,真的很痛。

  “宁鹿,你能跟我分享你的心事吗?我看得出,你喜欢方深林。”

  我从她怀里退出,拉着她到沙发坐下,然后打开电视,将声音调到最大。

  “舒涵,方深林仿佛到哪里都是自带光芒的。我每每看见他,他身边都会有一大群女生,而我,却连靠近的勇气都没有。他总是那么耀眼。”

  宁鹿的眼里带着泪光,她的隐忍,她的善良,让人心疼。

  她爱方深林是爱而不得,我是得而不敢爱。我只不过是一个被领养的孩子,和他在法律上还有亲属关系。我的一生注定颠沛流离,而他应该找个栖息的地方,安稳的度过一生。

  

  彼时,对面的宿舍里,方深林坐在沙发上,手拿一本《犯罪重建》漫无目的的翻着,对面的电视声音清楚的传入耳蜗。

  

  

  宁鹿第一次见到方深林是在高一年级的时候。那是一个很平常的下午,作为班长的宁鹿在教室门口“教育”班里的两个捣乱分子。

  方深林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身为大一新生的他仍坚持给我送午饭。

  她与他的相遇,没有偶像剧里那样浪漫,只不过是一个擦肩,方深林甚至都没注意到她,可这一场缘分便自那刻开始了。

  她爱上他似乎是没有理由的,只一眼她便陷入沼泽。

  她是一个积极上进的女孩,从小学开始便霸上了班长一职。

  她身边不乏追求者,可谁也入不了她的眼。可方深林只用了那么一秒的擦肩便俘获了她的心。有些爱,是没有理由,爱了,就是爱了。

  

  高中三年,她就那样默默的关注他。她打听他的名字,他念的大学,他的家庭关系……他的一切她都迫切的想知道。

  喜欢他的时光似乎变得格外漫长,她也发现自己似乎变了很多,可却控制不住自己不去喜欢他。

  明知无果,却还要执着。这段还没开始过的恋情,在方深林对墨舒涵的爱中变得更加卑微。

  “宁鹿,你这样很累吧?”我眨巴着眼睛望着她,脸上的泪迹未干。“喜欢他那么久,却从来不让他知道。”

  “有些喜欢是不用说出口的,因为就算说了也得不到回应。我又为何偏要撞那南墙?”

  宁鹿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她似乎是在讲一件与她无关的情事。

  “宁鹿,我决定了,我要将这份不适合的感情割舍。”我擦干泪迹,眼神坚定的望着宁鹿。

  “你问问自己,你真的做得到吗?”宁鹿眉头紧锁。

  “有些感情不下也得放下。我不能再自私了,他已经为我付出很多了,我不能再耽误他了。他应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而不是窝在这个二流美院当一名美术老师。”

  “可是,你有问过他吗?也许,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我比谁都清楚,这到底是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他爱犯罪心理学,并且在这方面有很高的天赋。他曾经帮助警方破获一宗案件,所有人都惊叹他小小年纪却拥有如此高的智商。

  可是那件事被方阿姨知道后便收掉了他所有有关犯罪心理学的书,锁在了方叔叔的书房内。

  他热爱犯罪心理,即使方阿姨极力反对,可他还是偷偷的学了。

  可是他曾经那么坚持的东西却为我放弃了。他明明已经拿到了直接保送美国研习犯罪心理学的资格,却在报考大学时选择了一所我能够考得上的二流美院。

  我没再回宁鹿的话,那些回忆在我脑海里,变得异常清晰。

  

  风拂过蒲公英的头顶,带走了它的种子,随风四处飘荡。

  放学后我没有直接回家,我害怕一回到家就看到爸爸妈妈吵架。我坐在路旁的石椅上,拿出五岁那年爸爸送的画本和一支很短的铅笔。

  路两道的法国梧桐毅然矗立着,在微风的轻抚下发出沙沙的响声。我的身后是一排排低矮的建筑物,在阳光下显得颇有几分复古美。

  画是对现实的描述和对未来的憧憬,那一页纸上的寥寥几笔却承载了那时候我那遥不可及却又微不足道的梦。

  我突然感受到头顶有一道目光在注视着自己,抬头,便看见一个身穿白色毛衣的男孩正在盯着我看,清澈的眸子里泛着惊奇的光。

  “喂,你画的那是什么?”男孩说话了,声音从他家的阳台飘入我的耳蜗。真好听的呢!

  我没有回答他,慌忙的收起东西便往家的方向跑去。没有发现,画好的那张画纸是松动的,在我收东西时,它便掉落了。

  男孩嘴角带着微笑,从他家的阳台一路奔跑出门口,捡起那一页画纸。

  洁白的画纸上方写了一行淡淡的字:墨舒涵最快乐的一天。而下方是一家三口围着桌子用餐的场景。

  男孩又何尝不渴望这样的场景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呢?他从出生开始就没见过自己的父亲——那个众人口中德高望重的犯罪心理学家。

  人一旦在某些方面有了共鸣,就会想要去了解对方。而越是深入了解以后,这份感情便变了。从一开始的好奇、同情变成了别的什么,它会愈加浓烈,让人放不下。

  从那以后,男孩便开始关注那个女孩。他发现他们在同一所小学念书,只不过自己比女孩足足大了四岁。他们还住在同一个小区。

  他每天放学都故意走得很慢,静静的跟在女孩身后。他不敢打扰她,因为她发现女孩不喜欢跟人交流,他怕像那天一样吓到她。

  他就那样一直默默关注着女孩。

  直到有一天,他同往常一样跟着女孩进了小区。在离女孩家楼下几米远的地方,女孩愣住了。

  顺着她的目光,他看见女孩的妈妈和一个陌生男人从楼上走下来。显然,那个沉浸在幸福里的女人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女孩。

  她脸上的欣喜是女孩在家的时候从未见到过的,幸福得那样残忍。

  在男孩还没回过神的时候,女孩已经转身跑出去了好远。

  她哭了,肩膀微微抖动着。男孩站在他身后不知所措。

  其实他也有好几次听到过女孩父母吵架,他们作为大人却从来不顾及小孩子的感受,什么话都当着孩子的面说,

  她小小年纪便承受了太多,本应和其他孩子一样拥有无忧无虑的童年,和小伙伴一起嬉笑打闹,而她却早早远离了人群。

  “你别哭了。他们不要你,我要你。”男孩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说出这样的话,只是在那一刻,他真的很想保护她,照顾她一辈子,不让她受苦。

  女孩转过身,睫毛上沾着一层泪珠。

  “你故意跟在我身后这么久,就是为了说这句话?”原来她知道,她全都知道。

  

  我与方深林的相识是偶然,也是必然。也就从那一天起,他给我送来了许多温暖,是从墨文松那里不曾感受到的温暖。

  

  

  “宁鹿,如果你喜欢方深林,就应该告诉他,让他知道,从现在开始争取。我是真的打算放弃这一段感情了。即使,这段感情从未开始过。”

  有几滴泪落下,打在手背上,一阵生疼。

  “……”我将手里那件方深林给的衣服递给她。

  “去换了吧,下午还有几节选修课记得去上。”

  “你又不去上课?”宁鹿接过衣服,立在我身旁。

  “要去打工,还是照旧,记得帮我签到。”宁鹿撅着嘴,往卧室走去。

  “反正你不去上课,方深林又不会扣你学分。”她喃喃自语,声音很小,可我还是听到了。

  既然无法和他直接了断,重新定义我们之间的关系,那就只能先躲一阵了。

  

  

  再次见方深林是在几个星期后的一节素描造型课上。

  他整个看起来瘦了一圈,干净的面庞上也多了细碎的胡茬。

  前一段时间,我一直在躲他。没有上课,就连回宿舍也要找准时间,避免和他碰上。

  我买了一大堆泡面在宿舍里,而他却依旧坚持每天往我门口放食物。就算最后我连出门看一眼也没有,就那样任凭食物馊掉。

  我是不想浪费食物的,可是我害怕,一旦食物下肚,那些回忆与温存便会围绕着我。原本已经松了的土壤,又会继续供给树根养分,任由它在我心中疯长。果然,我还是很自私。

  原来,想拼命留住他,想一生都要他陪伴。现在,想推开,心里的痛只能自己忍受。

  

  

  从素描造型室回到教室,路上没有一个人。这会儿,大多数人应该去上自己主修的课程了吧。

  方深林下午还要讲一堂中外美术史,现在应该遇不到他了。我打算去上一节布展常识的讲座。

  正准备收东西走人,突然一个黑影从窗边闪过,站在教室门口停住。仔细一看,是那天送宁鹿到医务室的男生。

  “喂!一个人在这干嘛呢?不去上课?”他斜靠在门上,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那两颗虎牙……呃,确实有点闪到我的眼睛。

  “那你又干嘛呢?你不是设计系的吗,怎么跑绘画系教室来了?”我边低头收拾东西边回答他。

  他将外套挂在肩膀上,微笑着走到我前面的空位置上坐下。

  “我已经转系一星期了,只不过你好像没有来上课。”他说着,我听着,始终没抬头。

  “而且,由于我转系过来已经没有空位子了……所以,我们现在是同桌。”

  我一看,桌子左上角真的多了一个名字——顾凌枫。我再看向他,他正看着我嘿嘿的笑。

  虽然在这个教室上课的时间很少,而且大多数学生都不经常到教室。

  可是,从小学到高中我一直都是一个人坐,现在却突然多了个同桌,而且还是个长得不错的男生……

  “怎么了?知道我是你的新同桌,在偷着乐呢?”他歪着脑袋看着我,嘴角似乎从未少过那抹微笑。

  我没有理他,拿起背包就往教室门外走,出了教室便径直往布展常识公开课的教室方向走。他跟在我身后,没有说话。

  我到教室的时候,蒋教授已经开讲了。教室里人不算多,但也不是很少的那种。

  我找了一个空位置坐下,他也紧跟着在我身后坐下。

  ppt在播放着,伴着教授带有沧桑感的声音,在教室的冷空气中碰撞。嗯,有些刺耳。

  我拿出笔记本,在满教室的敲键盘声中,刷刷写下了些重要内容。然后转身,呃,他什么也没有做,不知道他盯着我的后脑勺看了多久。

  “走了。”我收起笔和书起身向门口走去,他闻声迅速起身跟了出来。

  翰墨楼下,我停住飞快的脚步,转身。呃,又是这场景,上次是他忽然停住,这次是我。可结果都一样,我整个人都没入他宽大的怀里。

  我迅速弹开,顺了顺头发。

  “嗯……那天,谢谢你啊,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要怎么把那丫头弄回学校呢!”今天心情不好,忽略了他那么久,现在反应过来,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他没有说话,只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脸上也看不出任何表情。

  “呃……对了,那天弄脏你衣服了,我都没来得及帮你拿去洗,你就走了……”

  “那件衣服我扔了。”

  “啊?扔了?不是,那件衣服看起来价格可不低,你怎么……”

  “不想要就扔了。”我低着头,唉,那件衣服可抵我一个月的生活费。

  “那……我……”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心里总觉得对不住他。

  “墨舒涵同学,是不是在你眼里,帮过你的人也和其他陌生人一样,像空气般存在着。”

  他的语气里带有怒意,但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生气。

  “我们也不过只有过一面之缘……”我低声呢喃,可他还是听见了,一道目光刺过来,我都变小黑人了。

  他定定地看了我一会儿,没有说话。

  我觉得他这人好奇怪,明明我们连朋友都不是,为什么他会给我种感觉——他认识我很久了。

  他转身走了,给我丢下一句话。

  “现在,我是你同桌,不是陌生人。”

  我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中有些疑惑。

  “改天我和宁鹿请你吃饭!她想当面谢谢你。”他没有回头,一手提着外套,一手比了个ok的姿势。

  外套?他手上的外套不就是那天他穿的那件吗?他没扔,可为什么他要骗我说扔了?

  呃,不想了,头大。

  等我回过神来已看不到他的身影,便回了宿舍。

  今天不用去打工,我打算去采购一大批食物来充实一下空了几天的冰箱。然后给自己做一顿“大餐”,毕竟天天吃泡面也不是办法。

  把上课用的东西放下之后,我拎了个包便出了门。好好欣赏这沿路的美景吧,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便要从这里搬回本该我住的地方了。

  

  憧憬越美好,现实越残忍。年少的我们把一切都想得太简单。如果能忽略一切,我也想和你在一起。可是这其中有太多的无可奈何,无处去话。

  

  我抬头看,天空中竟有晚霞,层层叠叠,颜色由深变浅。无云遮盖的地方,显得那么澄澈,像一块浅蓝的背景板,衬得天上那朵朵金灿灿的云更加俏皮起来。

  那是和记忆中的颜色不同的,是一种全新的视觉冲击,它的色彩比朝霞更来得猛烈。

  

  记得那是19岁的方深林画的第一幅画,而且是油画。

  那时,我们早早便在校园里跑步,冬天的风干燥又寒冷,打在脸上,红了鼻头,凉了面庞。

  那天早上的天空特别漂亮,有朝霞,是橘色的,间隙间又有些淡青色,美的让人晕眩。

  回到家里,他便凭着记忆,画下了那一幅景象。手法细腻,笔触间流露着欢喜。

  

  我的心里从此有了一首歌,在每一个暴风雨后的清晨,似吹拂着清新茶花香的清风,轻轻地抚触我那灼热的心,用最朴素的调子,引领我看到,光明永远在黑暗的尽头。

                                                  ——泰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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